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第1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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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书香味中,火炼金蛟开始行驶。蛟车底部刻有平稳的阵法,除了刚刚开的时候有一点惯性感外,以后就都十分丝滑了。 不过,转弯和某些路上还是会颠簸。 “啊呀!”对面隔间的文修就把装墨汁的小碟子洒了,污损了纸面。 诗千改心想:这时候就需要一只墨水笔或者钢笔…… 她思绪还没转完,过道上就有雇役推着小车去向那名文修推销:“道友,这两年外邦传来新式毛笔,书写方便、只需要灌一次墨就能用很久,要不要来一支?” 诗千改一愣,也好奇地看过去——黑色金属的笔身,尖尖的金色笔头,不正是钢笔吗? “嗬,标价这么贵?”那文修看着这怪模怪样的“毛笔”,还在犹豫,诗千改却已经抢先道:“我要买一支。” 雇役和那个文修都一顿,眼中闪过惊讶,诗千改已然快速挑好并付钱了,还买了一小瓶蓝墨。 贺雪:“……” 如果不是认识诗千改,他一定会以为这是雇役的拖。 夜九阳也被吸引了注意力,犹豫要不要买:诗千改在这种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上总是很有心得。 “客人很懂行啊。”雇役看到她熟练的吸墨动作有些诧异,诗千改拧好笔身,晃了晃笑道:“从前用过。” 这时候,那名文修也认出她的脸来了,惊喜道:“您是琅嬛的诗大家?!” 他的声音惊动了其他人,顿时,众文修都觉得这笔一定很好,买了说不定能有助于每天写三千字;众读者则不管是不是翡不琢的书迷,都想蹭热闹,于是不断来询问外邦毛笔。 雇役一时间被团团包围,都忙不过来了。 带货成功的诗千改:“……” 她有点想笑,用这支钢笔签出去了几十个福签,才用“还是不要大声喧哗,打扰其他人”安抚下众人,将小隔间的门拉上。 窗外是深蓝的夜色,灯火在琉璃窗上照出她的倒影。诗千改低头看着手中的钢笔,笔身上镌刻着一行小蝌蚪似的银色英文。虽然单词和语法有些许区别,但她还是认出这是一句谚语: “travel broadens the mind.” 旅行开阔眼界。 可能是为了在大雅销路更好,英文上方是一行字体更大的中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她的心情不知为何更加愉快起来,既像是抓住了前世的影子,又像是更融入了这个世界一点。 接下来的路程,她就用这支笔写作起来。等到达目的地,蛟车停下,她也合上了笔帽。 【《盛世》的前三章,我都写好了。】诗千改用流光石将纸页录下,用灵犀玉网发给了远在琅嬛的吴丽春。 七月二十七,灵犀玉网。 现在各大门派都在自己的大文集里设置了快讯板块,更新各种文章的消息。而昨天,琅嬛文集里就标注说今天清晨《盛世》会正式开始登载。 【搓手搓手,等不及了!我现在就蹲在书亭门口,等着发报。】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如此算来,我已经十几年没有看到翡不琢先生的文了!】 【说起来,先生可真是勤勉啊!她这会儿还在放三伏假呢吧?昨天有人说在滇云州见过她。】 【我知道!我在蛟车遇到她了,先生真是有大家风范,我一直激动到今天呜呜呜。我还买了一支和先生一样的外邦笔,她说这叫钢笔。】 【只有我还是很在意预告里那种药剂吗?我有一个亲戚家里种了葡萄,今年就害了病。】 【有人已经在尝试了,我有一个陇州朋友买了原料,预告当天就给自家害病的葡萄喷了。