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都市小说 - 暗恋甲方怎么办在线阅读 -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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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人生第一次犯神经性胃痛,也是在那次跟麦文澈上床之后。

    ?宋旧辞

    耶耶耶!新年开新文!!!

    行业资料来自日常经历、亲友描述、网络查询等多种途径,行业品牌和现状有一定虚构成分,已尽最大能力接近真实职场,至少保证逻辑自洽,当然也欢迎行业大佬友好指正哈!【抱拳】

    第2章 232斤的胖子

    \\\明榛第一次见麦文澈,是在大一新生的迎新晚会上。

    麦文澈是当时晚会的主持人之一,站在炫酷的舞台照明下,挺拔帅气,语言幽默,应变能力强。明榛不知道别人,但他是深深地记住了这个人。

    跟很多青春电影不一样,理工大没有什么校园风云人物、校花校草之类的评选,一来是大学里长得好看的帅哥美女太多,大家的审美也不太一致;二来当代大学生交际圈子其实甚窄,顶多就口嗨一下身边的帅气前后辈,对其他学院的情况着实不太关注。

    即便是这样,明榛在大一第一个学期,也依然能听到或者看到跟这个人相关的内容:学校公众号的寻人墙上,师姐师妹兴奋打探他的资料;学生会社团招新的海报上,他是理所当然招徕新生的门面担当;学校里流传的各种大大小小的赛事视频,他是当仁不让的主持人......

    如果理工大也有什么院草校草的评比,麦文澈怎么也是棵什么草之类的人物吧?

    明榛能把每一次跟麦文澈近距离接触的场景都如数家珍地说出来。

    第一次跟麦文澈说上话,是大一学期末。

    他去辅导员办公室要递大二的转专业申请,正拿着从学校门口冲洗出来的一寸照去找辅导员,麦文澈不知道为什么也在,坐在电脑前帮老师录资料。

    交了资料后明榛就离开了。前脚刚踏出办公室,就听见麦文澈在办公室里跟辅导员聊天,是那种带着笑意的语调,说的是:“原来他就是明榛啊?姓氏挺特别的,我没想到居然是个——”

    他忽然战术性停顿了一下,还轻轻笑了一下。

    明榛没走远,听见这样的对话局促地停住了脚步,自动把那声轻笑代入为嗤笑,以为即将听到一句“我没想到居然是个大胖子”,内心抗拒又受伤。

    是的,明榛大一的时候是个胖子。

    是个230多斤的大胖子。

    明榛没办法不留意麦文澈,因为麦文澈后半句说的是:“居然是个男同学,我以为是女孩子呢!”

    明榛大一的专业是日语,班里只有6个男生,是理工大罕见的女多男少的专业,加上“明榛”这个名字看不出性别,不怪麦文澈有这样的误会。

    第二次跟麦文澈近距离接触,是一次学生会组织的辩论赛。

    明榛很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也不喜欢去凑这种热闹,但那次听见主持人是麦文澈后就鬼使神差地溜去了礼堂。

    礼堂里人头攒动,最后一排挤满了站着看的人,明榛幸好去得早,占了个比较前排的位置。比赛结束后,因为不想跟人挤着退场,他抱着书包坐在位置上等了好久,然后就看见麦文澈先前喝水的杯子落在了主持台上。

    他环视四周确定麦文澈已经走了,急忙拖着笨重的身躯从狭窄的课桌间挤出来,拿着杯子跑去正收拾好了会场布置准备撤离的工作人员跟前:“这个!那个男主持落下的!”

    工作人员有点愕然:“哪个男主持?”

    当天晚上有两个男主持。

    明榛居然一下子想不起来麦文澈的名字,有些着急:“就那个,控场很好,很幽默,普通话更标准的那个!”

    对面的女生笑了:“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个了,”忽然一脸坏笑拔高了音量冲着他身后说,“你说的是不是更高更帅的那个师哥,麦文澈啊?”

    还没来得及应答,耳边一把清亮带着温和笑意的声音传来:“你们在说我吗?”

    明榛回过头,麦文澈指了指他手里的水杯,他中了蛊似的递过去。麦文澈晃了晃水杯,说了句“谢谢”,明榛觉得自己可能红了脸,回了句“不用客气”后匆忙转身离开,生怕被人发现他的窘况。

    第三次近距离接触,是在学校图书馆里。

    明榛十七八岁时的性格,可以用孤僻来形容。

    一来他是个胖子,跟那些性格开朗、心宽导致体胖的胖子不一样,他是个安静又敏感的胖子。

    敏感矫情的青春期偏偏雪上加霜地遇上这个身形,让他本来就寡言的性格更加孤僻,毕竟哪个正值靓丽青春的同学会喜欢一个沉默寡言、230斤的胖子呢?

    二来......自从稍微懂了点情爱之事后,他发现自己对同龄男生的兴趣和关注远远高于同龄女生后,便自暴自弃地放弃了社交——不管是和女生的还是和男生的。

    本着选个好大学比好专业重要的念头,高考填志愿时为了进A城的理工大,明榛接受了日语调剂。跟班里对日语热情高涨的同学对比,他对日语兴趣不大,一进来就着手转专业事宜。

    明榛想从外语系转去计算机系,计算机系是理工大的热门院系,他们学校只有专业绩点前10%——也就大概前5名的学生才允许提交转专业申请。内外因双重作用下,他几乎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

    他喜欢坐最角落的一个位置,不引人注意,很符合他的性格。

    明榛体型实在庞大,一个人就霸占了两个人的空间,平时图书馆里的人都很默契地跟他隔了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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