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41章
沐浴在晨光中的巴塞洛庄园肃穆严峻,白砌坚墙抵挡不住岁月风雨的洗礼,浮现浅浅的暗色竖刷纹。 Lee安步当车,穿过漫长的石砖路,缓缓走近这座半现代风的三合庭阁,步伐渐行渐慢。 上一次来这里,为了将Lisa带走费了不少劲,这一次大概不会那么顺利了。 宽阔的石道贯穿平齐的绿茵草坪,矮小的园丁在里面修剪花草,一只雪白的萨摩把修下来的草屑拖得到处都是,看到来人,歪头斜脑地呆了一会儿,突然撒欢扑过来。 Lee垂手按住它往上顶的脑袋,你太脏了,诺顿,不要靠我身上。 诺顿热情不减,甩着尾巴蹭他的裤腿。 Lee走到门廊前,脱下外套,接过女佣递过来的鹅毛掸子,把腿上的草屑清理掉,看到诺顿死心不改又要扑过来,用掸柄抵住它的鼻子。 你最好别这么干,除非你也想变成毛掸子。 女佣连忙捂住诺顿的耳朵,紧张地看着他:抱歉,Lee先生,它今天偷吃了厨房新制的熏rou干,所以比较兴奋,您别生气。 诺顿傻乎乎地看着Lee,舌头伸在外面哈呼气。 它似乎能理解人类的真实情感,未曾感受到威胁,女佣却把他的玩笑话当真了。 除了动物,这里大概没有人愿意迎接他的来访。 私生女的私生子,血统已经混乱得彻底,又是个罪名昭著的冷血刽子手,换作谁都会骂一句恶棍杂种。 况且同辈之间没有一个出类拔萃的接班人,个个都防贼似的,生怕巴塞洛姥爷一时想不开,看上这个天资聪颖的通缉犯。 如果一个家族内部出现不必要的怀疑和斗争,那恐怕离衰落也不远了。 Lee扣上衬衫领口的最后一粒扣子,尽可能使自己的来访显得彬彬有礼,不那么突兀,至于领结那种过犹不及的东西,就能省则省了。 反正大家心照不宣,装模作样的打扮已经没有必要。 巴塞洛先生在书房吗?Lee朝刚走上楼梯,注意到一楼会客桌上残留的空茶杯,挑了挑眉,有客人? 客人是来找菲格夫人的,老爷在书房处理工作。 Lee脚步一顿,突然扭头问:谁? 女佣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回答:一个Z国来的男孩子,叫Li。 姓Li? 是的,他是菲格夫人一位朋友的孩子,来S国探亲,顺道来看望夫人 Lee在楼梯上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继续迈步上楼,走到三楼的书房前,敲了敲,推门而入。 巴塞洛先生六十出头,身体十分硬朗,高鼻深目,棱角深刻,典型的日耳曼人长相,银白的头发全部梳在脑后,露出令同龄人羡慕的发际线,维持着年轻时三庭五眼的比例,实属难得。 如果说Lee身上哪里最像外祖父,那毫无疑问就是这干净利落的发际线了,可惜他很少梳油头,现在更是推成时潮短发,变成了社交鲜rou包,完全拉开了祖孙两代的距离。 巴塞洛先生表情冷淡,显然非常不欢迎这位不速之客:我想你走错了地方。 多有冒犯,十分抱歉。Lee拿过书桌边上的拿破仑骑马小铜雕,把玩了一番,我路上遇到一个带着怀表会说人话的兔子,是它带我进来的,要怪就怪它吧。 巴塞洛先生最看不惯他巧言善辩的模样,冷冷斥责: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你更自以为是的人了,请不要侮辱孩子们的童话世界。 我又没说自己是爱丽丝,但这里的确是人间仙境。 你到底来干什么? Lee放回雕像:我要蔷薇徽章。 想都别想!巴塞洛先生怒色满面,就凭你现在这样也想要族徽?我奉劝你趁早打消这个念头!你以为你是谁?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听说你的通缉令已经撤销了,真是可喜可贺,可是单凭这个,还远远不够! 那你还要我怎样? Lee并非有意来招惹这个难以相处的外祖父,但眼下这是自己能离开S国的最快途径。 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一向能屈能伸,该狗的时候就得狗。 你若真想回来,首先得服众,至少去多维贡服役五年!不!十年! Lee一口拒绝:不行,一天都不行。 巴塞洛先生怒不可竭,抄起手边的绅士拐杖狠狠戳他的腿。 Lee身体一歪,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他一声不吭地站起来,又被巴塞洛先生一脚踹倒,于是他干脆就这么跪着了。 你以为自己在和谁说话?嗯?天生反骨就是个怪胎,我早就知道你是个祸害!连亲舅舅都杀了,还有什么事情是你不敢做的?如果我今天不答应给你,你是不是打算把我也杀了? Lee默不作声。 巴塞洛先生消完火,稍稍平息了些:不想服役也可以,那你就去联姻,我说了算。 