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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茶叶蛋的香气一直往上冒。不过红薯球就只能在家自己炸了,不是现炸的红薯球没之前那么大的购买量了,这主要还是他们带货不够。红薯球在还是面团的时候体积就那么一点点大,好带的很,但炸过之后,体积一下胀大好多,就没那么方便了。麻辣烫这种东西起卖价格便宜,五分钱一把的红薯粉就能起卖,要不要汤随意,不爱吃热的就直接拌着吃,爱吃热的就加点汤。董许愿别的不行,但熬汤却有一手,她们和rou联厂常买rou,次次都送骨头,董许愿就用这骨头熬出奶白色的高汤来,再加一些调味料,将汤汁调得又浓又香又冒油花,滋味鲜得能把人舌头一起给吞下去。蔬菜一分钱一串,一串不过几片叶子,一斤白菜一毛钱,用穿签子的方法卖,能卖出五毛钱。豆制品的价格高一些,一串要两分钱,但一串至少能赚一分钱,rou的价格高,这个就要样样算钱,鸡rou、羊rou、牛rou和猪rou的价格都不一样,海鲜的价格也不一样。像卖得最火的炸虾,一只就要一毛钱,六毛钱一斤,一斤大概有十六七只。虾买来的时候活蹦乱跳,都扔在塑料袋里把口子扎上往地上摔才能下手,只只都大,只只都鲜。紧实但又嫩滑的虾rou裹上淀粉和面包碎往油锅里一扔,又鲜又香,不仅脆而且酥,每一口的虾rou都能在唇齿间蹦跳几回,弹性十足,但一点不柴不老,还保留着一点海洋生物独有的咸味rou汁,淡淡的弥漫在舌尖,舌尖似乎都能掀起海浪。而在这淡淡的海咸味中,虾本身的鲜又被无比浓烈地凸显出来了,鲜味伴随着甜,虽然只是淡淡的甜,但却能把让的甜蜜给勾起来。虽然肥rou的魅力诱人,但炸虾的风味和美味更愿意让人掏钱。买炸虾的人有单买的,也有买来搭这麻辣烫一起吃的。炸虾被炸得十分酥松焦脆,沾上一点香醇的汤汁,带上了一些柔软,但酥脆却没有那么容易被一下全给软化,半软半脆的咬在嘴里,那又是另一番美味。炸虾平时好卖得很,不过一只虾就要一毛钱,很多人都舍不得那个钱,时长财平时就买两三斤撑撑场面就好,他怕买多了但卖不完,那就浪费钱了。其他的rou也差不多都是这样,即便少赚一点,也要努力不浪费就。不过经过这几天天天两个蛋的“奢侈”吃法,他现在也大方了起来。牛rou不好买,除非是遇到杀牛的,不然根本买不到牛rou,时长财今天正巧碰上了,买了一根牛筋,又买了一些药材,准备炖甜的来给闺女补身体。牛rou也买了一斤,回去腌上,明天拿出去卖,要是好卖就不吃了,不好卖也没事,回来炒了当菜吃。想到闺女回回盯着锅里的炸虾看,时长财又狠狠心多买了一斤虾。他们就是卖炸虾的,可是连家里的小孩都没吃过炸虾,那也太不行了,今天就炸!纺纺爱吃多少就炸多少!第30章时尉利用卖百合干得到的消息挺不错。能花一块多买百合的人即便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但日子过得也绝对不差。燕京的老头老太太们能唠,时尉的嘴皮子是在一场场的商业谈判中积累起来的,唠着唠着就能把想要的东西给唠出来了。燕京大学是华国最好的大学之一,也是最严格的大学之一,时尉不敢逃课,也不敢不认真,有课的日子里,他都得每天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地在那熟记知识,只有到了周六周日才好一些,这两天的时间是全部归他掌控的。宿舍六个人,路远之每天都会早起锻炼身体,其他几个室友都会早起看书,时尉和他们的作息时间一样,平时是逢单和路远之出去一起锻炼身体,逢双则是和其他几个室友一块看书背书。但今天,时尉既不背书也不锻炼,背上昨天他装得鼓鼓囊囊的大背包就准备出门了。“时尉,你不去图书馆啦?”室友林峰见他背着个大包,便有些好奇。时尉的包很大,这是他在到燕京前就让董许愿帮忙做的,用的都是结实的土布,两层布叠在一起,针脚又细密,十分结实,就是有点太大,时尉一背上,顿时占了半个身子。“今天不去,我得去赚生活费了。”时尉往鞋子里塞了点用纸巾包起来的棉花,又将鞋带绑得更紧才站起来。东西都是昨天已经买好了的,今天背上就可以走了。“我今天先去探探路,要是有赚头的话,我们下次一起呀!”宿舍六个人,除了路远之,其他人的家庭条件都不怎么样。林峰今年十六岁,上面七个哥哥jiejie,他是死了命地读书,早一年读完书早一年为家里减轻负担。因为他读书人的身份,绝大部分的时间都不能干活,家里孩子多,又还没有分家,哥哥们的怨气都挺大的。“那就先谢谢你嘞!”林峰缺钱,比时尉要缺得多,他来读书,家里只给了二十五,除去十八块六的车票钱,他要用这六块四度过四个月。不是他哥哥们多苛责他,而是偏远山村的人穷苦人家哪里能想到大城市花钱的地方那么多!农村人是没有粮票分的,他们拿到手的就是粮食,为了给林峰凑粮票,一家亲戚全部出动,又搭上之前镇上给的钱,才给林峰拿了几十斤粮票。但光有粮票没用啊。林峰这些都不知道,本来因为自己手里的钱很多了,毕竟从小到大,在他手里面值最大的钱也只是一毛,乍一下有了六块多,他都要乐得找不着北了。但在燕京这个大城市才待了几天,他就越发觉得自己没钱。时尉先他们一步,背着大包,去食堂花了钱和粮票买了五个比两个拳头还要大的白面馒头,又买了五个巴掌大的饼装上。时尉赚钱的心情很急切,但赚钱的同时,他不会亏待自己,经历过残疾和病痛折磨的他,比任何人都懂得健康的意义。“拿着。”时尉一边啃着饼一边走出食堂,正好就碰见了路远之。路远之的眼神冷淡,过来给了他两个小东西。时尉低头一看,是两个指环,但又不是单纯的指环。与光溜溜或是镶嵌了什么宝石的指环相比,这种指环看着就很不好惹,尖尖的锐角又吓人又闪亮,如果带上这个把拳头往人脸上招呼的话,一下就能给扯下一大块皮rou来。路远之是个很冷漠的人,他不爱和人接触,但这就不代表他没教养,相反他的教育十分地好,只不过不怎么会做表面功夫,给人的感觉就很傲,又傲又冷。这时候可没有那么多小meimei们追着冷酷帅哥喊欧巴,大家喜欢的也不是路远之这款,所以即便路远之的脸长得好,身材看着好,但他给人的印象却不好。但时尉知道,路远之是一个很善良很热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