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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过去的梦

    

第七十四章 过去的梦



    (一百二十八)

    那天,我成功逃出追杀后,在路边一家狭隘逼仄的客栈里躺了两天。

    我又病了,一场来势汹汹的病。

    但这一次,没有人照顾我,没有神医救我。我在那个小小的、发着霉的屋子里,烧得神智模糊。我想求救,但说话都是梦呓,我想起身,但天旋地转,无论挣扎着起身多少次都会倒下。

    昏暗狭小的小屋像一口盛放尸体的棺材。恍惚间,我觉得我不是看到了客栈才走进来的,那或许是幻觉,我走进的恐怕是我的墓室。

    整整烧了两天后,我已经奄奄一息,神志不清。老板娘终于发现有客人两天没有出门、没有进食,她来查看我,吓了一跳,但是我已经毫无知觉。她认为我已经病入膏肓,就算不死也活不了了,却不愿意我死在她的客栈里,趁着夜晚把我扔到了乱葬岗。

    那些人顺便卷走了我的所有钱财,连一枚铜币也没有给我剩下。

    若不是青夏把母亲给我的信物放在贴身衣物里怕丢,只怕那枚戒指也要被搜刮了去。

    这里就要提些前因往事我为三秋赎身后,他被扔到了街上。京城里许多女人认识三秋的脸,男人在京城没有任何事能做,他即使离开了奉欢宫也活不下去。他想去找我,身份的悬殊却让他不敢这么做,犹豫了很久,他决定找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男扮女装活下去。

    可他很快就见到了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是奉欢宫的同伴桃叙(三月),他也是被我赎身的风尘伎子。三月被割掉手指后造人追杀,在城中躲藏了很久,听说我为三秋赎身的事后,便设法找到了他。

    他们正在盘算以后要如何活下去时,一个消息让他们惊呆了。

    我死在了皇宫中。

    十多年前,神祭司得到神识,说世间出现乱国煞星,若不将此人除去,国将不国,民不聊生,百姓朝不保夕,一时人心惶惶,皇帝便把这事压下来,私底下一直没有停止寻找。

    很明显,我就是被神祭司认定为那位祸国殃民的煞星。而武昭将军为了家国基业,不惜大义灭亲,将勾结外患,企图逆国的亲jiejie刺死在皇宫中。

    我尸首分离,头颅被悬挂在城墙之上,无头的尸体被扔在刑场,城中百姓无不嫌之唾之,用脚踩踏,几乎成了rou泥。

    二人非常震惊,他们不敢相信我会逆国,但他们无力为我申冤,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我入土为安,不再被人践踏。他们在一个夜晚偷跑到进刑场,将那已经看不出形状的尸体装进箱子里,带到郊外掩埋。

    为了躲避官兵,他们走了很远很远,来到一处乱葬岗,打算将我葬在此,谁知在那里看见了我完好的尸体。

    他们以为我从地狱里爬出来了,惊魂未定,可一触我的鼻息,竟还有一口气。

    之后的故事,很长很长,如同一场噩梦。

    我的尸体被偷走这件事遭到了朝廷通缉,我们不敢返回京城,只能一路逃亡。

    我生命垂危,有一位路过的赤脚和尚将我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但我依然重病缠身,他们带着我辗转就医,为此花光了我当初给三秋赎身时留给他的钱。

    峯寻真非常守信用,遣走三秋时给了他四百零八枚银币,正是得益于我随手施舍的一笔钱,我竟然捡回了一条命。

    这恐怕就是古人常说的,冥冥之中,善恶终有报吧。

    昔年的荣华富贵,到头来终是一场空,而随手救的一个娼妓,却在最终关头,救了我的性命。

    (一百二十九)

    从死神手里逃出后,我的人生面临的另一个困难,叫做贫穷。

    他们为了把钱省下来给我看病买药,连饭都吃不起,那个时候山上的野菜还没有长出来,他们便去山中砍柴来卖,换取少得可怜的粟米和谷糠用以果腹。

    我又何曾吃过这种东西,过去常年锦衣玉食,嘴巴刁得很,根本就咽不下去,加上一直在喝药,食欲本来就不好,只有到了实在是饿得不行,不吃就会饿死的地步,才能勉强喝下一碗稀薄的粥,吃两口粗面馒头。

    这样的生活让我的身体越发虚弱。再后来,我的饭菜里多了些东西,比如鸡蛋和萝卜,有时候还有rou,才能正常吃下去。

    吃了几天后,才发现只有我一个人的饭里有这些东西,他们吃的,比我之前还差。

    我依稀记得,以前我在林欢家里,也见过这种情形。

    那个时候,我走了出去,拒绝了那顿饭。守住了我的人格。

    而这一次,我只能一边吃一边掉眼泪。

    我很饿,我太饿了,即使我知道这对他们不公平,但我只能咽下去。

    我们住在医馆,后来钱花光了,被赶出去,只能住在一个废弃的庙中,庙里还住着几个流浪男子。有一天下雨,雨水打坏了房顶,到处都在漏水,三秋为了给我找一片可以遮雨的地方和别人打了起来,最后两败俱伤,我们也被迫搬离了那里,开始流浪。

    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拖着一身病躯,连路都走不成,我很害怕他们离我而去,无数次从噩梦里惊醒,抓着他们的衣襟死死不肯松手。

    但我一直被他们背在肩上,无论去哪里,都没有丢下我。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抛弃我,为什么在我这个将死之人身上花光一切钱,若是最终我没有活过来,他们岂不是白白损失了一大笔钱?

