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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3节

    不过唐佩兰却发现对方的眼神十分炙热的看向宋景义,哪怕对方自以为是的克制,但是还是让唐佩兰察觉到了。

    “这表现,莫非是女主?要不然唐佩兰也想不通还能有谁会有这个反应。

    “是的,这里是唐修明家,请问你是?”唐佩兰收拾好自己的情绪问道。

    “我叫敖春芳,是来找李淑兰的,我听说她在这里就找过来了,抱歉,我有急事找她。”敖春芳说道。

    还真是女主敖春芳找上门来了,不过她怎么会认识李淑兰呢?还用这个借口找上门来?李淑兰是唐佩兰的二哥唐修明的对象。

    “淑兰生病了在家里休息,她不是在家吗?”听到来人说是找他对象,唐修明坐不住了。

    因为今天是宋景义家上门的日子,作为唐修明谈婚论嫁的对象,之前他们已经说好了李淑兰今天会到场,只不过昨天李淑兰突然生病了,据说是吃错了东西,上吐下泻的整个人都憔悴的快下不来床了才没有来,按理说这会儿李淑兰应该是在家里休息才会啊。

    “没错啊,李淑兰的父母说她来这里了,还说是因为你们家今天有好事,很早就出门了。”敖春芳确定的说道:“这个地址还是李淑兰的母亲给我的呢。”

    “爸妈,我出去一趟,淑兰昨天晚上就生病了,我怕她出什么事了。”

    “去吧,小心点儿,找到人了回来说一声。”唐建国冯又莲都是通情达理的人,也怕敖春芳会有什么不好所以没有反对。

    “我知道了。”唐修明说完又对毛大秀李淑兰宋景义好一顿抱歉,然后才匆匆忙忙的走了。

    倒是敖春芳磨磨唧唧的往宋景义的方向看了好几眼才反应过来对在场的人说了一句:“那我也跟着去找找。”然后走了。

    敖春芳人是走了,唐佩兰眉头去皱了起来,按书中的剧情这会儿敖春芳应该还没重生吧?怎么提前了?

    唐佩兰为什么会这么确定敖春芳重生了呢?那是因为刚才敖春芳看宋景义的眼神透露的,那种愧疚,欣喜,势在必得的眼神让人想不忽略都难。

    不过这敖春芳找上门来是干嘛,她不是一重生就急着找她表嫂(宋景义他小姑)打听宋景义的情况,然后等原主病死后,请她当媒人把宋景义介绍给她吗?

    还是说敖春芳这会儿找上门来就是来确认自己的身体情况的?来看看自己是不是会和原主一样身体不好最后直接病死?

    唐佩兰眉毛都打结了:万一剧情太逆天,那她岂不是没多少时间好活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不好玩了,唐佩兰可不想好不容易死而复生了,没活两天又死翘翘了。

    唐佩兰还在想着呢,结果就听到宋景义这么说道:“你在想那个女人的事情?那个女人眼神不清正不是个适合来往的人。”

    “噗嗤”唐佩兰笑了,果然小说就是小说,和现实不一样,敖春芳那边走错一步,就导致宋景义对她没有了好印象,就是不知道敖春芳知道后会不会气的吐血。

    要知道书中男女主第一次见面时女主也是这么费尽心思收拾自己的,提前做好了衣服烫头发,让男主第一眼就惊艳了,觉得她和时下穿着打扮保守的女子大不相同。

    怎么讲呢,在唐佩兰穿进书里来的时候,这本《八零小娇妻》就成了一个真实的世界,而真实的世界首先就逻辑自洽了。

    这么说吧,就拿刚才敖春芳看宋景义时眼神中的势在必得,这放在两人相亲的场面上能解释为敖春芳对宋景义的印象很好,有发展下去的想法,逻辑通。

    但是你在别人谈婚论嫁的时候冒出来,看男的的眼神势在必得,这妥妥的是来挖墙脚的啊,那还能有人对她印象好吗?那指定是不可能的啊,这人品谁敢恭维啊。

    所以别说是被挖墙脚的唐佩兰一家人了,就是宋家人都对这个敖春芳喜欢不起来,尤其是以宋景义为最。

    作为一个在战场上拼命,靠着自己靠着战功,年纪轻轻就爬到团长位置的人,宋景义平时遇到这种把他当肥rou看的眼神实在是太多了,他打心眼里的厌恶这类人,只能说,敖春芳撞枪口上了。

