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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穿成女配闺蜜 第13节

    “好香啊,是新知青在煮东西吗?”林爱瑶和金铃下工回来了,走到院子门口,就闻到了香味。这香味让她们味蕾大开,好久没有闻到这么香的食物了。以前只有林爱瑶和金铃两个人吃的时候,她们每天一起做饭的,这次一回来就有饭吃了,这感觉还真好。而且,以前为了省时间,她们每天就吃番薯,偶尔煮番薯米粥,因为大米稀少。即便有菜,也就是加点油光,放点盐,随便的炒熟。可不像今天,香味都能传到院子里。

    金铃可没有林爱瑶那么乐观,她想到下午四个新知青差点吵起来的事情,觉得今天这厨房里的动静应该跟周蜜红和于笑有关,可即便她们做了饭,也是没有自己和爱瑶的份的。

    不过,等她们进了院子,听见在院子里的田晶晶开口:“你们终于回来了,于知青做了饭,我们可以吃饭了。”

    林爱瑶性格开朗,一听便道:“你们好啊,我叫林爱瑶,好香啊,我肚子都饿死了。”

    金铃也笑了笑:“谢谢你们。”倒是有些意外,怎么就一起吃饭了?不是要分开做吗?

    两斤大米加芋艿熬成的粥分量着实不少,大家每人吃了两碗,锅里还有剩,明天加点水,每人还能再分到两碗。而且现在天气冷了,粥放在锅里也不会坏掉。

    吃饭的时候田晶晶说了干活分配的事情:“金知青、林知青,今天的菜是我和宝兰洗的,饭是于知青和周知青做的,所以碗交给你们洗了。”

    金铃和林爱瑶自然没有意见,她想了想道:“我看于知青厨艺挺好的,不如以后我们也这样分工?”

    赵宝兰刚想答应,周蜜红道:“我们在想想。”

    金铃也不勉强。

    田晶晶和赵宝兰有些不解,晚饭不是相处的好好的吗?怎么又变卦了?

    金铃和林爱瑶在院子里洗碗,听到隔壁男知青的叫声:“金铃,在吗?我是杜有望。”虽然跟着墙壁,但是因为是相邻的,所以隔着墙壁也能听到叫声。

    “哎,杜哥有事吗?”金铃问。她下乡早,且年岁小,杜有望下乡的时候18岁了,现在20岁,所以知青们一般都叫他杜哥。

    杜有望道:“我有事情同你商量,你能出来一下吗?”

    金铃道:“马上就来。”她和林爱瑶三两下就把碗洗好了,然后赶忙出去。

    于笑和周蜜红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周蜜红道:“笑笑,我们去任朔住的那户人家吧,不是要请那户人家的阿婆帮我们做饭吗?这样我们下工之后也省的做饭那么累了。”

    于笑道:“好呀。”

    周蜜红和于笑从院子出来,便看见金铃和杜有望在院子门口说话,见她们出来,金铃打了招呼:“你们出去啊?”

    周蜜红道:“哎,我们出去,拿上就回来。”

    远离了知青宿舍,周蜜红问:“笑笑,你还记得那户人家怎么称呼吗?我上辈子没留意。”

    知道那部分剧情的于笑自然知道:“那户人家姓宋,跟宋满堂家有点亲戚关系,家中只一个50来岁的阿婆和8岁的孙子。”那宋阿婆年纪大,所以和任朔之间也不会传出什么难听的话,故而任朔住在那里很安心。

    周蜜红听了,笑着道:“那宋阿婆会帮我们做饭吗?”

    于笑道:“蜜红这么好看,只要你开口的话,肯定会的。”

    周蜜红闻言更加开心了:“笑笑,你比以前会说好听的话了。”

    于笑也笑着道:“都死过一次了,自然学聪明了些。”

    听到这话,周蜜红又觉得有些伤感,不过很快就好了:“好在我们回来之后,不是孤零零的。”

    于笑突然有了个想法:“蜜红,你能叫你爸妈把你调回去吗?”如果周蜜红能回到京城,那么就算穿书女来了,女主光环又算得了什么?还能光环到京城吗?这可是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周蜜红一愣,想到了上辈子,上辈子下乡前,她妈同她说,如果下乡太苦,就告诉家里,家里会想办法把她弄回去的。但是:“我如果回去了,你怎么办?”

    原剧情里,周蜜红就是不放心老实的原主,所以也没跟家里提想要回去的事情。但是现在,于笑提起了,周蜜红心里倒是有了想法。

    于笑道:“我没关系的,只要你能回去。”想到周蜜红放不下自己,她又道,“你回去之后,可以帮我想办法啊,把我弄回去啊。”

    周蜜红想了想:“现在要回城并不简单,不过最快的法子就是和城里人结婚。”说到这个,周蜜红眼睛一亮,“笑笑,我给你介绍对象吧,你嫁给我哥哥吧,这样你不仅能回城,还能回京城,回去之后,我们还是在一起了。”

    于笑听了,心生一个主意:“可是我和你哥哥没有爱情啊,我想要因为爱情而结婚。”

