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危世界努力活下去[刑侦] 第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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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临渊:“拉我上去。” 大家将赵临渊拉了起来,他全身都湿透了,手里拿着一块白色的毛巾。 胖子:“一块布?” 赵临渊:“虽然被水浸泡了一段时间,但毛巾上面还残留着一些血迹,可能是死者的,待会送去检验。” 秦珂:“我们先回去吧,你全身都湿透了。” 赵临渊嗯了一声。 这个案子并不是一两天能够结束的,他们暂时在云来镇唯一的宾馆住下了。 小镇子上的宾馆自然没有多高级,二十五平方的房间,除了简单的功能性用品其他的就没有了。 现在已经是晚上的十一点五十三分,忙碌了一天的重案组众人聚集在了赵临渊的房间内。 房间很小,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所以有的人坐在了床上。 赵临渊:“场地有限,大家克服一下。” 王皓大大咧咧的:“这算什么,挺好的了,还有酒店可以住,之前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大冬天的直接睡在车里,还是在上山,那个冻的。” 谢榆:“......”笨蛋,你以为这话真的说给你听的吗?当警察这么久了,赵临渊会不知道你已经习惯了,没看见他说话的时候看着谁吗? 王皓对这方面比较不敏感还在叽叽喳喳:“这个镇交通不太好,发展不起来啊,晚上还没九点,路上几乎都没有人了。没有人也就算了,还没有卖东西吃的,他们晚上都不吃东西吗?” 王皓:“今天看了那现场,晚上宾馆的菜里面有鸡,我都吃不下饭了,早就饿了。” 不止是王皓,其他人也是如此。 饭菜是派出所的警察直接订的,是他们经费里面最贵的那种餐标,小镇子里比较特色的就是农家菜土家鸡。要是在平时这倒也算不错的选择,但偏偏这次的死者比较特别。 桌上的那只鸡,他们动都没动一筷子。 对此宾馆的老板娘还有些不高兴。 赵临渊也有些无奈:“估计我们还得在这里呆上几天,明天和宾馆的人说一声。” 今天大家都挺累的,明天要是继续上鸡rou的话,对他们多多少少会有点影响的。 师高韵揉了揉太阳xue,和一般人喝咖啡睡不着不同,她每天晚上都要喝至少一杯咖啡才能睡着,这次忘记带了,原以为酒店里面会有,但刚才找了一圈都没有发现,超市居然没有买到,她现在精神状态有些不行。 秦珂:“这里是有几家外卖的,但是现在这个点早就关门了,刚才和楼下的老板娘聊过了,镇里的人都是自己煮饭吃的,大家平常时间很多,生活节奏很慢。” 刚才秦珂出去转了一圈,她才明白赵临渊说的山头是什么意思,云来镇虽然说是个镇子,但看起来跟一个大村庄是差不多的,很多地方尚未开发,资本也没进入,镇子里的人大多保持着朴实的生活,早上天亮就起床,天黑就休息。 而在车上赵临渊所说的截至2020年末,云来镇的户籍人口为16237人,那是统计数字,现实情况是因为小城镇里就业机会太少,各种设施也不完善,青壮年有大批外出工作,有一些人将他们的孩子也带出去接受教育,当地多以中老年人口为主。 青壮年只有十分之一二的比例,更多的是老人带孙子孙女的组合。 秦珂看着师高韵说道:“咖啡是有卖的,在镇政府出来不远有一家小小的京东超市,里面就有,老板娘说那家早上十点开门。” 师高韵淡声道:“谢谢。” 