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中的家主大人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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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九抬起眼:“妖怪?” “嗯嗯嗯,听说这个家主丧尽天良,小昀小时候去扬州见他,就被他吓得尿裤——” 元墨话没说完,被姜其昀一把捂住了嘴,姜其昀咬牙低声:“这种事情怎么能在美人面前说?” “呃呃,总之,这位家主非常恐怖,虽然远在扬州,但大名早已经在京城传开了,大家都说他生得青面獠牙,像妖怪多过像人,所以常年躲在扬州不敢回京现身。” 元墨知道的这些事情一半来自街头巷尾的风言风语,一半来自姜其昀的亲身证词,八成是错不了,“不过他既然那付德性,你们干嘛要这样一个家主?不见了不是更好?趁早换一个!” “我的哥哥,你快别这么说,那个平公公就是这么想的!他就觉得姜家有人对家主不利,暗中对家主下了手,所以四伯派人满京城搜查,他却只在姜家搜查。还有人说,那个妖怪根本没有失踪,这一切都是他的有意安排,目的就是以欲加之罪在姜家大洗牌,现在家里是人人自危,谁也不知道这妖怪要清洗的是谁。四伯也被弄得战战兢兢,一面要按下消息稳住局势大乱,一面又要偷偷找人,忙得头发都白了。” 姜其昀的四伯姜长任是姜家在京中的当家人。姜家世代在京家耕耘,祖宅却是在扬州,上一代家主体弱畏寒,便长年在扬州休养,京中之事全交给了姜长任这个族兄。 姜长任对姜其昀极好,姜其昀常常在乐坊一掷千金,姜长任不知给他补过多少次窟窿,一句也不曾责备,姜其昀自然也对这位长辈十分敬爱。 当然因此也就对那位妖怪家主更加讨厌了。 阿九端着茶杯,微微垂目,仿佛在研究杯中茶叶的纹路,一言不发。 元墨向姜其昀打听姜家有没有人特别喜欢女伎,姜其昀想也没想,道:“我啊!” 元墨问:“除了你呢?有没有那种表面上看着不怎么喜欢但背地面很喜欢的?” 姜其昀皱眉:“何必?喜欢就喜欢,又不是花不起钱,干嘛藏着掖着?” 元墨道:“也许不是喜欢,说不定十分讨厌。” 姜其昀完全被弄糊涂了:“你到底要问什么?” 元墨便把西山的事情说了,姜其昀咋舌:“天呐,竟敢这样对待我们的姑娘,老天怎么不下道雷劈死他?” 又道:“你放心,绝对不会是我们姜家干的,老实说,真是姜家要出手做这种事情,管教神仙也找不到痕迹。但既有黄金令牌,身份定然不低,那种令牌不是衙门当造,而是内廷赐下,陛下高兴了便给谁一枚,有这东西的人还真不少,我少不得替你打听去。” 元墨连忙斟了一杯酒,认真地向姜其昀道谢。 这一杯也是最后一杯,姜其昀摇摇酒壶倒出最后一滴,神情既满足,又惆怅,起身告辞。 元墨送他下楼,就在这时,楼下哐当一声,厅上大门洞开,两溜人马冲了进来,步伐整齐划一。 元墨一看到这些人,头就开始疼。 姜家府兵。 并且穿的还不是便服,一色儿铠甲鲜明,手抚刀柄,杀气腾腾。 当先一人还是姜义,他换上了铠甲,整个人杀气腾腾。 最后进来的人慈眉善目,脸上好像永远带着一丝祥和的微笑,剃了头发摆到庙里,就是一具现成的佛爷。 “十七公子,”平公公道,“天晚了,风凉,老奴来接您回家。” 姜其昀腿脚一软,欲哭无泪,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元墨一脸同情:“看来他一早就发现了,是故意让你出门,好看你到底去哪儿。” “阴险!跟他主子一样阴险!” 姜其昀咬牙切齿。 