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哥是暴君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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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我哥是暴君 作者: 麻辣香橙 叶初自幼父母双亡,哥哥把她一手带大。她是哥哥的掌上珠、心头rou,爱若至宝。 叶初一直以为,她这哥哥温润端方,君子如玉,性情是极好的。 直到那一日,她亲眼撞见一群红袍紫袍的大臣跪在他面前,颤巍巍地高呼陛下。 叶初竟不知,她从小相依为命的哥哥不光不是亲的,竟然是当今那个暴虐皇帝,杀戮冷血,狠戾独断;她爹不光没死还当了王爷,养了一个跟她长得很像的假货当县主,听说都宠到头顶上了…… 文案二: 立后之初,群臣谏,言叶氏女出身低微,一介民女,入宫为妃嫔也就罢了,皇后之位当择高门贵女。 帝拍案大怒:朕捧在手心长大的姑娘,千娇万宠,普天下谁敢说比她的门第还高? 后来,满朝文武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金枝玉叶,抢不回女儿的忠王爷才知道什么叫痛彻肺腑,什么叫悔莫当初。 1.病态偏执暴君vs哥宝女小娇花,伪兄妹,1v1; 2.男女主无血缘,也无伦理上的伪血缘关系; 3.年龄差10岁,男主有名义上的妃子; 4.架空,架空,架得很空,勿考据; 5.女主不宫斗,甜宠文,日常向,大概就是想写一个古代的爱情童话。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初,谢澹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皇后是朕一手带大 立意:心有阳光,生活美好 第1章 鲈鱼美 初春,清晨,江面银波荡漾,一叶渔舟拖着斑驳的朝霞,悠然往江边划过来。 江边的鱼码头上,一大早就已经忙碌起来了。 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要说鲈鱼味道最佳的时候恰恰是早春,冰雪消融,江水清冽,此时的鲈鱼经过了一整个冬季,很少进食,rou质雪白鲜美,味道纯粹,就连一丝丝的杂味都没有。待到桃花春汛一过,暑热乍起,这鱼就不免沾了些泥腥杂味了。 鲈鱼稀少且出水即死,为了吃一口鲜活,每到这时节,江边鱼码头上早早便会有大户人家的管事来买。一轮红日才刚刚爬上东山,早出的渔船就已经回来了,渔夫收篙坐在船头,舱板上一条约莫两斤重的鲈鱼,还有几条杂鱼,这一大早晨,算得上收获颇丰了。 一个眼尖的小厮忙喊道:“船家,你今儿运气不错啊,卖我卖我,这条鲈鱼我要了。” “对不住啊,”渔夫面有喜色,拱手作揖道,“已经有主儿了,昨日叶老爹定下了的。” “嗐,卖谁不是卖,又不会少给你钱,你先给我,我家老爷今日宴客,请的可都是这漉州城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专门点了这道清蒸鲈鱼呢。” “哎呦实在对不住,要不我帮您问问别的船家?人家先定下了,叶老爹老主顾了,一个月总得光顾我几回,总不好叫他说我不守信用。” 