    周蜜红道:“我哥哥长得英俊了,加上堂哥我一共有五个哥哥,其中一个在军营里,剩下的有的在厂里,有的在政府里,他们都是顶顶好的,而且有我在,也不怕他们欺负你。”

    于笑一想,如果有个男人能和她假结婚,等她能离开这里之后彼此再离婚,那就再好不过了。当然前提是,得先让周蜜红离开这里,只要周蜜红离开这里,她也就是放心了。

    再说了,她是现代人,也不在乎背着离婚这个名声。而且,她也没打算在这个世界谈男朋友再结婚生子,她打算一个人当个单身富裕的米虫,没有牵绊,也没有人管她,这日子不香吗?等她死了,手中如果有剩余的财产,就捐给国家,这人生妥妥的啊。

    快到宋阿婆家的时候,两人便不再说这个话题了。

    任朔刚吃好饭,在院子里坐了会儿,便看见周蜜红和于笑过来了,他有些意外:“周知青、于知青,你们怎么来了?”

    周蜜红笑着道:“听说任知青没住知青宿舍,我们过来看看。”

    任朔礼貌道:“谢谢,这里挺好的,很清净。”人口简单,事情少。

    周蜜红眼珠子一转:“任知青,偷偷问你,宋阿婆做的东西好吃吗?”

    任朔看着她古灵精怪的样子,一向冷清的他也不禁温和了几分神情,他道:“宋阿婆做的东西很好吃。”

    听闻这话,周蜜红很是满意:“是这样的,我和笑笑虽然住在知青宿舍,但是我们不想在知青宿舍开伙,想请人额外帮我们做饭,我听闻宋阿婆为人很好,所以想请宋阿婆帮忙做三餐,这样平时我们下工的时候,也不用我们做饭了,你觉得可行吗?”

    任朔也没问为什么不在知青宿舍开伙,这是人家的私事:“那你可以问问宋阿婆,我住在这,每个月给1块房租,平日三餐都是宋阿婆帮我准备的,我再付她每个月五斤的粮食。”

    周蜜红道:“那我们也按照你的来,每个月付宋阿婆五斤粮食。”

    于笑拉了拉周蜜红,凑到她耳边小声道:“蜜红,我们是两个人,得给宋阿婆十斤粮食。”

    周蜜红一听赶忙道:“瞧我糊涂的,我们是两个人,是应该给十斤粮食的。”

    任朔莞尔,他大约有些了解周蜜红的性格了,风风火火的,但人比较单纯。“我带你们去见宋阿婆。”

    宋阿婆正在厨房里烧水,才五十岁的妇女,放到现时还是中年呢,如果保养的话,那就更加年轻了。但是宋阿婆早年丧夫,中年丧子,儿媳妇更是改嫁了,留下她一人独自抚养八岁的孙子,日子过的辛苦,好在大队长公允,宋家在这里又是大户,没有人会欺负他们老幼。可就算如此,她们的日子也是苦。她年纪大了,地上干的活轻便,争的工分少,孙子才八岁,更别论上工了。他们家每年的粮食就靠自留地的,如果靠队里分的,那一老一幼早就饿死了。

    可是自留地里种的都是粮食,那菜就不能种了,所以宋阿婆和孙子每天吃的不是番薯就是土豆。好在宋家其他户时而会送点青菜萝卜过来,也靠着宋家其他户友好,他们祖孙还能加点菜改改口粮。

    宋阿婆听周蜜红和于笑要她帮忙做一日三餐,每个月给10斤粮食,她当然愿意,而且十斤粮食中,有两斤是大米,八斤是番薯或者土豆、玉米棒子之类的,她一听有大米,就更加满意了,可以给孙子吃。

    谈好之后,周蜜红和于笑又回了知青宿舍一趟,把刚从大队领出来的粮食和从供销社买来的十斤大米、十斤富强粉抬到了宋阿婆。她们抬粮食的时候,金铃等人都看着,田晶晶还忍不住问:“你们把粮食抬出去干嘛?”

    周蜜红道:“我们以后不在这里吃饭了。”

    抬到宋阿婆家,于笑便笑着问:“阿婆,往后我们每餐吃什么可以跟您说吗?”

    宋阿婆笑呵呵的道:“当然可以的,我不知道你们爱吃什么,如果能每餐都告诉我,那是最好了。”

    于笑便顺着道:“那明天我们吃番薯粥,我和蜜红各一碗,然后再两个水煮蛋。阿婆,您能在这里帮我们定到水煮蛋吗?如果可以的话,我们两人每天早上都要一个,价钱按斤的话可以比供销社的收购价贵一毛。”一碗番薯粥粗粮、一个水煮蛋再加一碗牛奶补充蛋白质,这样一顿早餐刚刚好。牛奶用奶粉泡,奶粉周蜜红有,她们可以在宿舍里泡,周蜜红的奶粉喝光之后,她就在系统里买票去供销社或者百货大楼买。反正她们在一起的这段时间,肯定是同吃同住的,也不用分彼此了。

    宋阿婆马上道:“鸡蛋有,咱们村里的人平日里存着鸡蛋都是给供销社收购的,交易给你们的话,不仅能贵一毛钱,还能省了他们不少事,他们肯定高兴。”

