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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早点下班。”向初不自在地缩了缩脖子,没有说话。研究所的同事都很敬重谢时君,完全没有把他当成外人,连向初都能注意到,那位谢老师很是会做人,不过几天,就和整个研究组的人打成了一片。当然,除了向初自己。中午,那位谢老师会在职工食堂吃饭,他似乎很有亲和力,一边吃一边和同事聊天,向初独自坐在角落的桌子,对他们的聊天内容毫无兴趣,但还是不可避免地传到他的耳朵里。他听到谢时君爽朗的笑声:“我的学生都叫我蟹老板,螃蟹的蟹,就是那部动画片里的角色,我女儿也是,在家从来不叫爸爸。”听到的同事都被逗笑了,只有向初握紧了筷子,低头默默吃饭,指节发白,机械性地吞咽。他只想快点下班,回家涂上指甲油,缩进他的壳里。一周前,向初在电视柜里翻出了一套的光盘,每晚都窝在沙发上看动画片看到睡着,听着海绵宝宝和派大星没心没肺的笑声,想象自己是靠在许怀星怀里。当然,是那个爱他的许怀星。没有暖气的冬天冷的要命,但至少梦里是暖的。那套的光盘,是几年前许怀星买的,在某个快要倒闭的音像店,只花了五块钱。那时候他们是真的没钱,但也穷的坦荡,穷的骄傲。许怀星出柜后和家里闹掰,公司融资又面临困难,那三年里,向初不记得吃过多少箱泡面,不记得做过多少兼职,他只记得那三年里疼他爱他的许怀星,记得地铁末班车上,他可以安心靠着熟睡的宽阔肩膀。那时候的他们年轻无畏,相信爱情万岁。许怀星是向初见过最优秀的人,直到现在他也这样认为。高中时,许怀星为了和他恋爱,轻轻松松就能把成绩赶上来,两人一起读大学时,向初走在路上都能听到有女生在议论计算机系的许大神。而话题的中心正在等他一起吃饭,兜里还揣着给他买的糖炒栗子,向初很喜欢这种感觉,忍不住抿嘴偷笑。他加快脚步,跑向那个穿着卫衣冲他招手的大男孩,然后把星星攥在掌心。大学毕业后,向初决定读研,许怀星和几个朋友一起创业,哪怕日子再难熬,向初也从未质疑过许怀星成功的必然性。他喜欢的许怀星,是全世界最优秀的人,是最耀眼的星星。可是现在,向初后悔了。星星会拥抱整个宇宙的漂亮,而不是和他一起躲在寒酸的出租屋里,蒙尘、埋没。可是如果许怀星可以永远爱他的话,向初宁愿他们永远是依偎着取暖的两个穷小子,祈求星星为他坠落。向初常常会像记忆错乱了一样,忘记他和许怀星分手的原因,忘记许怀星做了怎样不可原谅的事,忘记他对红色的执念是从何而来。他会笃定地想,是他做错了,是他对不起许怀星,是他不该觊觎星星的光芒,不该指望谁的爱来将他救赎。但他清醒之后只会更加地崩溃,焦虑完全支配了他的身体,就连红色的指甲油都不能让他冷静下来,他在起了雾的玻璃窗上一遍又一遍写:许怀星,你怎么不去死。雾水混杂着未干的红色指甲油,顺着玻璃淌下来,妖冶又诡异。向初坐在冰凉的瓷砖地板上,感到一种病态的快活。3“许怀星,你怎么不去死。”跨年当天,研究组和谢时君团队都在加班加点整合数据,终于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仿真实验,不知是谁提议要去庆祝一下,几乎所有人都在附和。向初本能地想要拒绝,可他转念一想,跨年的这一晚,许怀星会在做什么。和公司同事团建?和朋友畅快喝酒?和情人温存?不管是哪一种,都不会和寂寞沾边。那么,为什么他要一个人留在那间遍布回忆的屋子里,为什么他要一个人冷清孤单地迎接新的一年。凭什么?向初第一次参与了聚餐,甚至在聚餐结束后,加入了去KTV续场的一行人。踏进昏暗包厢的第一秒,向初就产生了退缩的心理。以前,许怀星从不会鼓励他去参加任何社交活动,推荐向初在研究所工作,也是因为竞争压力小,环境相对单纯,不需要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许怀星抱着他说:“小初和我在一起,只负责幸福快乐就够了,至于小初不喜欢的事情,一件都不需要做。”向初认真相信了这么多年,以为许怀星是他的舒适圈,是他永远不会倒塌的象牙塔,他只负责幸福快乐,只负责一心一意爱许怀星,永远不需要勉强自己迈出去一步。可是当他发现自己错的一塌糊涂时,已经被永久驱逐出了曾经赖以生存的象牙塔塔尖,他的懦弱暴露在天光之下,根本无所遁形。向初拿了一杯酒,默默坐在了角落里的位置,自觉扮演热闹人群的背景板。起初,大家还有些拘谨,没有人点歌,谢时君便决定做带头的人,点了今晚的第一首歌。“献丑了。”谢时君握着话筒,站在中间,唱了一首。向初窝在角落,旁观着唱歌的人、叫好的人,在他看来都是故作姿态的人,诚如,谢时君明明唱的很好,却偏要说献丑,圆滑世故的叫人反感。在向初眼里,这个世界仅有的光芒都聚集他的小王子身上,可现在,他的小王子跌下了神坛,于是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只是一个巨大的黑匣子,他对里面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如果非要有情绪,那也只会是反感和厌恶。谢时君唱完后,大家也都不再拘束,趁着这一年行至尾声,忘掉烦闷的工作,尽兴地玩,三个话筒始终没有闲置过。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的向初,他本来就不合群,久而久之,周围的同事也都习惯了无视这位古怪阴郁的工作狂。向初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杯酒,和许怀星在一起时,他几乎没有碰过酒,对自己的酒量毫无概念,包厢里的空调温度偏高,醉意悄然泛上来,向初靠在沙发上昏昏欲睡,意识模糊中,好像听到有人唱了五月天的。他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家乡,那座沿海的三线小城。八月明媚的日光中,21路公交车在沿海公路上行驶,沿途的红瓦屋檐下晾晒着各色海鲜,空气中混杂着小麦发酵的清甜味道。他穿着实验中学的校服T恤,赤着脚在沙滩上奔跑,裤脚被漫上来的海浪打湿,他偏头看向和他十指交握的人,笑的那样开怀。直到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将他从十七岁的艳阳天拉扯回闷热的暖气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