然而走到平公公面前,还是要换过一副笑脸:“公公辛苦了,这地方我一个月不来上五六回,就浑身上下不舒服,再说我和元兄有约在先,不能不来,所以就……呵呵……” 元墨也连忙道:“公公恕罪,事情是这样的:小人这里来了新女伎,十七公子是小人的老主顾,所以那日小人特意去请十七公子做客。这个事情毕竟难登大雅之堂,所以就扯了几句小谎,冒犯之处,还望公公海涵。” “不敢当。我是个当奴才的人,元公子身份再低微,还能低过一个阉人?”平公公脸色没有一丝波动,还是笑眯眯的样子,“不知道当时所说的美酒又是指什么?” “当然是指女伎!”元墨抢先答,她可不想把红姑扯进来。 姜其昀也连声附和。 “能让十七公子不顾一切赶来,定然是绝色了。不知老奴有没有缘分一见?” 元墨忙说可以,喊了两声“阿九”,二楼无人应,大约是离开了。 元墨赔笑道:“这也难怪,我家这位姑娘在这位大人面前吃过亏,见了就怕,所以躲了。这位大人是见过她的,长相还过得去吧?” 平公公看向姜义,姜义点头道:“确实出众。” “那便请来一见如何?”平公公一脸和蔼地问。 何个屁啊!你一个公公对一个女伎这么执著干什么? 元墨肚子里咆哮,面上笑容可掬,回身准备去找阿九。 就在这时,一个懒洋洋的声音道:“要请谁?” 这个声音,两分低沉,两分沙哑,两分醉意,剩下的全是慵懒,像一阵风拂过人的耳朵,拂过人的心尖。 红姑靠在门框上,手里还拎着一只酒坛,风送来浓重的酒香,她的发髻歪在一旁,发丝有几分散乱,脸色绯红,双眸如星,忽地一笑,向平公公走来:“是请我吗?” 她的重心不稳,脚步凌乱,但身体有着奇妙的韵律感,即使是醉酒踏步,也像某种独特的舞蹈。 她的手搭上平公公的肩,摸了摸平公公的下巴,醉醺醺道:“一把年纪了,连胡子都没有一根,难不成是个太监?” 元墨暗骂一声完蛋,正要把红姑拉开,却被平公公的表情吓了一跳。 平公公脸上再没有了祥和的微笑,双唇微微颤抖,瞳孔微微收缩,像是看到了世间最可怕的事物:“红、红悦天?” 第十八章 “哟,看来还是老熟人呢!”红姑拎起坛子灌了口酒,“可我不认得什么太监啊……” “嘴里放尊重些!”姜义喝道。 “这么大声,吓人啊?老娘是被吓大的吗?”红姑用更大的声音吼回去,然后嫣然一笑,“你们这帮蠢货,太监是这世上最好的人,假如所有男人都变成太监,这个世间可就太美好了。”说着,她再一次勾了勾平公公的下巴,“你说是不是,公公?” “放、放开我!”平公公猛地推开红姑,脸色发白,“你为什么会在这儿?这里明明叫红馆,又不是双璧坊!” 姜义在他耳边低语一句,显然是告诉他红馆就是以前的双璧坊。 平公公大吃一惊,元墨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清晰的恐惧,他无意识四处张望,喃喃,“红悦天在这里,姓楚的呢?楚天阔呢?” 宫中内监、姜家家主近侍、认得红姑、害怕金刀龙王—— 这几点在脑海里一叠,元墨立刻就想到了一直被欢姐挂在嘴上的一段往事。 事情发生在楚天阔年轻气盛的时候。他和别人酒后打赌,神不知鬼不觉地潜进守卫最为森严的太庙,还带了一样东西出来作为见证——明璃公主和姜家前代家主的庚贴。 当时公主和家主已经议婚,把庚帖放在祖宗牌位前卜吉凶是一贯的习俗,无异则吉,有异则凶。楚天阔是江湖游侠,哪里知道这规矩?嘻嘻哈哈带出来给大家看过,就打算还回去,结果却陷入了禁军的包围之中。 最后虽然全身而退,中间却狠狠得罪了一个人,那就是公主明璃。 据欢姐说,公主亲自带着人来双璧坊找楚天阔的麻烦,不但没有讨到什么好处,身边的内监还被楚天阔一脚踹出了大门。 当然楚天阔用的是巧劲,并没有伤人,但那内监落地就闭过气去,大概是吓晕了。 那个内监,不会就是平公公吧? “楚、天、阔!”