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食记 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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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瘦了。不是改天换地的那种瘦法,也还谈不上纤细美,但镜子里的女孩,已经不再是个胖姑娘。最多是个不那么瘦的姑娘。 她忍不住又去测了一次体重,67.1公斤。比起她第一次决定要减肥开始,少了6公斤。 原来6公斤的视觉差异这么明显。再看现在的衣服,越发不顺眼。她需要新衣服了。 正在纠结,陈明硕发信息来,他已经快到楼下了。最终谭丽莎穿着牛仔裤和体恤衫,套了一件轻薄的拉链帽衫下了楼。而陈明硕穿着一身深色的行山服,看起来很专业。 她问:“这是登山服吗?看起来很专业。” “确切地说是行山服,或者健走服。西山比较平缓,主要是健走。” “所以你主要是喜欢行山健走?” “以前喜欢登山。但现在我是有孩子的人了,登山对我来说,危险系数大了一点。” 两人聊着天,很快就到了西山八大处。陈明硕停好车,体贴地给谭丽莎一瓶矿泉水。谭丽莎也拿出一个小巧的饭盒,高兴地说:“看,我做了饭团。” 陈明硕接过来,赞叹:“好可爱的小饭团。是送给圆圆的吗?” 谭丽莎笑道:“这是我们吃的,圆圆不一定喜欢。如果圆圆要吃,我可以给她做卡通饭团,再放一点美乃滋酱。” “哦,太好了。那我先放在后备箱的保温袋里。” 谭丽莎说:“我们带到山上,休息的时候吃呀。” “山上洗手不方便,不适合吃东西。我们拿两瓶水就好了。” “哦哦,你说得对。” 谭丽莎心里有点窘。在她想象中,爬山是一种郊游,郊游肯定要带好吃的。但陈明硕这样一说,她也觉得,在山上吃东西,好像是跟陈明硕这个人,这身衣服不太搭。 两人说着话,就去公园门口买门票。还没走到售票处,陈明硕的电话响了。他看了一眼手机,面色微变,走到一边,接了电话。简单说了几句以后,他一脸歉意地回来,说:“莎莎,实在对不起。圆圆发烧腹泻,我要赶紧到医院去。那……你还爬山吗?还是我先送你回去?” 谭丽莎一怔,马上大度地说:“没事儿,那我陪你去医院吧。说不定我还能帮点忙。” 陈明硕尴尬地说:“圆圆mama也会在。” 谭丽莎明白了,脸一红,笑道:“我没想到这一层。你也别送我了,我自己打车回去好了。” 怕他为难,还特意开玩笑说:“幸亏咱还没买票。” “那怎么行。现在这样已经很过分了。我送你回家。” 谭丽莎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吧。那你把我放在沿途随便一个商场或者地铁站吧,我正好去逛一会儿街,买点东西。” 陈明硕想了一下:“也好。那实在对不住了。改天补偿你。” “别这么客气。孩子的事要紧。咱们赶紧出发吧。” 谭丽莎说着就上了车。陈明硕开了导航,看路上车不多,稍微松了口气。他苦笑道:“小孩子就是这样,永远都在你最怕她生病的时候生病。真是太对不住了。唉,幼儿园小孩太多,都闷在一个屋子里,只要一个感冒,半个班都被传染了。可是不送幼儿园又不行……” 陈明硕说起带孩子的话就一肚子苦水。谭丽莎毫无育儿经验,不知道该接什么话好,只能胡乱地应和:“做家长可真不容易啊。” 开了一会儿,陈明硕把谭丽莎放在一个商场门口,再次诚恳表达歉意。谭丽莎也再次诚恳地表示自己真的不介意。双方都不想让对方不舒服,一个在车里,一个在车外,像两个日本人似的面带微笑,互相客气了好几个回合。 等陈明硕车开走了,谭丽莎不由自主地松了一口气。刚直起腰,就听见一个熟悉的京腔问道:“你男朋友啊?” 谭丽莎回头一看,是李泽。她说:“也没有。就是朋友。” 