Lee抬起眼帘瞥了他一眼,小声道:我是清教徒,不能接受没有爱的婚姻 话还没说完,他又被抽了一记棍子,只好闭上嘴。 没有爱的婚姻?巴塞洛先生气笑了,用拐杖捅了捅他的肩膀,你懂什么叫爱?谁给你的勇气说出这种话?你爱过谁?你对得起谁?你爸爸mama都那么优秀,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废物? 可以说鲜少有人比这孩子的家庭环境更优越了,父亲是外交官,母亲是著名画家,家风优良,可惜七岁那年被人贩拐走,十六岁找回来已经成了杀人犯,还炸了一座跨国海岛,当年腼腆爱哭的精灵小男孩长成了一棵麻木不仁的歪脖子树,扳都扳不回来。 若不是看在他是自己外孙的份上,巴塞洛先生早就把他供出去了,谁知这家伙不知悔改,暗室欺心杀舅舅,拐走表姐,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家出走。 再有消息的时候,又变成了FIB榜上臭名昭著的通缉犯!巴塞洛先生差点气背过去。 这白眼狼现在还敢回来! 你告诉我,你这次又想干什么?说实话,如果你还当我是你外祖父的话。 Lee老实回答:我要出国,去看个已逝的故人。 巴塞洛先生若有所思:通缉令的撤销条件,是你不能出境? Lee嗯了一声:而且KTA也压着我的财产,你总不希望我去抢银行吧? 巴塞洛先生立刻咆哮:你敢!我们家什么时候穷得要抢银行了!你要多少钱我给你! Lee忍不住翘起嘴角,赶紧绷回去,继续苦着脸说:我只是需要个名份,爷爷,我保证再也不犯事儿了,以后一定好好做人。 巴塞洛先生眉心揪成一团,心烦地挥挥手:你先出去看看你mama,我考虑好会告诉你的。 Lee扶腿起身,踉跄了一下。 巴塞洛先生眼皮一跳,隐隐后悔,嘴上却嫌弃道:身体素质怎么这么差?你是不是在外头嗑药了? 没吃早饭,有点低血糖。Lee拍了拍膝盖上的灰,我这么穷哪里买得起? 巴塞洛先生嗤了一声:这样也挺好。 Lee走出书房,闲庭漫步朝二楼的画室走去,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传来说话的声音。 真的吗?你要来这边上学?菲格说。 是的,我爸爸说让我多出来锻炼锻炼,可是我mama还不同意,可能要等到高二才能转学说话的声音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像水流落川,清亮悦耳。 那可真是太好了,到时候如果需要什么帮助,请务必告诉我菲格的位置正对着门厅,察觉到门外站着一个人,她慢慢睁大眼睛,以以利沙?! 黎川回头看去,门口逆光,看不清那人的外貌,只觉得一片黑暗靠近,不仅挡住了阳光,还带来阴冷的寒气。 你好。他习惯性打招呼问好,但那人没有搭理。 真的是你菲格夫人喃喃道,看到Lee白衬衫肩上被戳的拐杖黑印,脸色一白,你去见过你外祖父了? 嗯。Lee俯身抱了下她,不怎么亲近,几乎一触即离,他脾气越来越坏了。 菲格坐在画布旁边,穿着简单的针织上衣和牛仔裤,裤子上沾了少许油彩,却掩饰不住卓然的气质,秀挺的外表混合了东南亚风情,年纪不到四十,依然貌美如花,像一朵迎风招展的紫鸢尾。 天哪,可怜的孩子。菲格抬手摸摸儿子的脸,有些发愁,你怎么把头发剪成这样?幸好脑袋圆,不然得多难看 Lee被她的话逗笑了:这样比较凉快,省得打理。 黎川也乐了,作为男同胞他深以为然,卡尺头再铲两边,简练清爽,硬汉味十足。 菲格回神:差点忘记介绍了,这是黎川,他是 她犹豫了一下,确定Lee没有反感情绪,才继续说:他是李申默的孩子,也算是你的弟弟。 黎川有些不自在地捏捏后颈:呃,哥。 Lee点头寒暄了一句,态度不冷不热,倒也没什么差错,正好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他心不在焉地拿出来看了一眼,顺势脱身,走出画室接电话。 Hi,亲爱的兰斯洛特阁下,真高兴你还能接我电话,至少证明你还活着呢。电话那端传来低沉如大提琴一般的声音,拖着轻浮的怪腔调。 高文?Lee听出了来电者的声音,倍感意外,你找我有事? 你没看到我发给你的邮件吗? 什么邮件?我最近很忙,没空接单。 电话那边高文低叹一声:你最好看一眼,别怪我没提醒你,我昨晚从黑市赎回了你的狗链子,调查了一下,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 狗链?Lee有点懵。 身旁传来脚步声,他余光扫到走出来的黎川,伸手说:手机借我用一下。 黎川还没有适应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听到他理所当然的语气,莫名抵触,但还是把手机递出去,看Lee脸色不对,他下意识问:发生什么事了? Lee没回答,登录邮箱,快速浏览一眼,瞳孔倏然一缩。 