    宋茂实毛大秀想法就比较简单了,一是不喜欢敖春芳这种直白的不会掩饰的人品,另一个就是在她们的老观念里是不喜欢外放的,太过“与众不同”的人。

    当然,穿着打扮还在其次,主要是在场的老人哪个不是活了五六十年一肚子阅历的人,觉得这个敖春芳一看就是那种不安于室的人,反正是不喜欢这样的人当自家的儿媳妇。

    尤其是在有唐佩兰看对比下,宋茂实和毛大秀对唐佩兰的好感那是蹭蹭蹭的往上在涨啊,巴不得宋景义唐佩兰现在就结婚了好定下心来。

    只能说唐佩兰一顿饭把宋茂实毛大秀吃服气了,心里对她的满意度又上升了一个台阶,这儿媳妇真不错,人长的俊,看起来就温柔又大气,行为举止落落大方的,是个动笔杆子的斯文人,而且厨艺这么好,儿子真有口福。

    回去的路上毛大秀还跟宋茂实说着唐佩兰的事,觉得这么好的儿媳妇得早点娶进家门。

    另一边吧,唐建国冯又莲也说起了宋景义这个人,对于这个准女婿的感官也是非常好,首先是因为他对卢思嘉很和善,看的出来对于唐佩兰坚持要带卢思嘉过去没有一点勉强,每次见到卢思嘉还会给她带一些小礼物,二个就是他眼里有活,肯动手。

    或者有人要说,新姑爷上门肯定是要表现一番的,但是眼里有活和眼里没活的表现是完全不一样的,总之唐家人对宋景义还是很满意的。

    最新评论:

    【病句,错别字特别多】

    【唐建国宋茂实这边呢,给作者大大捉个虫~冯又莲】

    【老人家都姓这个给作者大大捉个虫~信】

    【错别字好多,有点看不下去了】

    【想不忽略是忽略的意思吧】

    【文文很有爱,地雷包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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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名字有点乱啊】

    【精简一下语言吧,故事挺好看,但描述的有些啰嗦,就像在分析报告,看起来累】

    【唐建国宋茂实这边呢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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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这个】

    【姓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信】

    【

    【撒花】

    【

    -完-

    第5章

    1980年的八月初十,唐佩兰在穿书的第一天就见到了男主宋景义,并且两家人在她的同意下定下了婚事,只等算好了日子,要不了几天她就要结婚了,真是单身二十七未婚,一朝穿书即嫁啊。

    下午宋景义他们都走了之后,唐佩兰才有时间去看她的企鹅空间有什么变化。

    之前的企鹅空间已经很厉害了,有农场牧场还有鱼城,除了海里游的,唐佩兰是想吃什么都有,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食物自由还更自由。

    但是现在呢,企鹅空间又升级了,唐佩兰一进空间之后就发现空间里多了两个建筑物,走近了才看到一个是加工厂,一个是餐厅,还多了一个林场

    唐佩兰首先看的是加工厂,一个大大的半球形的机器占据了加工厂一半的空间,旁边的墙上还贴心的贴上了使用说明。

    把羊毛放进去就能加工出羊毛线出来,而且还能选择粗细和花色,甚至再还能选择加工出毛衣,还能选择毛衣的款式和图案,类似的布料,衣服也一样。

    还有鞋子,比如说皮鞋,牛皮加橡胶就能加工出牛皮鞋,羊皮鞋,猪皮鞋,包包也是一样,颜色,款式,图案,大小,都能选择。

    简直是逆天级别的存在,有点像唐佩兰曾经玩过的扣扣空间,什么东西都能加工出来,但又不完全一样,因为这个企鹅空间和扣扣空间一比,多少还是有点逻辑的,加工什么东西出来,你就得给出他最基本的原材料来,而不是像扣扣空间,几块宝石能合成全世界。

    唐佩兰的仓库里有很多东西,虽然她的农场里以前种的都是植物,所以仓库里并没有什么做布用的麻和蚕丝(在末世的时候曾经种过保暖用的棉花,她都悄悄的拿出来了)

    但是牧场留下来的东西就比较多了,猪皮,羊皮,牛皮,甚至是兔皮都是有的,橡胶的话,新出现的林场里居然有橡胶树,所以唐佩兰是能加工皮鞋出来的。

    而且也不用唐佩兰自己动手,只要她有这个想法,企鹅空间助手、一个ai智能机器人就会帮忙把她需要的东西拿过来。

    然后,唐佩兰就开心的玩耍了起来,各种颜色各种材质各种款式,高跟的,低跟的,中跟的,平底的,尖头的,圆头的,带绒的不带绒的,长靴短靴裸靴的,唐佩兰一下子就拥有了皮鞋自由。