李泽说:“那哥们看着还行。就岁数大点。是不是挺有钱的啊?” 谭丽莎不想回答,就问:“你怎么在这儿?逛街吗?” “我等小伟和魏洁呢。我们一发小儿在这儿开了个米线店,大家过来给他捧个场。”李泽打量着她:“你怎么瘦成这样了?你这新公司剥削够狠的呀。” “我在减肥。”谭丽莎诧异地问:“你怎么知道我换工作了?” 李泽有点不自在地说:“我猜的。你不是一直很讨厌你们老板吗。” 两人说着话,小伟来了,跑得呼哧带喘的:“不好意思。来晚了来晚了。” “魏洁呢?” “临时出任务。来不了了。” 魏洁是民警,经常被叫去临时出任务。很多涉及女性的事情必须有女警在现场处理,所以魏洁工作极忙,经常加班。谭丽莎和他们见过几面,算是熟人。 小伟一见谭丽莎就惊呼:“莎莎,你怎么变样儿啦?猛一看我还以为这小子换人了呢。” 李泽笑着打他:“别瞎说。” 小伟拿出手机:“对了莎莎,咱俩加一下微信。” 李泽说:“又来了。你加也没用。你那一天天发的,我都不爱看。屏蔽你的比屏蔽微商的还多呢。” “反正这是媳妇的要求,我就得做。”他笑着对谭丽莎解释:“魏洁她们最近在宣传反诈。别人都就那么回事,就她当真,跟搞传销的似的,天天让我帮她拉人头宣传。咱俩加一下。你没事儿的时候看两眼我朋友圈里的反诈内容,要能给我点个赞就更好了。” “没问题。这是好事。”谭丽莎和小伟加了微信,说:“那我先走了。” 小伟一怔:“不一起吗?” 谭丽莎客气地笑道:“不打扰你们了。我这会儿也不饿。我去买点东西。” 李泽说:“那要不,我先跟你逛会儿。” 谭丽莎在李泽的眼神里看到了留恋。他们毕竟曾经是一起分享过亲密状态的两个人,她能捕捉到他未曾言说的期待。她不讨厌他,在街头与他偶遇还有点高兴。可这不过是在街头偶遇老熟人的那种“好巧啊”的小小兴奋,和一点点对前任现状的好奇心。 本来她并不介意和李泽吃个饭,聊一会儿。但他的留恋,却让她不得不拒绝他。她不想给他无谓的幻想。短短数月,她已经离他的世界很远了。 小伟看出他俩有点不对劲,以为是闹别扭再次和好,就说:“我先下楼了啊,你俩先逛会儿。” 谭丽莎连忙叫住他:“别别别,真的不用了。买衣服一个人比较方便。而且我一会儿还有事,得早点走。你们俩赶紧去吃米线吧。” 李泽点了点头:“行。那你忙你的。” 大家一起进了商场,在扶梯旁边分道扬镳。谭丽莎向几个女装店走去,而李泽和小伟去往地下。那里有很多小吃店,他们的朋友就在那里。 谭丽莎上次逛街,还是和tiffany买健身服。之后她忙于工作,再也没空购物。当时还是春末初夏,此刻已是初秋。夏天好像还没看清楚就过去了。商场里夏装早就被堆到角落打折,热卖的已是秋冬装。 谭丽莎进了一家店,在折扣区随便看着。一个白净秀气的小男生店员自来熟地与她搭讪:“现在买夏装其实特别划算,天气这么热,买了还可以穿一两个月呢。而且我家都是经典款,什么时候穿都不过时。姐你来的正合适,今天刚开始折扣,号码挺全的。” 他指着一片衣服说:“这边都是中号,我们家的衣服都特显身材,你上身一试就知道了。” 谭丽莎说:“我得穿大号的。” 秀气小哥认真端详了她一下,斩钉截铁地说:“姐,你听我的,你就得穿中号的。大号你穿就邋遢了。咱家是欧码的衣服,size比较合适。不是那种日本码的都偏小。” 说着他摘菜一般摘了好几件衣服,又塞给谭丽莎一个试衣服的号码牌:“试衣间就在那边,你就拿这几件过去试,绝对好看。” 谭丽莎看了一眼:“这吊带的就算了吧。还是白色的……” 店员小哥简直是娇嗔了:“这件是我专门为你挑的!剪裁绝对不一样,姐我求你了,这间你必须试!我把话放在这里——穿上不好看你打死我!” 他不由分说地就把她推到了试衣间那边。 谭丽莎试探着先穿了一件体恤衫。有一点点紧绷。或者说,过分合身。而且领口很低,令她不习惯。可是居然不难看,和她今天的紧身弹力牛仔裤搭配起来,显得很精神,也显露了腰肢。她有些意外,这店员小哥推荐得还挺合适。 