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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睡意反倒是一点儿都没有。沉默。过了大概五分钟,欧阳夜歌直起身子来,伸展了一下,从口袋里慢慢摸索出一部手机……是那天,和云千昊一起买的,给他买了一部白色的,云千昊自已用黑色,非说是情侣机……想到那家伙……那时候幼稚的表情……“小歌,怎么了,想到什么有趣的事儿了?笑得这么开心!”这些天难得看到他露出点笑意,林子墨立刻借题发挥,想趁机逗他开心。却不料,他的话,让欧阳夜歌微微一愣,苦笑,摇头——“没、没什么……想着快到家了呗!”不可思议呢,想起那家伙的时候……自已居然笑了么?看了看掌心里的手机,已经关机了,他给云千昊发完那条短信之后就立刻关机了……而现在,欧阳夜歌利落的拔出里面的手机卡,用指甲用力一掰——小小的卡片,断了!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方式……也断了。“呵呵,长途卡……回家就没用了。”惨淡的笑容,跟刚才那种发自肺腑的漂亮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可是强作欢笑的欧阳夜歌没发现,身边的男人当然看出来了,可是林子墨会说么?会说你要是真的这么难过,我送你回去?他不会!他的小歌……他永远都不会让给别人!……四天时间——林子墨利用这四天的时间,费尽心机躲开了一切可以被云千昊找到他们去向的途径;而云千昊会闲着生闷气么?他可不是废柴花花大少!被骗了!生气了!手机砸了!恨得咬牙切齿……然后呢?如果他会就这么算了,把这个哑巴咽回去,那他就不是云千昊了!就在外面的媒体和粉丝还满心期待着他们豪华浪漫的婚礼的时候,这个坐在自家客厅里,顶着黑眼圈,全身正散发着吓人冷气的男人正在接电话,不同的电话,为的当然是同一件事,同一个人——“二少爷,我们把当天现场的录像整理出来了,找到了欧阳先生离开的路线……他是从后门离开的,脱掉了外套跑得很快,所以没被人认出来,不过他不是一个人离开的,有一个男人在后门接应他!具体的录像片段,已经给您发到邮箱里了……”“二少爷,您被粉丝踩坏的那部手机的通话记录已经查出来了,欧阳先生遇袭前十几分钟一直在通话,通话号码的机主名叫林子墨,我们已经查到了对方的归属地和相关注册信息,已经给您传真过去了,诸问还需要继续深入挖掘这个人的资料么?”“二少爷,机场、火车站的售票记录都找不到欧阳先生的,不过客运站门口拉黑车的人说,他们有个天天出车的同行,正好是四天前接了个活儿,到现在都没回来,很可疑……他的车牌号是跳跳,需不需要入侵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查找这辆车的所在地?”“……”云千昊戴着耳机,一边听,一边单手攥着酒杯,眯缝着双眼的模样,像一头蓄势待发的豹子!突然,“啪”的一声……高脚杯被从中间捏成两半,猩红色的酒水洒在纯白色的长毛地毯上,格外的刺眼。“给我不惜一切人力物力,把所有可疑信息全都仔细排查一遍……明天,明天我要知道他的具体下落!”小歌,你以为这样你就能逃得掉么?你不爱我……你还骗我……我被你玩儿的这么狼狈不堪,现在心都丢了……你还想跑到哪儿去?……第一百零三章欧阳夜歌和林子墨的关系租来的黑车,一直让司机开到机场,再换乘林子墨之前停在那里的车……幸好欧阳夜歌的家离机场也不算太远,位于这个小城市的一座普通公寓楼里,顶层六层,没有电梯、八九十平米,因为靠近市郊、房子便宜、绿环也不错……作为自已白手起家的年轻人,能够完全凭自已的能力买这么一套房子,哪怕只是交个首付,也是很不错的了。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小歌,我不回去了……我今晚在这睡了啊!”——林子墨说得理直气壮,再自然不过……什么是竹马竹马?他们从小到大就是这样的相处模式啊!“恩,都累了,你今晚就别走了,好好睡一觉吧……”欧阳夜歌也早就习惯了,他们可是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好兄弟,可是刚要铺被子,一扭头不由蹙起眉头来,“墨墨,你别忙活了,这些我明天慢慢收拾,你得上班吧?都诸了多少天假了,快洗洗睡吧!”他是累坏了,别看天色还早,可坐了四天汽车,正常人都受不了,全身都快颠散了……更何况墨墨一路照顾着他,自已几乎没怎么好好休息过。可是现在,林子墨居然还有精神在他的厨房里帮他整理!“你先去洗澡,睡觉!我等一会儿就睡,放心吧,我身体比你好多了,一点儿都不累……你看看你,厨房里的菜和水果都烂透了,流汤了,满厨房的发霉味儿……冰箱里的东西也不能吃了,跟你说过多少次,吃剩下的东西就倒掉,你就是总犯懒不肯听,不知道对身体不好么?你要是实在懒得做饭,那我每天来给你做,省得你一次做三天的,这都像话么……”“我也不知道会一走这么多天啊……”欧阳夜歌委屈的瘪着嘴……当初他去,以为只是跟甄逸寒签个合同,沟通一下写作意向,第二天就回家了……谁知道会发生这么多事儿,一走就是一个月!可不是厨房里的东西都烂光了么!可是委屈归委屈,那嘴角自然而然桂上的亲密笑意是一种浑然不觉的习惯……这个人,就是这样的,不同于云千昊那样高调的宠溺和浪漫,把他捧得高高的、闪耀着,让所有人羡慕……他们都是苦孩子,一起长大,体贴入微的照顾着他,每一个细节都在男人的考虑范围内,墨墨永远知道他的冰箱里有什么、应该再买点儿什么?知道他什么时候犯懒、炒一大锅菜恨不得吃三天,然后自已提着大包小包的食材来给他做饭,墨墨不会把厨房烧掉,他一点都不担心,墨墨的厨艺比他还好,而且永远知道他喜欢吃什么,就连他冰箱里长期保持数量的冰激凌都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