说话间,远远瞅见叶老爹沿着江堤走过来了,他个头比较高,一身青布袍子,走路的样子十分悠闲。 渔夫便蹲在船边,就着江水把那鱼剖腹刮鳞弄干净,用柳枝穿了。叶老爹走到跟前,笑吟吟跟众人打了个招呼,接过那条收拾好的鱼,付了银子,倒背着手拎走了。 刚才的小厮没买到,大约有些伤脸,瞧着叶老爹的背影嗤笑道:“这老头儿倒是嘴刁,我瞅着也不过是个小门户,跟我家老爷可没法比,他能有几个钱,非得吃这江鲈,穷人家吃这玩意儿作甚。” “这你就不知道了,叶老爹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却也算不上穷,他就住在这山上,自家有宅子,还有几亩田地。人家衣食不愁的日子,又不是吃不起。” 于是便有人扯开了话头。叶老爹本名叶福,原本不是当地人,听说家乡遭了兵灾,带着家人逃难来到漉州,就在这儿定居了下来。 要说这漉州府,地处偏僻边远,群山环抱,大江穿境而过,虽然不算什么繁华富庶的好地方,却也山清水秀,世外桃源一般。这几年中原战乱,不到半年死了两个皇帝,漉州一带却没怎么殃及,就有不少像叶福这样逃难来的流民。 如今新皇登基,天下大定,老百姓总算是可以休养生息了。 有人笑道:“那算是殷实人家了。我听说他只生了三个女儿,都长的貌美如花,也不愁嫁,留钱干什么用,换了我也要舍得吃穿。” “你又不知道了,他自己只有两个女儿,另一个其实是他的侄女,听说自幼父母双亡,只好由叶老爹家收养。他两个女儿长得好,早就有媒婆来问了,将来嫁入富贵人家也说不准。只是他那个侄女一向不大出门,都没怎么见过。” 众人于是便议论起来,有人说叶老爹的侄女只怕是个小可怜,一个孤女,靠叔婶收留养活,上头又有两个美貌的堂姐,小可怜的处境可想而知了。 “你想啊,他家搬到这儿也有几年了吧,平常只见过他两个女儿上街来买花买粉,你们谁见过他那个侄女的?想必在家里洗衣烧饭、当丫鬟使,没准还要受些磋磨虐待,怕外人知道,才不许她出来。” 又有人说,叶老爹的妻子何氏看着就十分精明,她自己两个女儿,哪里肯养丈夫的侄女,恐怕不会善待她。话说回来,一个孤女,叶老爹肯收留就已经是仁义了,换个心狠的,几两银子卖掉不就省事儿了。 一时间言之凿凿,好像亲眼所见一般。 话题中心的叶老爹已经拎着鱼,沿着山间小路悠然地走回家中。走过一段山路,半山腰相对平缓的坡地上便出现了几户人家,房檐掩映在绿树丛中,小的不能再小一个村落。 叶家的屋子青石墙院,就地取材,简朴但是收拾得很干净,院外扎了一圈篱笆,种着碧绿的菜畦。叶老爹穿过篱笆菜地,推开院门,把鱼交给妻子何氏。 何氏便净锅添水,先把鱼重新清洗一遍,鱼rou去刺切片,鱼骨斩块,取一个细瓷砂锅,起锅烧油,葱姜丝爆香,放入鱼头鱼骨煎过,添水炖汤。炖到砂锅里咕咕嘟嘟响,锅盖上小孔窜出一股股鲜香浓郁的热气,何氏改成小火,就在炉子上文火炖着。 等到日头高升,听见东厢房有动静了,何氏重新开炉起锅,拿了纱布把鱼汤仔细滤过一遍,滤掉鱼刺、鱼骨,放入鱼片和包好的鲜rou小馄饨,盖锅煮一会儿,雪白的鱼片和馄饨在奶白汤中翻滚起伏,才熄火揭盖,盛入素净的白瓷碗,放进朱漆托盘中。 “叶茴,叫meimei吃饭。”何氏伸头喊了一声。 叶茴走到东厢房走到门口,抬手轻敲两下,听到屋里一个绵软清甜的声音:“来啦。”叶茴便抿笑推门进去。 屋里的少女不过十二三岁年纪,眉目轻灵,肌肤莹白如玉,明媚的阳光透过窗格照在她脸上,雪白娇妍的小脸恍若透明,浮起一层不太真实的光晕。 