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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想做大宗师?不行(11) 晚上。十一点钟。 有人推门进了店里,是宛宛。 宛宛一看到陆明冉就四处张望,像是在找什么,陆明冉便问她道:“在找苏匀?” “他不在。” 宛宛的眼里立刻浮现出一丝失落,她嗯了一声,转身就要走。 而在他背后,陆明冉的笑变得冰冷起来。 他知道宛宛是来做什么的,她是想来验收一下成果,看看那块儿古玉有没有起到效果。 如果就这么放任她离开,以后苏匀又没有认下师父,怕是很难自保。 陆明冉有在想自己是不是考虑得太多,那酒店外面红色的数字在提醒他,这不过是一个小说世界而已,人物后续的命运,与他没有关系。 可他想试一试。 所以,陆明冉叫住了宛宛。他捏着一样东西,挡在了宛宛前面。 “宛宛,你昨天应该是还忘记了一样东西吧?” 陆明冉在她面前将手心张开,系着红色的绳子的古玉,就这样坠在她的眼前。 “这个,还你。” 宛宛的反应倒是很快,愣了一下就摸着头发笑起来,说是的,这就是我的东西,难怪回家以后总是找不到,原来是在这里。 她竭力地做着一个小女生应该有的反应,但陆明冉就和看戏一样看着她演。 陆明冉没有马上把东西给她,陆明冉说: “我听苏匀讲,你以前上过一年的大学,还是中文系的,是不是?” 宛宛盯着那一块儿玉:“嗯。” “那刚好,我有一句诗不明白,想请你帮我讲一讲。” 宛宛抬起漆黑的眼眸,看他: “什么诗?” 陆明冉笑了起来。 接着慢慢地,他张开嘴唇,背出这样的几句话,背诵时,他盯着宛宛,他的眼睛变得像是古井一样幽深: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 什么意思呢? 当初想和你一起白头到老,而现在使我忧伤怨愤。 这句诗,送给宛宛和她那位恋人,简直是再合适不过。 ———————————————————————— 宛宛的真名是宋宛宛,是个男人,还是个女装大佬。 这倒也没什么,社会的风气在逐渐放开。宋宛宛在意的,是他的爱情。他想找一个男人,但是他又不是同性恋,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女孩子。 那个男鬼就是钻了这样的空子,给了宋宛宛他很想要的爱情。可是从一开始,男鬼的目的就不是来一段轰轰烈烈的人鬼恋。 他馋宋宛宛的身子。 不是指那方面,而是想要挤走宋宛宛的魂魄,取而代之,占有他的躯壳。 他早就成功了。在一年之前,在遇见苏匀之前就成功了。 换言之,苏匀见到的宋宛宛其实是那个男鬼,而他总是看见的在外面站着的人,才是四处游荡,不愿离开的真正的宋宛宛。 当苏匀注意到外面的人,“宛宛”就把曾经发生过的事情讲给了他,是事实,但却是隐瞒了一部分的事实。 宋宛宛魂魄那么虚弱,苏匀问来问去也问不出什么。而宋宛宛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太久了,很快就引起了胡先生那样的人的注意。因此,那个男鬼必须辞职离开。 小说里,胡先生就是因为宋宛宛才到了这家超市,然后遇到了那天他在公交车上碰见的能见鬼的年轻人。 只可惜这个男鬼太贪心了,他馋宋宛宛的身子,经过这一年的相处后,又馋苏匀的身子。 比如说这块儿古玉,靠着它,可以惑乱苏匀的心神,就像他当初对宋宛宛做的那样。他甚至还想再和苏匀谈一次恋爱。 “你要拿回去吗?这块儿玉。”陆明冉低着头,轻声和面前的宛宛说话。 “我……” 宛宛的脸色变得可怕起来,而还没等她的脸变成恐怖片级别时,陆明冉叫了一声: “胡先生!” ———————————————————————— 事情处理得比陆明冉想象得要简单,就是胡先生做事的时候,他总觉得胡先生身边好像还有一个人,在看着他。 他问胡先生,胡先生就说那个女孩子背着书包,还有,你和苏匀都见过她。 “在哪里见过?” “公交车上。” 几年前这个小姑娘误上了这辆灵车,死在了上面,家属求人求到了他这里,他就大半夜地设法找到这辆车,要把小姑娘的魂给带回去。 那个姑娘,一直一直地重复着上车,然后死亡的过程。胡先生为了救她,就跟着上了车。 “不过我没想到,居然还能碰上你们两个活人。”胡先生叹了口气。 陆明冉一直往后缩,问他:“那你怎么不赶紧把姑娘带回去给她家人啊?” “给家人干什么,她现在得跟着我养一养,好投胎。” “那个宋宛宛,我倒是得带回去。” 胡先生讲够了,就露出一点担忧的神色: “你那个朋友苏匀,说到底还是太弱。他能看见鬼,但像这个小姑娘,他有时就会认不出其实这也是一个鬼。” 也就是说,按照原小说情节发展的话,苏匀好心拉下去的也是鬼。 陆明冉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你想收他做徒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