赵临渊:“好,这些事情我们之后在讨论,现在梳理一下案情。” “从现场的痕迹我们可以确定这所老房子就是第一案发现场,在现场采集到了两组足迹,一男一女,都是二十到三十岁,” “ 云来镇四周环山,监控非常少,只有在小学中学以及政府派出所这类机构外面会设置一两个。” “云来镇东与华云镇接壤,西南与安民县相连,北同永和县相邻。镇里分成五个村庄,七排村、大坪村、路桥、龙门、槐树村。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在七排村,案发现场属于路桥。” 赵临渊画了一张简易的地图:“经过一天的排查,嫌疑人是云来镇本地人的概率非常小,应该是外来人口,外来人口进入云来镇有两个办法,第一是班车,第二就是自驾。镇里的班车班次每天只有两班,已经询问过司机,他表示最近坐班车的人很少,都是镇里的人,所以我们可以基本上可以排除班车。” “接下来就是自驾。想从外面进来云来镇,有五条路线。从安民县进入七排村,从永和县的山路进入路桥,从华云镇进入槐树村,还有两条较为曲折的山路。这里面只有华云镇到槐树村这条路有监控,其他的都没有。” “明天进一步对周围群众进行走访看是否能找到目击证人。” 赵临渊喝了一口水,秦珂接着说道:“我们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条毛巾,经过鉴定可以确定是酒店和旅馆常用的毛巾之一,但是上面并没有标注任何信息,所以也需要对附近的酒店旅馆进行排查。” 赵临渊:“范围现在暂且是云来镇附近的几个镇、县,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再进一步扩大搜查范围。” 王皓叹了一口气,这个工作量还是很大的,而且凶手和被害者是否真的进入酒店居住还是两码事,很有可能他们是自己购买的毛巾,或者用其他渠道随便拿到的一条毛巾。 赵临渊:“现在信息不多,搜查一无所获的可能性也很大,但是这是我们的工作。” 王皓点了点头。 师高韵说道:“进一步尸检后有一个新的发现,死者少了一颗肾脏。” 这个发现非常重要,大家认真的看着师高韵。 作者有话说: 第61章 山间老屋10 赵临渊皱眉:“少了一颗肾脏?” 师高韵点了点头:“是的, 并且从死者身体上的伤痕推测 ,这场手术应该是他年轻时候做的,缝合线并不是很标准, 不像是正规医院。” 王皓感觉有点不对:“之前不是说,这个死者身体是比较强壮的, 都少了一颗肾了, 还能这么强壮吗?” 师高韵解释道:“每个人的身体素质是不同的,只有一个肾,如果这个肾的肾功能正常, 对于人体基本没有什么影响。如果这个肾的肾功能较差, 就可能造成肾功能不全。” “对于孤立性病人来说, 一个肾脏基本上可以完成肾脏所需的全部功能, 所以这个时候病人不会出现血肌酐、尿素氮的升高,也不会出现其它肾功能不全的表现,对病人的身体没有明显的影响。” “如果仅存的一个肾脏也出现了问题,存在肾功能下降,病人就会出现肾功能不全的表现,可以表现为消化系统的症状,不想吃东西、肚子胀等等, 还可能会有水肿、高血压、贫血、酸中毒、电解质紊乱等等情况, 对人体有一定影响。” 师高韵想了想说道:“对于死者的身体状况, 我觉得死者有长期服药的可能。” 赵临渊:“可以分析出死者长期服用的药物是什么吗?” 师高韵有些为难:“现在手上的设备不足无法分析,但就算在设备充足的情况下也不一定能检测出, 说不定已经被身体代谢掉了。” 赵临渊想了想说道:“明天一早,你和谢榆先回组里。” 师高韵点了点头。 赵临渊说道:“谢榆, 现在有办法进行模拟画像吗?” 谢榆沉思了一会:“我需要一些专业工具, 明天下午侧写和画像可以出来。” 赵临渊:“好。” 师高韵和谢榆回到了警局, 而赵临渊秦珂王皓三人则是呆在云来镇,经过三天高密度的排查后,他们终于找到了可能存在案发现场毛巾所在的宾馆。 