    任朔一直沉默着,听到这里,也跟着道:“阿婆,我也预定每天早上一个水煮蛋,总之和她们吃的一样就成了,不过番薯粥的话我要两碗。”姑娘家吃的少,他一个男人可不行。

    宋阿婆:“哎,晓得了。”

    又是聊了一会儿,于笑便打听:“阿婆,咱们凹子山里哪位婶子嫂子做衣服做的好点?我想做一套棉衣棉裤。”

    宋阿婆指了指自己:“老婆子会做,你急吗?如果急的话,老婆子两天便可以做出来。”

    于笑感激道:“还真急,谢谢阿婆,我再给您一块钱工费。”

    这宋阿婆可不要了:“不用不用。”

    于笑也没有勉强,想着在其他地方补上就是了:“谢谢阿婆。”她的性格本来就不是推来推去的。

    接着等宋阿婆量了于笑的尺寸,她和周蜜红就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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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回到知青宿舍里, 田晶晶和赵宝兰已经睡下了,金铃已经洗好了澡,在院子里洗内衣内裤, 林爱瑶还在洗澡。看到她们回来,金铃和她们打了招呼。大概是因为刚才的事情, 所以这会儿金铃也不知道跟她们说什么好。

    周蜜红和于笑在做晚饭的时候就抬了一桶水回来, 这会儿两人也要洗个澡。于笑道:“蜜红,你用暖水壶里的水洗澡, 我先烧热水。”

    周蜜红:“好了。”

    等两人都洗好澡, 差不多八点了, 大晚上的也什么都看不见, 所以两人只洗了内衣内裤,晒在屋子里, 便回房间了。

    回了房间,睡觉还早,于笑拿出本子和笔:“蜜红, 我给家里人写信报平安,你要写吗?”

    “写写写。”

    68年的凹子山还没有通电,好在宿舍里有煤油灯,两人就这样趴在桌子上写信。

    “蜜红,你记得问问你家里人, 能不能把你弄回城。”于笑提醒, “你别担心我, 等你回城之后, 可以想办法把我弄回城,我也会想办法动用我爸爸生前的部队关系,看看能不能离开这里。”当然, 于笑并没有让周蜜红把她弄回城的意思,她只是给周蜜红找了个借口,免得周蜜红不肯回去。她思前想后,避开穿书女,才是最好的办法。

    周蜜红犹豫:“如果我先离开了,你一个人真的没关系吗?”

    于笑道:“没关系啊,我会等你帮我的,而且,你回城了,也肯定会给我寄东西的,不是吗?实在不行,我跟你哥哥假结婚呗,等我离开了,我们再离婚。”这话倒是带着几分打趣的。

    不过,周蜜红听进去了:“那我说服我哥哥啊。”

    等两人写好信,已经快十点了,准备睡觉了。

    周蜜红睡觉了,于笑先查看了一下好感值,今天宋满堂mama那里刷了两个好感值,宋阿婆那里刷了两个好感值,加上剩下的407,还有411个好感值。

    “原主,我想到对付穿书女的办法了。”

    原主系统:“什么办法啊?”

    于笑道:“穿书女有女主光环,所以我觉得保护周蜜红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离开这里,你觉得怎么样?回到她爸爸mama的身边,加上她上辈子的经历,定然不会再受苦受难。”

    原主系统:“这样也挺好的,于笑你真聪明。”

    于笑:“……那如果把她送到她爸爸mama的身边,我肯定是没办法去的,这样我的任务算是完成了吗?”

    原主系统:“也可以算是完成了。”

    于笑:“那太好了。不过你放心,就算把她回城了,我也会每个月和她写信或者打电报的,我会时时跟进她的消息,知道她的情况。”

    原主系统:“谢谢你于笑,能把你带来真是太好了。”

    于笑笑了笑:“我能有这个机会,也是很高兴,我应该谢谢你呢。那等周蜜红安顿好,我就过自己的人生了啊。”

    原主系统:“嗯,等你过自己的人生了,我就去接任务赚积分了,争取多赚积分,把你送到猝死前。”

    于笑:“那系统商城还在的吗?”

    原主系统:“在的,但是我不在了,等你快死的时候,我会再回来的。”

    于笑:“好的,谢谢你。”

    所以,安顿好周蜜红,她又可以浪了。她在城里买套房子,然后找个轻松的工人活,每天轻轻松松上班,逛逛百货大楼,吃吃国营饭店,这日子肯定比下乡好。可惜了没有网络,不然那日子才惬意。

    第二天

    虽然大队长给了新知青一天的休息时间,但是于笑和周蜜红也没有懒床,大概七点左右,她们就起床了,她们起床的时候,田晶晶和赵宝兰还没起床,金铃和赵宝兰在热昨天的粥,看到她们进了厨房,金铃便道:“于知青、周知青,我们在热粥,待会儿你们可以吃了。”

    周蜜红道:“不用了,从今天开始我们不在这里吃了,你们吃吧。”

    见她提起,金铃也好奇的问了,当然,也带着一抹关心:“那你们每天的饭怎么解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