    唐佩兰一下子弄出了上百双鞋子,都是唐佩兰曾经看到过,或者穿过的,还有一些是她从现有的款式中改良出来的。

    怎么说呢,不愧是“系统出品,必属精品”,唐佩兰发现她以前的鞋都白穿了,就没穿过这么好穿的皮鞋。

    “小助手,快给我的牧场增加猪牛羊的数量,还有农场种上一茬棉花。”

    唐佩兰想法挺简单的,她要趁去随军前去赚一波钱,就卖皮鞋,相信这么好穿的鞋子一定会大卖特卖的,反正她就不相信有谁能够拒绝这么好穿的鞋子。

    不过转念一想,好像也行不通,她是准军嫂,是要政审的,万一被查出来什么东西,那她可没地方后悔去。

    不过猪牛羊还是可以养,鞋子还是可以做的,大不了就自家人穿,不拿出去卖了,到时候她就做和市面上款式一样的就行了。

    再说了,她已经想到办法了,鞋子不能卖,但那不是可以匿名捐赠给部队嘛,她完全可以加工一批给战士们训练穿的鞋子啊,捐钱是捐,捐物资也是捐啊。

    说到捐这个字,唐佩兰又看到了另外一张能加工的厂品单,特么的,只要有铁矿石就能加工出钢铁,只要有钢铁钨金等材料,不要说枪了,飞机坦克也能造。

    “我cao”唐佩兰没忍住爆出一句粗话,还等什么,赶紧想办法弄材料去啊。

    唐佩兰想着要去哪弄点铁来试试的时候,突然门外脚步声响起,唐佩兰赶紧把上午没做完的活儿拿起来开始装模作样,冯又莲敲门进来,手里拿了一些钱票进来说道:“佩兰,你们是说好了明天要去买东西是吧?”

    “对,说是带我去买衣服鞋子。”这边的规矩是男方要给女方从头到脚买两套,然后女方要回给男方两双鞋子。

    “那你把这些钱带着,宋景义好歹是个团长,鞋子买好一点的,不是说现在都流行穿那个什么三节头的皮鞋吗?你给他买那个。”冯又莲交待道。

    “三节头”是一种橡胶底的“三节头”皮鞋,它流行于上世纪的80年代前后。该鞋用三截儿皮缝制,故而得名“三节头”。三节头曾是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士官所配发的制式皮鞋。在以前的年代,如果老百姓有一双“三节头”那么相当现在的人穿意大利名牌皮鞋一样荣耀。

    “妈,他们军官本来就配发那个鞋子,不用买这种。”这买人家的制式鞋好像不太好,唐佩兰连忙说道。

    “那就买那个回力的鞋子,大家都说回力的鞋子好看,质量还好,穿起来舒服还耐穿。”冯又莲又说道。

    “呃…回力有皮鞋吗?”怎么她的记忆中好像回力都是卖帆布鞋之类的,有没有皮鞋她也不知道。

    “应该有吧?”冯又莲不大确定的说道:“那么大那么出名的牌子只卖布鞋吗?”

    “我也不知道,要不然明天去看看吧。”好吧,唐佩兰也都好奇了。

    “那你好好看看啊,挑贵的买,别让以为咱是那小气的人。”冯又莲不放心的嘱咐道。

    “好,我知道了,不过钱就不用给我了,我自己有钱。”唐佩兰拒绝了冯又莲的票子。

    “你还能有几个钱啊,以前上班每个月都给你姐寄一半过去,又给家里交钱,有钱你也剩不下几个了。”冯又莲不容拒绝的说道。

    “你忘了我之前给报社投稿有稿酬啦,买鞋的钱我有,等我没钱了再找你要。”冯又莲不让她拒绝,唐佩兰也不愿意花他们的钱。

    说什么买鞋子,又有什么鞋子的质量比得上企鹅空间里新出现的加工厂里加工出来的皮鞋质量更好呢,那才是真正的结实耐用好看好穿。

    有那买鞋子的钱唐佩兰还不如悄悄买点铁制品钢制品回来试试是不是真的能制枪造炮的。

    最新评论:

    【这个文,厉害】

    【这个设定有点开大了,而且拿出这么多明显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有点勇啊有点勇】

    【

    【这个金手指有点牛哦~但【小声逼逼】如果不是上交国家的建设文就太夸张了,显得不止男主,除了女主所有人都不需要存在……】

    【飞机大炮,这……】

    【封面挺有意思的啊,棒棒棒棒!!!!】

    【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