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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呈没说话,他也想知道这个江还到底从哪冒出来的。 “你说这个我倒是想起来了,你的车。车是被撬的,我看溜门撬锁的手法还挺高,指纹擦得干干净净,但我从车后座提取了拭子,上面全是漂白水,一丁点DNA没剩。 不得不说这个江还是个人物,换了我,我都没那么大能耐,把两个警察甩开以后,还能回到初始地点撬车,偷东西,擦指纹,而且还记得用漂白水破坏DNA,还真是个人才,你把他逮回来了记得通知我一声,我一定要见见。” 应呈凉凉瞪了回去:“不是能耐。是胆量,是心理。这小子很有可能提前把一切都算好了,他穿着长袖就是为了隔离DNA,就连拿来包针筒的纸巾都做到了不留指纹,洗车的漂白水估计也是提前准备好的,还有带我们走的路线,都是设计过的,要不是秦一乐记路,我拐上两个弯就不知道自己在哪,别说是逮他了,我可能回都回不来。” “对了张叔,分局那边有没有消息?” “在找了,还没结果。城西那一块跟迷宫似的,他在那就是只耗子,走街串巷的,太难找了。 我让人留意着呢,应该跑不了。还有,冯小月那边我已经发了通知,她租的房子没有回去过的迹象,我们分局有人在盯着,车站还有城西几个大的路口也有人去了,总之别冒头,只要有点迹象我们就能逮住。” “行,您劳驾,一定要尽早把这俩人都逮回来,江还这小子太可疑了,背后肯定有事。” 老张点了点头,手机里催着找人的信息已经发出去了。 “对了,你还有什么有用的没有?” 徐帆连忙继续说道:“有,死者的衣服。首先,衣服腰部位置那一点血迹,经化验为死者本人的血迹,符合我们最开始的猜测,应该是注射毒品后没有按压针眼止血。 其次,衣服背后位置还检查出了成片的不明粉尘,经鉴定,是普通的泥。 按照死者这个背景,一般来说他后背这个位置,不应该沾上泥,这说不通,除非……” “除非抛尸。这样一来,死者呈下沉状的尸斑也能解释了。” 会议室里一时寂静,良久,叶青舟才笑了一声:“那你意思是抛了尸,等尸斑形成后再给捡回来?这不脑子有病吗?干嘛?抛尸锻炼身体?以郑远峰的性格来看,他绝对不可能干出这种自己打自己脸的事。” 应呈被他这直白的说法逗乐,眼一瞥,就见坐在角落里的秦一乐正以奥特曼放射线的姿势端端正正举着手,更乐了:“秦一乐!干嘛呢!手放下!有话就说有屁就放,还当你在念书呢?” 因为破案的压力不断激增而一时沉默的会议室终于露出了一丝轻松愉悦的笑意,秦一乐有点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也跟着笑了笑:“我是觉得这事合理。因为如果三点四十五分,203包厢的人急匆匆跑了出来,那老板郑远峰肯定也在那个时候就知道了这件事,如果我是他,那我应该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处理现场和尸体了。 而六点多的时候,这事上了热搜,文章里还有图片,我一定会意识到再怎么摘,也不可能完全把我自己摘出去,只能再把尸体捡回来,装作什么事情都跟我没关系,只是有人在我的地盘上杀了人,也是有可能的事,总之就是一句话,两害相较取其轻。” 反正热搜已经定死了这案子跟他有关系,与其被警方抓到他抛尸,还不如让警方相信他只是被犯罪分子借用了地方的冤大头。 至于清理现场? 他也可以全推到凶手头上,反正咬死了就是跟他没关系。 应呈叩了叩桌子,不置可否,只扭头先问顾宇哲:“户籍警那边有没有回电话?” “回了,说是冯小月的背景出来了,江还的我也让查了,但是户籍那边只是入了个档,因为查了失踪人口报案,没符合的,我估摸着这是个假名,我们也没DNA或者指纹,不好查,我就让他们先留意了。” “那冯小月呢?” “冯小月,二十九岁,特困县出身的大学生,家里的情况比较复杂,也联系不上,估计是个连电话都没有的山窝窝,户籍那边联系当地警方协助去查她家里的情况了,具体得等上几天,也没个准。 至于她本人,她是七年前来我们兰城的,因为被抓了两次,留了案底,两次都是男朋友来接回去的,这个男朋友应该是个皮条客,叫何洋。” 叶青舟突然打断,往前一仰重复了一遍:“谁?何洋?” 顾宇哲被他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啊」了一声,点了点头。 “这小子……是郑远峰集团里的骨干啊。郑远峰所有的生意他都掺一腿。这么说来,这个冯小月可能也跟他有关系!” 应呈手指在桌上轻叩,顿了顿:“顾崽,接着说。” 他点头,语速都快了不少:“冯小月后来不卖阴了,进了金都做陪酒女,起了个洋名叫琳达,一个月工资才一千八百块钱,但是有零散的进账,不确定是陪酒的回扣还是嫖资,总之总共月入五千多,其中每个月十五号,会固定给家里打五千。 也就是说,她每月的生活费还不到一千块钱。一年前,这种零散的进账突然变少,她的收入不到三千,但依然每个月固定给家里打五千块钱。” 陆薇薇忍不住咂舌:“特困县出个大学生不容易吧,她怎么会卖阴呢?而且,她哪来的钱往家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