红姑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这个名字,好像是把这个名字揉烂了嚼碎了再一点一点从牙缝里挤出来,她猛地将酒坛往地上一砸,刹那间酒香四溢,元墨看着地面流淌的淡红色酒液心痛如绞,全是钱呐! “楚天阔在哪里?在哪里?”红姑抓住平公公的衣襟,“你让他出来,你让他给我出来!” 元墨连忙把红姑拉开,心说这回完蛋,平公公今非昔比,可不是任人踹飞的小内监了。 然而平公公脸色惨白,平公公镇定全无,尖声道:“我怎么会知道?晦气,晦气!走!” 竟带着人如风般地走了。 姜其昀好容易见着红姑,舍不得就此离去,然后被府兵们拉着,身不由已,只得跟上。 红姑状若疯狂:“楚天阔,你这个杀千刀的!你在哪里!你给我出来!出来!出来!” 叫出最后一声,红姑泪如雨下,痛哭出声。 元墨叹了口气,将红姑抱在怀里,“楚天阔马上就回来了。” 红姑抬起满是泪痕的面庞:“真的吗?” “真的。我保证。”元墨认真地道,“我先送你回房,你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等他才是,对不对?” 红姑乖乖地点点头,又骄傲地一笑:“我本来就是最漂亮的。” 元墨把红姑送回房,回来已经是亥时,正是旁的乐坊最热闹的时候。 屋外虫声蛰蛰,遥遥地传来隔壁会真楼的笙歌,元墨额头抵着门板,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一个是疯子,一个是酒鬼,你有这两个双璧,生意怎么好得起来?” 阿九靠着倚着门,发丝垂散,阿九从不梳髻,更别提插金戴银,打扮相当随意,月光淡淡,阿九发丝和衣袖在风中微微拂动,仿佛要凌空飞去。 “唉。”元墨肚子里的气好像叹不完,倒不是发愁生意,而是不明白红姑和云姨,“我一直弄不明白,以她们两个的才情相貌,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一天换一个都成,干嘛非在一棵树上吊死?” 红馆生意冷清,不单是因为人才凋零,更是因为红姑时不时就要出来撒一下酒疯,将坊中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客人赶得干干净净。 “情”之一字,像剧毒。 昔日的双璧,一个已经疯了,一个天天醉到发疯。 “痴愚。”阿九简单作评。 元墨长叹一口气,咕哝:“哎,这回姜家出事,不知道今年的评花榜还办不办得成,只怕要换地方了……” 阿九忽然抬起了头:“评花榜和姜家有关系?” “可不是?小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他家四伯,花魁一俟选出,可以在姜家花厅献艺。那一日正是七夕,听说七夕是姜家家主生辰,每年的这一天,姜家都会大宴宾客,遥祝家主生辰快乐,所以这一天平京的权贵几乎云集在姜家。你想想,这是多大的露脸机会啊,以往的评花榜从来没这么风光过!可惜啊可惜,偏偏出了这种事……” 阿九道:“不会。” 元墨已经适应了阿九说话的风格,知道阿九说的是地方不会换,愕然:“为什么?” “姜家家主失踪的事,始终都压着,显然是不想让皇家知道。已经定下的七夕绝不会更换,以免惹得有心人生疑。” “咦,挺有道理。”元墨忍不住点头,点完又有点好笑笑,“哎哟,我们cao的这是哪门子心?换不换地方,关咱们什么事?” 她说着便要走,身后传来阿九的声音:“我去。” 元墨不敢相信地回过脸。 评花榜首先需得递花帖。 所谓花帖,是指将女伎的姓名、出身、技艺、性情等等写在一份淡红洒金纸笺上,交到会真楼。 会真楼之所以有这个资格,一来它是京城第一乐坊,二来,它家有上一任花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