屏幕上,一张照片,一条项链。 他把手机丢还给黎川,举起自己的电话,劈头盖脸地问高文:怎么回事,这项链哪来的? 是一个古董商人花了二十万从一个小女孩手里买来的,我当时都快气炸了,哈才二十万!我是不是该退休了? 什么小女孩?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她是亚裔,大概不到十岁噢对了,那古董贩子说她穿着字母牌今季新款的牛仔男士外套 什么!?Lee怀疑自己听错了,男士牛仔外套? 是的,带肩章的那一款,还穿着渔网袜。现在都流行这种审美了吗?我已经快跟不上时代了 喂,Eli?你怎么不说话?我后来去古董店查了监控,截了女孩的照片附在邮件后面,你看看认不认识 黎川本来准备收起手机,看到屏幕上的金项链觉得非常眼熟,觉得自己在什么地方看过。 他拧着眉苦思冥想,不由自主地滑了一下屏幕,看到一张女孩的照片,顿时傻眼,脱口而出:顾悠? Lee猛地转头看向他,刹那之间,理清了所有事的前因后果。 顾悠,顾悠。 难怪,难怪她和秦箫那么像难怪她要杀他! 现在什么都明白了 。 Lee挂掉电话,沉着脸一把揪过黎川的衣领:你是怎么认出来的?你认识她?怎么认识的?为什么她会出现在波城? 黎川呆若木鸡:啊?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顾悠会在这里啊。 菲格闻声跑出来,看到两人这副架势,急忙大声阻止:Elisha!快住手!她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Lee压根不理会,把黎川推在墙边,不耐烦地叱道:问你话呢!哑巴了!? 黎川背后被撞的生疼,脾气也上来了,按住Lee的手要扯回衣服,吼道:关你什么事!放开! 这家伙什么怪癖,莫名其妙的,本来就看他不顺眼,巧言令色多作伪,目中无人,一看就是个狂妄之徒。 黎川越想越窝火,忍不住一拳打他脸上,把人揍开。 菲格差点吓晕过去,倒不是担心自家儿子,只怕惹毛了他,又要出人命。 她冲过去护在黎川面前,拿出严母的气势,声色俱厉地下达逐客令:Elisha,请你离开这里!立刻!马上! Lee站在原地没动,闭了闭眼,扭开头。嘴边浮现的瘀青配上冥顽不化的态度,把恶徒本性暴露到了极致。 发生什么事了?这是在干什么!巴塞洛先生从三楼走下来,看到这幅场景,想都不用想就明白谁是罪魁祸首,Elisha!你又在搞什么!每一次回来都要搅事生非,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和你mama放在眼里? 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麻烦事总是接二连三地涌来。 Lee用舌头顶了一下腮帮的淤伤,满不在乎地说:行啊,走就走。 反正现在谁都跟他过不去,还天降正义,砸下一个小拖油瓶,他不能离开S国了,留在这也是白搭。 楼下的佣人们伸头张望,忽然一个飞扬跋扈的俊秀青年从楼梯上快步走下,目光凉凉地扫过来。 众人吓得如鸟兽散,唯恐被这位杀人不眨眼的魔王撞上,小命不保。 他妈的。 Lee低咒一句,砰的一声踹开半掩的大门,拎过女佣递过来的外套,扬长而去。 菲格被楼下的踢门声震了一下,回过神和巴塞洛先生面面相觑。 黎川一头雾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打个架而已,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这么紧张。 男人打架不是很正常吗。 他小声说:对不起巴塞洛先生,是我先动手打人,是我的错,你们不要赶他走 巴塞洛先生没有责怪他,家丑不外扬,无需多解释,只平淡道:和你没关系,不用自责,让他走吧。 他拄着绅士拐杖,转身上楼回到书房,看着手中的蔷薇盾徽沉思片刻,将它重新放回不见天日的黑盒子里。 天空碧蓝如洗,草色青翠欲滴,一条大路中间穿,白色萨摩撒着腿,追着男人一路跑到铁艺门槛处才停下,歪着头看他远去。 Lee离开庄园,靠在车边点起一支烟,咬在齿间烦躁不已,当即打了个电话去调出入境记录。 结果,根本没有入境登记。 好极了,偷渡。 他真想把那小兔崽子拖出来抽一顿,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跑过来的,难道顾邵京眼瞎了吗?女儿都跑到S国来寻仇了,真是好样的。 Lee用拳心杵了杵眉心,人是必须捉回来的,而且不能让费丹知道,否则那孩子肯定会变成棋子,KTA正愁没鱼饵。 正如弗里斯所说,顾悠会想尽办法躲避监控,这将耗费他更多的时间。 但是三天,只有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