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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能一直请假到高考吗?”当然是不可能的,高考前的十几天有多关键,连沈晗这个没怎么受过升学之苦的人都心知肚明。他以为宋斯年还是不悦,一时间也说不出什么漂亮话来哄,甚至不敢再贸然去碰对方,只能轻轻唤了一声“小年”,认真道:“还是去上学吧……也不会留那么久,穿件衬衫,把扣子扣到最上面,应该能遮住一大半,还有一两个地方……贴创可贴吧,好不好?”宋斯年默默听完了他这一番可怜巴巴的提议,彻底没脾气了,先前的担忧销声匿迹,甚至很想回答“我其实也不介意露着吻痕出门,秀恩爱挺酷的”——只能想想,直说就有些奇怪了,于是他话锋一转,佯装迟疑地说:“可我没有衬衫……”“穿我的。”二十分钟之后,宋斯年还是如常吃完早饭,踏上了前往学校的路。沈晗的衬衫对他来说有些大,领口扣紧了,下摆却还是晃晃荡荡地显得空,能一路晃到腿根,很像网上近来流行的“男友风”——万幸临近高考,学校已经对他们不穿校服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的颈侧贴了两块突兀的创可贴,转头时候发尾蹭上去,隐隐约约地痒。今天这十分钟的路似乎格外长,沈晗不开口,宋斯年便也不说话,默默嗅着空气里浅淡又萦绕不去的柑橘味道,突然觉得这样也不错。以他对沈晗的了解,这个人现在大概在心里作自我检讨,也不敢贸然来同他插科打诨,要走到校门口才会肯开口了。第54章囫囵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宋斯年刻意放慢了脚步,等沈晗对他说些什么,否则他们之间的状态太像冷战,这个人应该不会放任这样的剧情发生。果不其然,沈晗在校门口那棵青叶飒飒的老梧桐前停下来,欲言又止地叫了他一声,小年。他印象里的沈晗总是有话直说的人,不想说的就藏得严严实实,鲜少有吞吐不明的时候——眼底带着隐忍的愧疚,似乎不想把歉意表现得太深沉让彼此都尴尬,却又掩藏不全,眼神交会的一瞬便移开了视线,又不太自然地移了回来。“我昨天……”他平常花里胡哨插科打诨的话不少,认真起来却很能抓住重点,言简意赅地自我检讨道,“冲动了,精虫上脑,都怪我。”那副低头看着他听从他发落的模样,无端有点儿像表情包里耷拉着耳朵、想讨好主人又不知该怎么做的大型犬——宋斯年看着他,默默地想。到了打铃前的十几分钟,校门口来往的人格外多,学生背着书包步履匆匆,家长停车又倒车,把校门口原本就不宽敞的方寸之地堵得水泄不通。他们站在树后的角落里,却像处在熙攘的正中。宋斯年早就不觉得这事有什么了——绝大多数时候他的思维是解决问题,过程中也许难免烦躁,但找出了办法便不会再多做纠结,就像现在,能用一件衬衫和两片创可贴解决的问题,没必要再费一番你来我往的口舌。于是他神色自然地点了点头,算是接受了这个道歉,道:“没什么,偶尔试试穿衬衫也不错。”他的本意在缓解气氛,奈何音质太冷,又不擅长像沈晗一样带着笑意说话,把调侃和正经说话分得明明白白,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便像是变了味的调侃,容易让人先入为主地以为他在生气。至少沈晗是这么误会了,看他的眼神显然慌了一下,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还是没出声。“说了没什么……”宋斯年自知他不是活跃气氛的料,也有些无奈,只好依从自己平常说话的习惯,直白道,“我昨晚去找你就是因为……想抱你。”沈晗一愣:“为什么?”还能为什么——因为突然有点儿心疼你,觉得自己不懂事……这样的话太rou麻,宋斯年再活十年也未必说得出口,只能沉默片刻,轻声反问他,你觉得呢。方向暧昧,不言自明。还没等沈晗开口,他自己倒像是做贼心虚一般,借着恰好响起的预备铃的由头,敷衍摆了摆手,匆匆转身走了。学校的某些规定总是令人匪夷所思,哪怕其中的考虑显而易见,执行起来却还是过分死板,显得不近人情——比如到了五月底,气温每天冲破三十大关,却依然不让开空调电扇。宋斯年不是容易出汗的体质,也不怕热,姑且在这样不近人情的规定里安然存活下来,没有因此影响做题效率,只是为了遮脖子上的红印,衬衫纽扣系到第一颗还不能解开,在四十几个人一间的教室里总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这节原本是英语课,据说老师临时有事,便冷不丁改成了自习,留给他们一套试卷当作当堂作业——满满当当六篇,印了三张纸。写到最后一篇的时候他实在有些受不了,伸手捏了捏酸痛的脖子,沿着那一圈衬衫领口松劲儿。动作间似乎碰到了什么异样的东西,摸起来粗糙又突兀,他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是沈晗贴在他颈侧的创可贴。底下藏了一个只有彼此知道的秘密,像是一株艳红的花,正在枯萎,又正在新生。他的手指停在创可贴上,无意识地摩挲两下,嘴角几不可察地弯起些许,先前隐隐浮躁的心绪又一点一点沉落下去——仿佛只要挂上沈晗的名字,与那个人联系到一起,眼前冗长的题目和总也看不完的考卷就突然有了意义。再忍一忍,等到高考结束就能名正言顺地和他站在一起了——无论身份还是资格,都理所应当,都理直气壮。未来灰暗不清,背后却是大片洒落的阳光,勾勒出明晰的轮廓来。下课铃声响起,漫长无趣的英语也终于做完了最后一篇,身边的同学纷纷起身去了食堂,只剩下几个学习认真又不急于吃饭的女生,还坐在座位上低头做题,或是小声聊些“等会儿去新食堂还是老食堂”一类琐碎的话题。宋斯年向来不是急于奔向食堂的那类人,一日三餐总是能免则免,今天也没什么食欲,便还是懒洋洋地靠在那里,收拾起写完的试卷,找他下午打算带去空教室看的书和笔记。整理到一半又突然想起了什么,摸出手机给沈晗发了条消息。他今天似乎总是想到沈晗。不是“小别胜新婚”的想,也不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想,只是总会在做题的间隙里想起他来,想到罅隙可见的未来的光景——关于他也想成为对方一样的人,或是想以同样优秀的成绩和姿态站在他身边。然而他想不到的是,这位沈姓青年男子丝毫不符合“偶像”或是“榜样”的标准,正趁着四下无人,撑手翻进他们学校里,拎着买给他的一袋冰淇淋泡芙,晃晃悠悠穿过小足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