她又试穿了那条米白色的低胸吊带裙,抬头看一眼镜子,她惊呆了。 如同多数胖女孩一样,谭丽莎一向走可爱风,穿衣服宽袍大袖,尽量藏rou。 这件衣服露胳膊露腿还低胸,把她平时不敢见人的rou全暴露了出来,并且还是显胖的浅色。可镜子里的女孩居然异常顺眼,妩媚又有活力。 真的好看。意外的好看。好看到她忍不住打开更衣室的门,在更衣室的走廊里,远远地转来转去地看。 旁边的一个苗条精致的女生看见了,惊呼:“这条裙子真好看,在哪里?我也要试。” 虽然谭丽莎想不出来她什么时候可以穿这条裙子,但她已经决定立刻就要买下它。 十几分钟后,谭丽莎试衣完毕,拿着所有的衣服出来:“这几件我都要了。” 秀气小哥左手拿着几件衣服,右手拿着手机:“姐咱俩加个微信吧。以后有折扣我第一时间告诉你。我叫chris. 这边的几件我觉得也蛮适合你的,要不要再试试?” “要。” 结账时,chris已经跟谭丽莎亲如姐妹:“莎莎姐,要我说你就干脆换上这件t恤,跟你现在的裤子和鞋就很搭。这条裙子回头你配个白色漏脚趾的高跟凉鞋,绝对美爆了!再拿卷发棒把头发弄几个大卷,梦露什么样,你就什么样!” 他一边说,一边把那件大领口的体恤衫拿出来:“我这儿有剪子,我帮你把签剪了。听我的,这就穿着它出门。” 谭丽莎已经对chris言听计从。她拿了体恤衫去试衣间换,正看到刚才那女孩穿着那款白裙子出来,问她坐在休息凳上的男友:“好看吗?” 谭丽莎惊讶极了。她穿着很漂亮的裙子,在这苗条女孩身上却毫不出彩。少了那种相得益彰的性感味道,显得十分平庸。 她蓦地想起陈明硕的那句:女人丰满是一种优点。 那女孩的男友敬业而又敷衍地说:“好看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chris走过去,直言不讳地说:“姐你听我的,这件不太适合你。咱这个身材,那就是要走时尚风。就得穿出老娘我最拽最酷的气势。你等我给你挑几件……” 谭丽莎不禁莞尔。这chris真是个奇才,和那种睁着眼说瞎话的销售不同,他是真心在帮顾客挑选合适的衣服。她曾经在一些店里被忽悠着买过一些不适合自己的衣服,虽然当时店员推销成功,但此后她就再也不会进那家的店门。 这种诚恳专业还带点霸气的服务方式,一定可以提高回头访问率,她觉得回去可以好好培训一下组里的客服。 谭丽莎带着崭新的衣服与着装观念走出了这家店。她生平第一次感觉到她的身材并不是这么一无是处。原来穿对了衣服,她也可以比瘦女孩更美。 第38章 不存在的荔枝罐头 谭丽莎又逛了几家店,尝试了很多她以前看都不敢看的衣服。虽然并没有第二个店员如chris那般能干,但所有的店员都对她异常热情,是她前所未有的购物体验。 以前谭丽莎进服装店几乎是一种折磨。大部分衣服都与她相看两厌:衣服不喜欢她,总是不肯被她穿进去,卡在不同的部位。勉强穿上,也不好看。她也就不愿意为衣服花钱——买了贵衣服还不好看,感觉更堵心。 衣服对她来说差不多是一种必需品,用完了才买,没事不买。 这种不热衷的态度会不由自主地地反映在脸上,令见多识广的店员一望而知这不是个大买主,故而都对她态度冷漠。 今天她存了要改换风格的心态,又有了穿得进去的底气,气场自然不同。进店她那志在必得的狩猎者目光一扫,店员就接收到了“这人今天不买点什么不会走”的信息。 这是谭丽莎数年来购物斩获最多,感觉最快乐的一次。 然而,很快她还是不得不停止了购物。不仅是钱花得太快,还因为东西太多,实在拎不动了。 难怪有钱人都要有辆车。否则,买多了衣服,拎回去都费劲。 她提着大包小包离开商场时,又在一楼遇到了李泽和小伟。李泽明显楞了一下。他笑了笑,说:“你没少买啊。身上这件也是刚买的?” “对。” “挺好看的。” “谢谢。” 小伟说:“我们俩刚才看人多,也还没吃呢。要不现在一起去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