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页
“爸,如果你还希望我能幸福,你就跟她分手。” 十年前那句话应犹在耳,在心间闷闷的回荡着,她怎么就忘了?幸福是张蒙眼的网,让人看不清许多事情。 是她对他心存奢望,是她对自己的爱情心存奢望,她忘了他们不能选择的那道光芒,更忘了她的幸福早就押给了恶魔,并输得精光。 叶炯榆仰头躺在座椅上,紧闭着双眼,不觉的有一道泪珠从眼角滑落,落椅子的真皮面料上,化成水珠。 “小姐,你没事吧?” 空姐关切的声音传来,在叶炯榆眼睛的时候,一张洁白的纸巾已然递到她面前。 叶炯榆这才发现她脸颊的湿意,是泪水,她哭了?十年前,她以为自己再不会哭了。 叶炯榆离开后,秦振邦在那房子里呆了很久,这次,他再没有去寻她。 她又走了。负手站在窗前的秦振邦,嘴角牵起一丝苦笑,对于她的离开,她不是应该早就习惯了吗? 第一次她的离开,是不告而别,不,准确的来说是他没有接到她要离开的消息,她没有向他告别的必要。 高中开始,秦振邦便开始搬到学校去住,只有周末才回家。 一直以来,秦振邦都不知道他对叶炯榆是什么样的感情,说不上来,因为很复杂。在大院儿的孩子里,她依然不服从他,他也没再勉强,或者是习惯了她与他处处争锋,他也习惯了成为她赶超的目标,看着她紧跟着自己后面,却无法超越的时候,他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所以他一直保持着最优秀的状态,尽情享受着这种满足感。 高三那年,因为学业的关系,他周末回家的日子,从两天变成了半天,但就算是半天,他也一定要回去,看看她与他争锋的模样,他就觉得很安心。 这日,他周末回家在大院儿里没看见她,辗转的才听说她走了,去了遥远的国度。 而他们这一别就是十年,隔着万水千山的十年。 高三剩下的日子,他陷在莫名的烦躁里,后来便有了他的无疾而终的初恋。再后来,大学的那次恋爱不欢而散,原因是那女孩子想要从他身上得到A市的户口和工作。 对于他的两段感情,沈嘉昊给出了正解:“她们终走不进对你的心里。” 他对于这样的解释不置可否。一个人的时候,他总会想起年少大院儿的日子,想起她偏要与他处处争锋的日子,想起她软软的小手,想起她的好强,想起她的不辞而别,想起她与人打架,想起他因为她被罚,想起…………很多很多。 后来的年月里,他在对她的莫名的思念里明白,他对她的是爱情。 爱情,之于很多人来说,意义都不尽相同。有人视它如生命,必不可少;有人视它如工具,谋取利益;有人视它可有可无,被动不勉强。 而他,秦振邦,他的家世注定了爱情之于他只是件锦上添花的物件,他无法抛开所有去追寻,他只有将所有的可能埋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也曾拥有过。 他不是没想过与她重逢,只是没想过他们能相恋。以前没有,后来重逢后,她带着如此名声与他重逢,他们就更不能了。 相爱,不过是种奢望。 所以,他压抑着,就算与她再见也压抑着。有人说,不是在压抑中爆发,就是在压抑中变态,他在小岛上寻到她的那一刻,他再难抑制的爆发。 事实证明,当某些奢望变成现实时,必要付出沉痛代价。 秦振邦不知道自己在房子里呆了多久,一直站着,未曾移动过,脚像是生了根,死死的扎在窗前。若不是房子里的电话声,他真要在这里生根石化了。 他麻痹的双脚艰难的移动一下,牵动了腰上的肌rou,有点扎扎的酸胀。他还是一步一步的走到电话机前,拿起话筒。 “喂。” 他关了手机,这时候能找到他的也只有胡耀华了。 “邦子,叶总回香港了。” 其实,她的去处很难瞒得了他。 “嗯。什么时候走的?” “刚刚的飞机。” 秦振邦抬起头,望向墙上的挂钟,原来她离开了不过三个小时的时间,他怎么觉得像是一个世纪般长远。 原来,她早就做好离开的准备,不然不会预定机票,谁都知道这个时间飞香港的机票是多稀罕,不是预定如何能有? 叶炯榆,既然早打定主意离开,你又何必来此走一遭?何必来问?何必让我回答你?何必将这一切丑陋揭穿?倒不如轻描淡写的说一句,我们性格不合岂不是更好。 背着情殇的人,要么就痛哭流涕,要么就找朋友倾诉,要么疯狂购物,要么就暴饮暴食,要么就剪短长发,要么就寄情工作,要么就远走他乡………… 但据说,忘记情殇最快、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Fiona,法国有个全球经济论坛,你去走一转吧!” 脸上用厚厚的妆盖掉自己憔悴的叶炯榆抬头看着赖胜峰,不明白这个差事怎么会落到自己身上。 “这不是赖氏海外集团的业务范围吗?应该Jason去才对。” 叶炯榆可不想因为自己的越俎代庖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Jason去新加坡谈个很重要的项目,暂时没办法赶去,这次会议又十分重要,所以我决定派你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