叶茴看着少女不自觉嘴角抿笑,心里则是一叹,外头的人都夸叶家一双姐妹花长得美,若是见到家里藏着的这个,大约才知道什么叫做姝色无双。 “阿初醒了,夜里睡得好吗?” “二jiejie。”叶初羽睫轻颤,眉眼弯弯,漾起一个乖巧的笑颜。 她原本起身要给叶茴开门,见她进来就又坐回镜子前,继续梳理一头乌发。叶茴接过梳子,帮她把一头乌发梳做两个垂鬟,拿丝带系上,又给她挑了一枚珠钗缀在髻边。 堂姐妹两个收拾停当去堂屋,何氏已经把饭菜摆在桌上,见她们进来便笑道:“阿初醒了?快过来吃饭,今早做了你喜欢的鱼汤馄饨。” “婶婶。” 叶初忙走过去帮她布筷子,一边笑道,“我又贪睡了,昨晚还跟大jiejie说早些叫我起来,等我醒了她早不见了。” 何氏却笑着嗔道:“故意没叫你呢。这会儿又不晚,春困秋乏,你年纪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必须得睡足了才行。一家子你最小,再说家里又没有别的活干,要你起那么早干什么?” “叔叔和大jiejie呢?” 何氏说叶老爹先吃过饭出去了,大女儿叶菱一早下山去了。 “大jiejie说她要上街买胭脂,娘叫她再买几块布料给我们做开春的衣裳。这一换季,我们的衣裳肯定又小了。”叶茴把筷子递给叶初,笑道,“快吃你的吧,鱼汤冷了就腥了。” 叶初可不知道外面的人口中,她已经成了一个寄人篱下、备受欺凌的小可怜。 事实上,叔婶堂姐对她很好。叶初自幼体弱,郎中说她未足月早产,有些娘胎里带来的不足之症,必须得小心养着。也因此叔婶堂姐对她照顾得格外仔细,别说让她干活做家务了,凉风都不敢让她多吹,呵护之态过于小心了,以至于刚来叔婶家中时,叶初甚至很不习惯。 叶初并非从小在叶老爹家养大,她也并非孤女,她其实还有个哥哥。 叶初记事晚,六七岁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反正从记事起就只有哥哥一个亲人。听哥哥说,她还未出生父亲就死了,不到三岁母亲又病故了,只留下他们兄妹两个相依为命。 叶初的哥哥名叫叶执,比她整整大了十岁,从小把她一手带大,兄妹俩这些年因为战乱颠沛流离,也吃了不少苦。哥哥是叶初在这世间唯一的至亲,唯一的倚仗,可以说亦父亦兄。 三年前,哥哥带叶初来这里投奔亲戚,叶初才知道他们在这世上还有个叔叔。哥哥带她来投亲也是无奈之举,兄妹俩总得有个生计,哥哥那时决定外出谋生,实在没法带她,便把叶初托付给叔婶照顾。 结果哥哥一走就是三年。战乱纷纷,书信难通,好不容易捎回来几封信,都只说一切安好,叫她安心在叔婶家住着,也没说什么时候回来。 早饭过后,村里的许郎中来了。 小村里原本没有郎中,许郎中数月前背着箱笼、带着两个药童来到这山上,说是要找个地方隐居写书、修撰他半生的行医手稿,看中这山上清静,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他自从来到村里,整天不是带着药童爬山采药,就是躲在家里对着一堆药草写写画画,村里人有时也会找他看病。叶老爹说,许郎中好像医术还不错的,就请他帮叶初调养身体。许郎中倒是热心,每隔几天都会上门来一趟。 许郎中五旬年纪,胡子头发已经斑白了,何氏忙请他坐下,叫叶茴快去倒茶。许郎中自顾自坐下,隔着石桌把脉枕推了过来,叶初便把手腕放上去。 等他诊完脉,何氏在一旁笑道:“上回您给的丸药吃了,我瞧着她这阵子吃饭是有长进,今早还吃了多半碗鱼汤馄饨、一块萝卜糕呢。