    救一个救不活的人,就像执意打一场打不赢的仗,终将失去一切。

    有一日,我听见他们在谈论,他们觉得靠着现有的办法赚钱太慢了,贵主又要喝药,又要补充营养,她的身体不靠大量的钱养着,根本就活不下去。

    最终,他们决定重cao旧业,要么做暗娼,要么把自己卖到伎院去,他们都不是处子,很难卖个好价钱,最好的办法是做暗娼。

    很难回忆我当时听到这些话时是什么心情,我冲出去抱着他们,哀求他们不要这么做,我告诉他们,我可以吃苦,什么东西我都会咽下去,我会好起来的,不要去卖yin。

    我哭得伤心欲绝,他们安抚了我,答应我不会去卖yin。

    但是当天晚上我没有见到三秋,心急如焚,逼三月带我去找他,最终我在一条小溪边找到了他。他在清洗自己的身体,我不知道他究竟卖yin没有,我不敢问,只是莫大的恐惧感和愧疚之心袭击了我,让我只能抱着他哭。

    或许是命运,那一天,我从里衣的袖袋中找到了一枚戒指。我很吃惊,这是象征着家主的戒指,母亲一直戴在手上,她说要把林家交给青夏,为何又把这个东西交给了我?

    但是,我已经无暇思考这个问题,这枚戒指对我来说,除了钱什么都不是。我把戒指给了三月,典当了它,换了七百枚银币它的价值很明显百倍于它,可当铺就是如此狠毒的存在,在缺钱的人面前,当铺可以无视它的价值,完全随意压价。

    不管怎么样,我们终于不用再流浪了,我有药吃了,有饭吃了,我们又买下了这间溪水边的小屋,置办了简单的家具,买了两只鸡、一只羊。

    我像个正常人一样站起来生活时,已经是一个多月后的事情了。

    这之后,我想给人抄些东西赚两枚铜板赖以谋生,但是三秋不肯让我这么做,他说我的手不该做这些。而他有一双巧手,很会做东西,比如勾花、风筝,花灯,他还未被卖入奉欢宫时,这些都是他的拿手绝活,镇上有一家店就是卖这些的,他问了老板,老板愿意收他做伙计,当然,他是男扮女装。

    三月则是开辟了田园,解决了我们的吃食问题。他没有三秋手巧,但是有力气。

    我一直觉得,只要我不再生病,一切都会好起来。

    后来,山中出现了一位猎户,是位身体壮硕的男子,他来此打猎,无处可住,我们收留了他两日,他便教会了三月打猎。三月偶尔会去山里转悠,打猎回来不是吃,而是换钱。

    他和三秋都很害怕我生病,害怕我因无钱医治而死去,所以拼命地攒钱。

    后来,从京城里传来消息。武昭将军林青夏灭亲有功,一举进入神祭司,二十天后,她又被破格提拔为天司,诏令贴遍了大街小巷。

    在姜国,神官的地位非常崇高,天司更是神祭司最高地位的神官。林家更是因此一步登天,风光无限。

    过去,人人都说我家日渐式微,唯有一人可力挽狂澜,便是林青夏。

    我终于见到了这句话成真,却没想到是以这种方式。

    (一百二十九)

    我因为经历过那场生死考验,心境也开阔了很多。本来我对母亲赶我出京城深深的不解,甚至还有怨恨,但后来也都想开了;

    本来我对这个世界也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满,我恨它对我的压抑,恨它内部的腐朽,可现在我觉得也没什么值得恨的。

    填饱肚子才是最大的真理,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如今,我的乡村生活很不错,我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家,虽不富贵,却很安宁;我有了爱护着我的两个人,我们都是从痛苦的环境里逃出来的,经历了生死考验,他们对我不离不弃,仿佛天地之大,只有这个地方属于我们,茫茫人群,只有我们属于彼此。

    我决定忘记京城的一切,给我们三人取了新的名字,都是贱名,代表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和过去的一切说再见。

    三月的原名很好听,叫桃叙,但是这个名字一听就太有文化了,不适合我们,我就给他改名张三,我叫李四。

    三秋本来打算还叫三秋,但他对只有自己没有得到新名字感到忧伤,于是我又给他起了王五这个名字。

    后来在村长的反对之下,我决定叫我们三月、四月、五月,刚好我们就是在三月逃出京城,又一起度过了四月和五月的生存考验,终于在五月结束的那天,生活安定下来了。

    我以为,这就是属于我的平凡人生了,而陆白月的出现又彻底打破了它。

    按照时间线写,本章至少要写十章,但是这种情节,大家看着痛苦,我写着也痛苦,所以综合考虑后,我选择了倒叙。

    可能突然出场的人物让人难以接受,尤其是在她们拥有了新身份、新名字的前提下。

    不过倒叙终究是利大于弊的,网络时,读者往往不会逐句,故这两章读起来会略微受阻,但希望读者能够谅解这样的写作方式。

    以下是人物身份

    林微雨=姬溦=李四月

    小倌=桃叙=三月

    三秋=五月

    陆白月=林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