与此同时,根据谢榆的侧写画像,找到了几个有些相似的人,现在他们正在进一步的筛查。 云来镇的人口分布非常的零散,有些人是住在山里面的,周围没有一个邻居,王皓和云来镇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同志正在对这些人家进行走访,看是否有新的线索。 秦珂和赵临渊根据地址上的信息来到了同福宾馆。 同福宾馆位于安民县内,在安民汽车站的旁边。这家宾馆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并没有什么高级的装饰,在一楼和二楼之间有一个大的红色广告牌,上面用黄色的字体写着同福宾馆四个大字。 宾馆的大门外有一个红色的灯牌,大门两侧贴着喜庆的红对联。 赵临渊刚刚接到了一个电话,他说他要先去一趟这附近的派出所,所以秦珂就自己先开始调查了。 在此之前,赵临渊原本是想让秦珂等他回来再一起去调查,但是秦珂再三和他说她没问题的。 赵临渊也只能相信她了,但他还是有点担心的。 秦珂走进了宾馆内,里面的构造也十分简单,进来就是前台,前台摆放着电脑脑电话饮用水之类的基础东西,在右侧有一套简单的灰色沙发,沙发上正坐着一个在玩手机的男人。 而前台里有一个穿着黑色卫衣染了黄色头发的女孩,看起来很年轻,可能还不到二十岁。 秦珂走进来,她没有任何的反应,于是秦珂扣了扣前台的桌子。 女孩抬起了脸,敷衍的问道:“有没有预定,要什么房?” 秦珂:“我不住房。” 女孩哦了一声说道:“问班车车次出门右转那边有个牌子,要是想要借厕所的话,不行,我们宾馆不借厕所。” 秦珂拿出证件:“我是归远市刑侦局重案组的警察,我叫秦珂,现在我们在调查一起案子,需要你配合调查。” 女孩怀疑的看了秦珂一眼,又仔细的看了看她手中的证件。 “你还真的是警察!” 秦珂拿出一张照片放在女孩的面前:“这是你们宾馆的毛巾吗?” 女孩看了看:“应该是吧,挺像的,我们的也是这样白色的。但是现在很多毛巾都是白的,我也不确定。” 这个时候刚才坐在沙发上的男人走了过来:“给我看看。” 秦珂:“你是?” 男人:“我是这里的老板,我看一下就知道,我们家的毛巾上面是有小记号的。” 秦珂将照片递给了他。 男人看了一会儿后肯定的说道:“没错,就是我们这里的。” 秦珂:“你这么肯定?” 男人点头:“对,你看这个角落有个黑点,很小个,一般人不会注意,就算注意也会以为是不小心沾到了什么,但其实这是我们特别做的记号。” 前台的女孩:“啊,还有这样的,我怎么不知道啊。” 男人:“小丽你上班认真点就知道了,成天玩手机。” 女孩吐了吐舌头:“知道了姐夫,这不是没人吗,我就是没客人的时候玩一下而已啦。” 确定了毛巾就是这家的,秦珂拿出了三张模拟画像,两张是嫌疑人的,还有一张是死者的。 虽然死者的面部被破坏了,但是电脑复原出来了样貌,跟他本人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相似。 秦珂:“见过这几个人吗?时间大概一个月内。” 老板先一步接过去看,看了一会儿后他摇了摇头:“没什么印象,我们这个宾馆虽然不大,但是因为在汽车站旁边,平常来住的人还是很多的。你要是问这几天的还好,时间都半个月了,这谁还记得啊。” 前台小丽探了探脑袋,想了想说道:“我记得啊。” 老板刚说完就被下了面子有些不高兴:“你真的记得假的记得,现在是警察在查案子,不知道就不要乱说。” 小丽嘟嘴:“我真的记得啊,这个男的我见过。” 秦珂拿着死者的画像:“你见过这个人?” 小丽点头:“我不仅记得,我还记得他是什么时候住进来的,就是7号那天那天,他脖子那边还有三颗痣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