指路看这栋楼:[狄某人的葡萄种植手札]。】 …… 与此同时,陇州。 狄肃买药的当天就在自己的记录楼里写下了状况。自打灵犀玉网出现,有不少如她这样的普通人也开始对自己的生活做文字记录,还有不少读者感兴趣,狄肃还由此踏上了道途。 她洒完药后查了不少关于翡不琢的消息,这才知道,原来自己最喜欢的灵犀玉网正是翡不琢提出的构想。 这让狄肃对药剂的信心又增加了不少。 而几日过后,狄肃惊喜地发现,这种药剂居然立竿见影地有效! 【道友们,结果来了!虽说还没有完全治好,但我的葡萄真的精神了许多![发送:流光石截影]】 她迫不及待地将葡萄的状态发了上去。现在,灵犀玉网每栋楼里也可以发灵影画和流光石录影了,不过暂时还只有楼主可以发。 因为流光石便宜,所以大部分楼里都是流光石录影录像,虽然画面不够清晰,但也很让人振奋。 画面一出,立刻多了十几条回复。 【哇,真的耶!和先前的对比,差别挺明显的。】 【文章里说喷一次半个月内有效,楼主下次在葡萄长出来之前试试,效果应当更好。】 【翡不琢先生真是学识渊博!也不知道她还有多少这样的知识,推广开来都是造福百姓。】 关注着她这个楼的不仅有翡不琢的读者,还有反翡读者。他们酸里酸气留下几句评价,无趣地离开了。 【……又是这样的结果。走了走了。】 【哼,这本书怕不是要被她写成农书,没有趣味性可言。】 【就算这次不出错,下次也一定会出错!不然她以为她是万事通?】 狄肃现在对翡不琢无比信服,毕竟这一个药剂起码挽回了她半年的收益,于是就看这些回复不顺眼起来。 【走就走了,还特意留一句存在感?没有人关心你。】【你怕是睁眼瞎,单就一个预告,就能看得出很精彩。】【不劳你关心,就算出错了又有什么关系?先生也没有真的要写农书。】 她一通斥责,心情才舒爽了,顺便将这些人在她的楼里禁言——这也是灵犀玉网给楼主新配备的功能。 “好像那个《盛世》今天开始登载……”狄肃摸了摸下巴,披上外袍,向着离家最近的书亭走去。 本以为翡不琢一个南边文修第一回 在这里连载文章,没多少人会看。结果书亭那里人头攒动的情况把她一惊,问了才知道,有许多人都是因为那药剂有效才准备来支持支持翡不琢,倒也并不是真的想看她的文章。 原来并不止她一个人私下尝试了……也对,她们陇州多果农,今年种葡萄的尤其多,而那种霜霉病似乎是会传染的,许多人家都和她一样遭了殃。反正眼看是收成要泡汤,不如死马当作活马医。 没想到一个年轻文修在她们这里初次获得读者,竟然是因为农桑之事,也是奇了。 狄肃认真推荐道:“你们是听别人说起药剂的吧?如果看了预告,就会发现先生的文章真的很好看,而且一点都不晦涩。” 她们这样的人,每天忙活就很累了,大部分的时候看话本子只想看点消遣。 狄肃携了一份报纸回来,就坐在葡萄园的架子下阅读起来。 开头很简单,就是主人公陆泽瑶在修界渡劫失败,本以为自己要死了,结果一睁眼发现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身体里的记忆告诉她,她成为了一个异界的妖族皇帝,今年才十九岁,才刚刚登基没两个月。这皇位也不是她争来的,而是前面五个殿下互相争斗死了,刚好便宜了她。原本这具身体很弱小,一开始就被排除在了斗争之外。 作为新读者,狄肃并没有接触过《桃源》里“穿越”的概念,但并不妨碍她理解。 她看得津津有味,一觉醒来成了皇帝哎!岂不是很爽? 不过,平头老百姓如她也能看出来,这位置实在烫屁股:刚刚经历战乱,风雨飘摇,内忧外患都没有结束,种族还是个在全大陆受到歧视的妖族。至于地位……妖族抄来了皇帝这个称号的名字,实际上依旧是部落首领。 好像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这样一想,狄肃又头疼了起来,但却更感兴趣了。