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孟清媛又发现了一点,“可是夏瑜是男的啊,不是说新娘吗?”

    莱伊连忙解释,“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被带走的是一个男人。”

    温清和站起身,“你知道,你早就猜到了,因为之前就曾经有过这样的例子,对吗?”

    莱伊吓得跪在地上,“不,不是……”

    温清和想到在环境中听到那个黑影说的话,“为什么会有男声?”

    后门被哐的一声踹开,莫尔斯拿着扫把和乔宓对峙,“你放开我妻子!”

    “我们还有话要问,问完,自然就放了她。”乔宓的语气毫无波澜,就好像现在拿着刀喊打喊杀的不是她,她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局外人一般。

    “你们早就知道了这一切,是为了她,才想尽办法把我们骗进来的?”阮卓指着莱伊。

    莉娜已经被吓得哭都哭不出声了,蹲在地上看着mama。

    莫尔斯恨得牙痒痒,“那又怎么样?为了家人,怎么都值得。”

    乔宓这时候才明白为什么莱伊会说我能理解并且支持丈夫和父亲的决定,拉别人当替死鬼,有什么不愿意的?

    温清和就像一阵风一样从众人身边穿过,下一秒,莫尔斯手上的武器就掉在地上哐当一声响,而他本人,已经被温清和卡住了脖子,“你说得对,为了家人,做什么都值得,哪怕是杀人,更何况只是一个npc呢?”

    阮卓从来没见过温清和这么失控不理智的样子,他试图劝阻,“温清和,你冷静。”

    “怎么冷静,阮卓,夏瑜是唯一一个……”

    阮卓试图安抚,“我知道……”

    “你不知道,从我们认识开始,我就是孑然一身,我从来没有过什么想要的东西,我也不知道我活着是为了什么,你说是为了理想,你说是就是吧,至少它够遥远。”

    “直到我遇到了夏瑜,一开始,他特地和我作对,他想杀我,我那时候才知道,原来我的命也有人在乎啊。”

    “后来我们互相算计,夏瑜向我发出邀请,他说他需要我,但其实,一直都是我在依赖他,我承认一直都是我在幻想,他从来没有正式答复过我,但我不敢想失去夏瑜之后重新回到迷茫和绝望中来回奔波会是什么样的,我对夏瑜,就当是我自私的占有欲,可我已经不能没有他了……”

    阮卓和梁丘楠楠在一起好像就是自然而然的,他们一起长大,一起加入组织,他从来没想过这究竟是不是爱,也不知道爱应该是什么样的,所以一时半会竟然消化不了温清和这段剖白。

    孟清媛适时的推波助澜,“还不快说,等着我温哥请你吗?”

    莱伊哽咽着,“是,确实有男性被误抓过,并且河神接受了,因为当时我们女性为自己争取到的权益,我们穿男装,藏起来不出门,扮丑。”

    “一个女生有个长相很清秀的弟弟,他有先天性疾病,甚至比一些女性都要白净瘦弱,于是被河神误抓了,但是河神也是接受了的。”

    “村子里不少男性觉得这是威胁,是在侵害他们的权益,当初说什么嫁给河神是至高无上的荣耀……呵,原来他们也知道什么才是好啊,后来他们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

    “我丈夫和父亲是爱我的,他们没有我们起初,是看中了玩家中的两个女生,直到我看到他们给我女儿的黑曜石,我就猜事情可能并不简单。”

    “黑曜石?”除了孟清媛,所有人都愣住了。

    孟清媛也不明所以,她从口袋里拿出剩下的一块石头,“这个吗?我只知道这是驱邪避凶的。”

    莱伊点点头,“我,还有你们,都是因为这石头逃过了一劫,这是标记,河神不喜欢黑色,因此河神上门当天家里除了被选女子,身上都会带一块。”

    “如果有多位不带石头的,河神就会挑一个最好看的带走。”

    第83章 乡野怪谈24

    最好看的……

    孟清媛长相清甜,笑起来还有两个小梨涡,的确是很符合大众审美意义上的好看。

    乔宓长相偏英气,五官轮廓清晰,尤其是一双眼睛很有成熟女性的魅力。

    但当时乔宓和孟清媛就在一起,就算是都带着石头吧,除了两位女士,确实是夏瑜最好看,这是他们一致认可的。

    夏瑜皮肤很白,几乎能透出血管,五官很温和,平时眼睛是宁静柔和的深褐色,第三人格瞳孔颜色微微发红,嘴唇鲜艳莹润,就连生气的时候眉头紧皱睫毛轻颤,都有一种破碎的美感,让人觉得下一秒他就能挤出两颗皎白的珍珠,虽然下一秒他更可能啐你一脸……

    乔宓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又觉得很讽刺,她将莱伊推倒在地。

    “莱伊,你说你的丈夫和父亲他们很爱你,但是明知道河神娶妻可以规避的情况下,他们依旧自己带着石头,对吧?”

    莱伊一愣,莫尔斯下意识攥紧了口袋里的黑曜石。

    “板子没有打到自己身上,怎会感觉到疼,这是村子里的男人们对献祭女人毫无怜惜的原因,可是一旦事情落到自己家人身上,他们又本能觉得自己的所有物不容侵犯,抓住机会挽救也无可厚非,但是……”

    孟清媛终于能对莱伊指指点点了,“若是注定无法挽回,他们还是希望你能去死。”

    莱伊停止哭泣,怀疑的看着莫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