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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的时候,特别想要它们。而不论什么时候,我都想要有你在,有你陪我。想要的时间远远长过弹珠汽水和粗点心,没有不想要的时候,所以是比喜欢弹珠汽水和粗点心要更喜欢、无法比拟的程度,就这么简单——” “想要,喜欢,想更进一步。我检索过,女性的理想型男友标准、作为恋人必备的品质、恋爱的技巧和方法、各阶段的身体接触……总之很多很多,搜索引擎键入第一个后,会自动联想关键词,接下来只要一个一个点下去就好了。在侦探社总有一些时候,会因为没有事件而特别无聊,我看完了所有检索页面的前百页,结论是没有一点参考性。在恋爱技巧和方法中,我就看到了好多次重复的恋爱十大考验的总结,以及应付考验的所谓标准答案。就是在那里看到了,最重要的两个人落水,会先救谁这种毫无道理的问题,真是。” “虽然我清楚知里子你并不会以检索结果为标准,但是,我对比过,我都符合哦——全部符合喔!在普通人的标准中,我是再可靠不过的选择!就比如,有一个女性找恋人的十条标准:“一,他记得你的每件小事”,我的记忆力超绝,十年前、二十年前的小事,也记得清清楚楚;“二,他对你诚实”,我从不说谎,而且会让全世界都对你诚实;“三,他会哄你开心”,我每天都在做给人开心的事情,大家看到名侦探出场,都会发自内心地绽开笑,不,犯罪者会对我的存在痛哭流涕;“四,他喜欢陪在你身边”——我喜欢陪你,还喜欢你陪我!……” 乱步充分发挥了不停说话的特长,像不知疲倦的蝉,却不会觉得他吵。 终于,乱步说完了她遗忘的话。 停顿片晌,他小声问起。 “所以,判断喜不喜欢这件事,是超级简单的。那——知里子,你喜欢我吗,你想要我吗?” “你想要我吧?” 第059章 我百分百确认 “想要就是想要, 不想就是不想嘛,这是不用半秒就能判断的客观事实——”乱步催促。 说不用半秒,隔了不到半秒, 名侦探真的开始抢答: “我都看到了!这对世界第一名侦探来说,简直是太简单了,简单到就和吃粗点心、喝弹珠汽水一样毫不费力。不,比那个要更简单, 我百分百确认——” 不等她作声, 乱步不带停顿地完成了自问自答。 “是想要吧。” “你想要我。” “你也喜欢我。” “对吧,知里子。” “哈——” 乱步愉快地弯起眼睛, 紧紧贴着知里子,乖乖巧巧地,不动了。 一小束暖色调的晨光投射进来,打落在乱步餍足的笑眼上,蒙上一抹浅浅的光晕。 有力的另一个颤动, 近在咫尺。 知里子清切地感受到乱步蓬勃的心跳, 他有点心动过速了。乱步此刻没有跑步, 没有饮酒, 没有进行任何剧烈运动,这是情绪激动导致的生理性心动过速——心率、呼吸和一闪而过的微表情, 是生物难以cao纵的本能, 轻易会泄露出真真正正的情绪和感受。 知里子听见乱步毫不掩饰的情切。 这种无法伪饰的反应, 同时是“超推理”关注的重要线索。 名侦探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的,所以自说自话。 异能侦探向来不遗漏任何信息。 不过, 乱步最近似乎越发频繁地,不戴眼镜时,也和戴眼镜一样转动脑子, 使用着“超推理”。 比如,看穿坡的文字诡计;自信地应下坡的下一次挑战,乱步要赢,就必须进入禁止异能的世界;以及方才。 知里子思考着,视线越过乱步放松的肩颈,看到不远处。 乱步刚刚就是从那窸窸窣窣挪过来的。侧边落着乱步原本充作毛毯,盖在他自己身上遮凉的褐色小披风,和一只瘪瘪的猎鹿帽枕头——在她毫无意识的休憩时,规规矩矩,待她醒来,他说起话来,又是熟知的恣意妄为,真是。 就算不便翻动榻榻米下的储物格,找出备用的毛毯,衣柜里厚一些的毛衣比猎鹿帽更适合代替枕头。 枕头不合适,容易落枕。晚点,乱步肯定要觉得颈部酸痛,哼哼唧唧地叫痛,要她轻轻揉。 知里子不由得想到。 可理应排在第一位的,显然是要被拒绝的“我想要你”这个交换。 与“她不会坐视不管”相仿,这不在能够交换的行列。 乱步的话又轻轻传来了。 “知里子,从你在车上靠着我不小心睡着了——我把你抱上来,超级轻松的,比你使用腕力增强手套抱起我要轻松喔。别小看我的手臂和腹部没有那种锻炼过度、rou眼可见的肌rou,这样才好,软乎乎的,抱着会很舒服,对吧。知里子你也软乎乎的。我们这样刚刚好,最好了。说到软软的,除了要软软的双人床,还要换掉现在不凉快的空调——我很可靠的吧,会主动对比男友的标准,构想和你一起的未来,还半睡半醒地看照你,一直守到现在……啊,我现在……好困……” 他好困,是真的。 她软乎乎的,这样才刚刚好,最好了,抱着很舒服,也是真的。 还有淡淡的,不同于他的香味。 乱步满足地闭着眼。 不是人工合成的香精,由主香剂和数种修调剂、定香剂拼凑而成。 陪他去到各个事件现场的知里子,很少使用香水。这是与事件紧密接触的刑事、法医等人必备的工作素养,要尽量避免身上携有浓郁的气息,以免减弱、掩盖现场由气味广而宣之的信息。当然了,即使领他去现场的,是侦探社淡妆浓抹的调查员,喜欢喷洒模仿天然花香的香水,也丝毫不妨碍他侦破的速度。 反而是知里子身上熨贴的,仿佛裹着热度的香气,对他的影响更大。 所以,他想要抓住,他喜欢的香味。 不只是气味。 最初想要的,在失去依靠的十三岁,他迫切想要的,是不会将他视作怪物、能够对他伸出援手的人。 其实只要做到后一点,对当时找工作屡战屡败的他而言,就足够友善了。 他会死缠烂打地跟着,利用同情心理和逻辑漏洞等一切手段,向对方讨要生存的必要条件。 因为他根本没有一点找工作的才能,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 为什么父亲认为,他一定会成为比他们更受人赞赏的存在。 乱步完全不能理解父亲的口头禅:他要保持沉默,别让他知道的事情伤害别人。 伤人的,明明只有利器才对。 不,不小心磕到、撞倒、碰上尖锐的器物,也可能受伤,皮肤会见血,或出现淤青和痛感。 他知道的事情,怎么可能会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