如此境遇,陆泽瑶该如何翻盘,达成文名上的“开创盛世”? 接下来的剧情发展更加坚定了她“不值得高兴”的念头——因为下属们开始伺候陆泽瑶用膳了。 那个世界的妖族作风粗犷,吃饭只是“熟了就行”,餐桌上摆出来的rou和菜,总体做法只有两个:要么煮,要么烤,而且全都搭配得乱七八糟,只在最后撒了些许香料。 因为陆泽瑶是鸾凤一族,属于鸟类,她面前还摆着一大盘烤虫子。 狄肃:“……” 陆泽瑶看得毫无食欲,推开了盘子,自行前往庖厨。 书外的狄肃也感同身受。她忍不住在心里喊:这东西能吃?露一手,快给他们露一手! 手下看到皇帝陛下竟然要亲自动手做饭,大吃一惊,连忙劝阻,陆泽瑶却行动坚定。她气质宁静,虽然不显,却如沉渊,手下一时竟也不敢再拦。 路过花园时,陆泽瑶看到了一丛竹子。时值早春,竹笋已经开始冒尖了,于是她便上前采摘。 手下十分疑惑,这东西没人会吃,倒是有一些走兽族类会挖来尝尝。 他们满脸不敢苟同,想插手,陛下却不让,只好看着陆泽瑶亲自将笋子剥皮、洗净,又切了些rou片,并择了些辣味的茱萸准备用作提味。 属下们先是被陛下精湛的刀工惊艳,然后对于口味的质疑在两刻钟后得到反转。 竹笋是最鲜嫩的竹笋,rou也是最嫩的部位。竹笋炒rou的香味传出,鲜满宫廷,几乎引得阖宫而动,前来围观。所有妖族都震惊了,这么香的东西,竟然只是用竹子的和豚rou做出来的?! 狄肃看得目不转睛,大为舒爽。 谁说不能吃?每一个大雅人都能说出至少三种竹笋的做法。没见识的异界人,这就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美味! 第82章 未文神 “太绝了!原来做饭也能写得这么爽!虽然我不会做,但还是代入了。竹笋还可以炖汤,竹筒也可以用来做竹筒饭,啧啧,只要用心,在咱们大雅几乎就没有不好吃的食材。” “看得我都饿了,吸溜吸溜,我也想吃竹笋炒rou,可惜现在已经夏天了……” “我觉得这个题材也能单拎出来作为一个小说呀!就专写主人公怎么做饭,怎么艳惊四座。” “哈哈,先前的是柳妹,谢小姐,现在的主人公我只想叫她陆帝——气场明显要强上很多。” “要不然怎么当妖皇陛下?她穿越之前修为也有金丹后期,做的还是辑书客,更有统筹和领导的气场。” “不过原先的这个‘陛下’在宫廷里生活好像不怎么受尊敬,很多细节都能体现出来……” 大部分读者的反应都和狄肃一样,对这个情节十分之喜欢。他们也注意到了不少细节,比如,“原身妖帝”在陆泽瑶过来之前也死了,死因疑似是中毒——陆泽瑶坚持要自己做菜也有这个原因。 显而易见,这里头有一些阴谋,会牵扯出宫廷争斗的剧情。 “说起来,这妖族都不会炒菜,真合理吗?我看到预告里面,他们是有铁制农具的,主人公也找出了铁锅。” “说到这个我就来劲了!我家酒楼接待好多番邦客人,他们还真的几乎不炒菜,很多人第一次来咱们大雅看到我们的饭菜时,反应和文中那些妖族一模一样!” “我觉得这是合理的。文中还提到了妖族的制度都是生搬硬套学习人族,大约这些农具,厨具也是两边流通学来的,但也只学到了皮毛……陆帝要如何带领这样一个落后的种族开创盛世?想想就令人期待。” 还有部分细究细节的读者,以冰湖狂生为代表。他在《赌翠》时期就表现出了对势力争斗的极大兴趣,现在争斗扩大到几个大陆之间,主角还要经营一个国家,让他颇为兴奋。 在翡不琢之前,冰湖狂生最喜欢的就是历史演义权谋题材,如今翡不琢也涉足了这种题材,还一上来就大气地设置了国家和种族。 仅仅三章,李冰湖就宣布《盛世》才是他最喜欢的小说。 前天夜里抵达之后,诗千改和贺雪就住在了夜九阳家里,开始享受愉快的暑假生活。 这天清晨《盛世》前三章发出去,秦方浓便主动找了她,发来了一些自己的简评和夸赞,诗千改便也聊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