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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起来了,正好一块吃早餐去。”徐涵清招呼道,“楼下那家粥店还不错,这早上可不好吃,什么太油腻的,万一待会闹肚子就不好了。” 她说的有道理,毕竟俩孩子就要进考场了,万事还是小心为上。 大人们在前面谈笑风生,俩孩子跟后头,陈言陌悄声说,“你妈要是知道我们昨晚吃了那么油腻的东西,不得生气。” “没事。” 陈言陌还想招惹她,继续凑在她身边跟她说话,“有没把握拿第一?” “还是有的。” “那如果第一是我怎么办?” 如果有其他考生听到这两个人的对话,八成得气得吐血,这两个人完全没把其他人放在眼里啊。这就商量起了第一和第二是谁了! 姜慈杏目圆睁,“是你就是你呀,难不成我还能打你一顿?” “可是那样你就会不高兴。”他还有些委屈。 这话说的,好像第一已经在他兜里似的。 “我不会不高兴,我考多少都是我实力的反应,考第一我也高兴,考最后一名我也高兴。”她自认心态还不错。再说了,强中自有强中手,她不敢说自己是全国最厉害的。而且——就算她在数学上被打败了,他在其她领域上也不一定会被打败。某一个领域既不如人很正常。 陈言陌眸中带笑,心态可以啊这个人。 在快走到粥店的时候,姜慈不远处传来轻飘飘一句话,“姜慈,我也想去q大,我也喜欢计算机。” 他对计算机的热爱不一定会输给姜慈。 陈竟骁和孟芝因为生意的原因常年奔波在外,全世界各地的飞。在他小时候,由于他太小还需要精心的照顾,不方便跟着大人各种奔波,所以一直是把他自己放在家里的。虽然有保姆的照顾但是依然孤独。 很快他就发现了自己的爱好,研究计算机。 初时他只是喜欢拆一些电子设备,刚开始保姆还会阻拦一二,后来孟芝通过电话,得知儿子喜欢拆这些东西,她觉得还挺有益开发大脑的,而且没有陪伴在孩子身边,他们本来就觉得愧疚,家里又不缺这点钱,也就随了孩子去。后来这发展成了他的爱好。 孤独又黯淡的童年,是这些东西给它添色的。 后来陈家生意稳定,陈言陌也大了,所以要么他们留下来陪孩子,要么孩子跟他们一起出差,到某个地方去居住几个月甚至一年半载的,这都是很正常的。 之前去美国也是为了生意,举家前往。 姜慈听到这话诧异地转头去看他,却发现他已经大步跟上大人们的步伐,走进店里面去了。 他居然也喜欢计算机?!说他喜欢什么她都信,说他喜欢赛车,甚至说他喜欢赌博她都信。偏偏说他喜欢计算机,她只觉得不可思议。 一个富家子弟,喜欢打游戏就算了,怎么可能喜欢计算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至于q大,她只见过陈言陌考过一次试,对他真正的实力尚未可知。所以他能不能考上她也不知道。 每次考试成绩好坏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只有考过很多次她才能判定他真正的实力。 姜慈心下思绪万千,这个男孩在她心底彻底扎根。 她站在那似乎还在想些什么,徐涵清已经在招呼她,“快过来喝粥啦慈慈,待会来不及咯。” 她抬头,对上陈言陌含笑的眼眸。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区出现了十万更,我没看到,我没看到,我没看到……今天应该就这更了,明天努力! 好喜欢跟你们聊天呀,妲妲基本上每天都会回复的,你们要多多跟我聊天呀~如果有没回的,那可能是评论数太多了,但是妲妲也会每条都看的!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妲妲开新文啦!目前两本书一起连载中~喜欢妲妲的,赶紧去点个收藏呀,我们继续相约~甜到齁(是哪个小可爱已经点了第一个收藏hhhh) 还有就是喜欢妲妲的可以点个关注作者,这样妲妲以后开新书的时候,你们就会知道啦~ 《在大佬掌心放肆撒野》温温妲 文案1: 傅樱在十五岁以前,是山沟沟的小学神。 十五岁那一年,变成了有权有势的傅家幺女。 所有人都不曾想到这个小丫头居然是被大院里最有权有势的五家人的公子哥一起弄丢的,找回来以后简直是含在嘴里都怕化了。 尤其是……当年主犯霍饶一,这丫头简直是他的宝贝小心肝,小心翼翼地捧在掌心里宠。 众人更没想到的是这小丫头不显山不露水的,厚厚的刘海下竟是眼波流转,是精致细腻的小脸蛋儿,是异于常人的聪慧狡黠。 哪怕明珠蒙厚尘,亦终有璀璨晃目之时。 (不正经)文案2: 四个不可一世的小少爷围着傅樱嘘寒问暖,时不时来一句夸到天上去的吹捧,清风拂来,少爷们个个紧张得不得了:“宝儿你冷不冷?我外套给你——” 霍老大看着被围在一群兔崽子中央的樱宝儿,黑了脸赶人:都给我滚。 老子的人老子不会脱衣服吗?! (不正经)文案三: 看上去冷漠自持的霍饶一,谁也不曾想,在傅樱面前是这个样子—— 悄悄地在她睡熟的脸蛋上落下一吻,就红了整张俊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