别的一时半会儿的,倒没瞧出什么来。” “那药是温养脾胃的,姑娘如今年纪小,身子还没发育长成,得先把脾胃调理好了,好好吃饭,才能把胎里弱养起来。”许郎中提笔润墨,嘱咐道,“那丸药再吃半个月,我再给你写两个药膳方子,你有空就做给她吃。” 几日后,这张脉案和方子便被送至紫宸殿天子的案头。 夜色沉沉,紫宸殿中一片静寂,静的仿佛能听到铜壶滴漏的声音。年轻的天子面色淡漠,眉目深冷,薄唇微微抿起,骨节分明的手指捏起那几张纸翻看。 陈公公立在案旁,觑着天子的面色,笑道:“姑娘年纪小,还在长呢,当真是先把饭吃好了,必定就能平安康健地长大。奴婢琢磨着,也不知饭菜可不可口,要论这手艺还得说御膳房,要不奴婢这就去挑个擅长药膳、人也妥当的,找个由头给姑娘送过去?” “不必了。” 春寒已过,天下也尽在他掌中,可以接她进京了。 年轻的帝王神情淡漠,指腹却在记录她起居日常的纸上细细抚过。漉州到京城距离遥远,总得两个来月路程吧,她可以慢慢走,这一路春暖花开,不冷不热,不至于舟车辛苦,不用急着赶路。便是再慢一点,四月末总该到了,也不耽误端阳节她的生辰。 作者有话说: 作者君贼心不死的古言坑,跟我之前的年代文跨度有点大,也不知有多少老读者会点进来,来了吼一声啊! 向等着美滋滋的读者致歉,那个文目前收藏六百,我担心上不了新文榜,先开这个,这个古言大概率不会很长,美滋滋再养养,下一个尽快开。 第2章 烧鲤鱼 自打吃了许郎中的药,叶初自己觉着像是见好,饭能多吃几口,冬春时节也没有那么畏寒怕冷了。 她从小怕喝汤药,偏偏体质弱容易生病,记得以前每次喝药,都要哥哥软硬兼施地哄上半天。再说她本来人就瘦弱了,一碗苦药下肚,哪里还吃得下饭。许郎中倒是聪明,就只给她吃药膳,或者做成小小的丸药,也不难吃。 院墙边的山杏花刚刚绽开了几朵,东风渐暖,叶初也终于换下了大厚棉衣,穿起丝绵夹袄了。 这天上午,一家人正在家中,忽然有个村民跑来说山下来了几个生人,自称是来找叶老爹的,这会儿就在村口那边等着呢。 叶福便说他去看看,叶菱一听,脚一抬也跟着跑了,何氏就叫叶初和叶茴先回房去。 “阿初莫怕,来找人还知道在村口等着,应当不是什么坏人。”叶茴笑道。 叶初倒不怎么怕,就是觉得叔婶和堂姐他们对生人十分敏感,每次有生人上山都要防备一下,大约是比较警惕吧。 堂姐妹两个在屋里坐了坐,不多会儿,听见院里有说话动静,然后何氏敲门进来,一脸喜色说道:“阿初,是你哥哥派来的人,有你哥哥的亲笔信,你出去见见?” 叶初一向不喜生人,一听说是哥哥叫来的,也顾不得了,忙起身去堂屋。一进门,便看到一个面皮白净的中年男子正在跟叶福说话。 叶初正打算见礼,谁知那人一见她进来,慌忙起身离座,躬身到底,恭恭敬敬行了个揖礼,口中道:“小的常顺,见过姑娘。” 对方这年纪怎么看也得三四十岁了,叶初年纪小,哪里经过这阵仗,顿时有些局促,定定神忙回了个福礼:“您快免礼,是不是我哥哥托你捎信来了?” 谁知那人扑通一声就跪下了,伏在地上说道:“姑娘快莫折煞小的了。小的是叶大人的家奴,奉命来接姑娘进京。” 说着双手奉上一封书信。 叶初拆掉蜡封,展开信笺。哥哥的信一向不长,这次更只有短短几句话,哥哥说,他已经在京城安身立足,有了份家业,叫她去京城团聚。他如今抽不开身,派了这个叫常顺的下人来接她,有什么事情只管吩咐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