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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1gt;白月光

    

<1>白月光



    一藤。

    我的朋友张浩然把我从雅思习题册里拉出来,神秘兮兮地,下一秒,他告诉我:我准备结婚了。

    对比我并不感到惊讶,毕业就结婚听起来或许有些惊悚,但对于张浩然和罗爱这对恨不得每分每秒都黏在一起的情侣而言,结婚说不定才是正途。

    什么时候?

    下半年吧,你是不是参加不了了?

    他漫不经心地说着,我点了点头。

    今年我大四,正在申请英国的研究生,跟破雅思斗智斗勇,找机构帮忙写申请书。

    该做的准备,一样没落下。

    我几乎隔三差五就要泡一天图书馆,回到宿舍之后游戏都不想打,整个人死猪一样瘫在床上,醒过来又是第二天。

    在拿到offer之前,我一点也不敢松懈。

    大四以后,宿舍里的兄弟相继搬了出去,有的是因为工作,有的是因为要和女朋友过二人世界。

    张浩然没钱,只能跟我一起住在宿舍里。

    四人间很快变成了二人间,我们俩享受着最后一年的痛快。靠着实习熬完上半个学期,下半个学期他就彻底进入到恋爱和工作的交替状态中。

    我是想过他会早早结婚的,但是没想过那么早。

    结婚这么早,怕不怕?

    我对于婚姻的印象一直不好,我妈跟我后爸是迫于生活才结成对子,纯纯搭伙过日子。他俩出了事故之后,我亲爹把我接回到他家去。

    老头天天忙工作,睡了无数个女人,最后只留下我这么一个种,很难分清他到底是洁身自好知道戴套,还是根本就不行。

    总之,我所见证过的婚姻只存在电影里,现实生活中这玩意儿根本就不存在。谈恋爱当然可以放纵畅快,可是结婚呢?好像就哪里不对味了。

    张浩然对于我的担忧非常不屑:怕什么?不结婚才怕呢!你以为都跟你一样,上赶着来了几个,自己把人家给吹了?

    我不可否认,他说的没错。

    在短暂的四年大学生活中,我陆陆续续碰见四段可能发展下去的感情,其中两个都只是想跟我玩玩,明确表明觉得我条件不错,特指经济。另外两个说是看上我的脸和内在,我只觉得她们比我那老不死的爹还能自欺欺人。

    爱情这东西究竟是什么滋味?

    我真想让张浩然仔仔细细地给我描述一下。

    可是这小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问了两次,最后得到的答案是:甜。

    甜得跟可乐一样,又刺激又甜。

    这是他的原话,我无数次鄙夷过他的表达能力,但是最后不得不对这个答案表示认可。

    可是可乐的气放完了以后,甜就变成了腻,再甜的感情最后都会腻味,他知道吗?

    我不愿意去打断人家的好心情,他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出去撸个串的时候,我答应了。

    毕竟再过段时间,连酒席都吃不上了,撸个串都不答应,也太不够意思了。

    我们是晚上10点出去的,就近找了个摊子。学校没有门禁时间,可是门卫和阿姨听见来来往往的人,总是要骂街几句。

    倒不是害怕被骂,纯粹听着烦。

    这家大姐是来这里给孩子陪读的,顺便支了个烧烤摊。我们学校边上有一所重点高中,每回来这里吃烧烤,都能撞见她孩子帮她串rou。

    同学们看着小朋友懂事,也总是过来照顾生意。

    现在已经过了晚自习的点,这所重点高中里还是陆陆续续出来人。我撸着串,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往那身校服看去。

    那和我们高中的校服很像,乍一眼估计也就一个标的区别,我每次看见总是会愣了神,一下坠入到高中的回忆去。

    张浩然拿胳膊肘顶了顶我:想什么呢?

    我没撒谎,直接告诉他:怀念高中。

    都毕业四年了,还想呢!他有些嘴欠,干了半杯啤酒就犯贱起来:你不会还想你那初恋吧?什么人物啊,能记这么久?

    我苦笑下,不想搭理他。

    对于男人,或者说对于任何一个人而言,初恋不需要是什么人物,都会住在心里一辈子。

    你再专情,心里也总有一间房子属于ta,不管那是白米粒还是演变为蚊子血。

    大学刚入学那会儿,宿舍里为了联络感情,跑出来喝酒吃饭,几个毛头小子也不知数,往死了灌,回宿舍的路上,在一楼吐了一地,被阿姨白眼了好久。

    晚上大家就在床上借着醉意说胡话,男生宿舍嘛,除了聊游戏就是聊女人。

    我哭着喊着问他们要怎么才能让她看看我的视频,也就因此在他们手机里留了4年,直到宿舍长换了台新手机。

    我爱而不得的这事自从被他们知道以后,就免不了被反反复复拿出来鞭尸。所以后来他们再怎么套我的话,想要再摸清一些细节,我都死活不说了。

    张浩然看我嘴硬,死乞白赖地拿酒灌我,好像不在毕业之前撬出我的秘密就不肯罢休。只是,他没把我灌醉,自己喝得迷迷糊糊。

    还吃吗?不吃我结账了哈!

    我只能扛着他往回走,老板今天好像要早点收工,我猜是怕累着她孩子。我们也还是识相一点走比较好!

    醉汉都是神经病,没意识又犯浑。

    张浩然靠在我肩上唱红歌帮我赢得了一路上的所有回头率,我又不能丢下他自己回去,走累了就把他放在花坛边歇一会儿喘口气。

    谁这辈子摊上醉鬼朋友,谁就倒霉蛋一个!

    我扇着衬衣领口,想要吹散一些热气。花坛草丛边凉快,偶尔会有些散步的学生往来。我不好让他一直在这里影响街容,咬了牙又把他拉起来往回走。

    好不容易把他背起来了,这死东西又开始乱动,把老子手机直接搞掉到地上去。

    妈的,明天不抽死你!

    我几乎认命地叹了气,决定再重复一下放下再背起的动作。忽然,一双修长而白皙的手伸向了我的手机,将它从冰冷的地面上捡起来,递给我。

    这可帮了我大忙了,我人都没看就点头哈腰说谢谢!抬眼去看这位好心人时,忽然就愣住了。

    是错觉吗?这个人好眼熟

    勾老师?我下意识地喊出这个称呼。

    面前的她也愣了好久,扑闪着眼睛有些惊讶,终于也认出了我:赵一藤吗?

    对的,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们客套地寒暄着,在这个吹着凉风的黑夜。

    肩头的张浩然不停地挣扎着,学着我的样子就开始喊老师好,显然是瞎折腾。

    勾老师看出来我此刻的局促与不便,笑得温和:没事!先送同学回去吧,注意安全!

    老师再见!

    嗯!再见!

    简短的相遇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思绪,肩头的张浩然一直喊着回去睡觉、想要尿尿之类的话,很多人都投来目光,我都没在意了,我侧头看看张浩然,忽然不觉得他现在讨人嫌了。

    世界上有很多种偶然,而属于我的偶然是:我偶然答应了出来喝酒,偶然将张浩然放到路边,偶然掉落了手机,偶然遇到了勾老师。

    勾老师,勾雪梅,我的高中语文老师,我的班主任。

    长长的月光照着我回去的路,我偶然遇见了,我的17岁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