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耽美小说 - 娱乐圈之替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9

分卷阅读79

    起了他的头发,尖锐的嗓音让他恶心:“你这是什么眼神?既然我们找不到你爹,干脆让他自己送上门来好了。”

说完就来拽他的手臂,母亲大叫着不要,死死把他抱在怀里。温热的液体钻进他的脖颈,母亲力气很大,他无法动弹。

“小呈……mama……爱你。”这是她听见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

那些人看见死了无辜的人赶紧夺门而逃。

雪越下越大,母亲的血和身体很快变得比雪还冰冷。

父亲是在年三十的早上回来的。母亲的葬礼很简单,只来了几个街坊,他终于见到了外公外婆,他们说要带走他,他没有答应。之后再没有回过学校。

他找到父亲所在帮派的老大,求那个男人收留自己。男人叫郑荣东,身材魁梧,穿一身黑,看起来很阴沉,脸上的刀疤让人显得更可怖。

似是寒暄的话从他嘴里问出来只像是审问:“你是董豪的儿子?”

“是。”抬眼正式男人,他亲眼见到了带走母亲的死神,又怎么会怕人。

“小子,你几岁了?这里全是不要命的主,你不怕死?”男人坐在正处,用下巴指了指下面排成两列的男人们。

成年男人处于这样的情形之下心里都会发虚害怕,十五岁的少年却异常冷静,环视了四周一眼,淡漠的开口:“不怕。”

“好!”男人大手拍在椅子上站起来。

“嘭!”突然而来的枪声打断了男人的话,打中了男人的肩。还未得到结果,地盘上又开始了厮杀,他躲在暗处,亲眼看着郑荣东把从外面进来支援的父亲抓到胸前挡了子弹。

郑荣东假惺惺的说:“你爸是我最有义气的兄弟,他死了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父亲的葬礼更简单,只有他一个人。

他不恨父亲,他恨的是郑荣东,若不是他,父亲怎么会整天胡混,母亲怎么会死?父亲也……不会死。

他成了孤儿,跟在郑荣东手下,果然是流氓的儿子,非常有天赋,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脑子还比那些蠢货好使几百倍,助郑荣东度过了许多难关。

十八岁的时候就做了帮派三把手,已经有了远远超越同龄人的智慧与果断和隐忍,成了郑荣东非常信任的人。

遇见欢欢那年他十九岁,欢欢十岁。漂亮的不像话的小孩儿,眼睛亮亮的,皮肤白白的,起初一直以为是个小女孩,逗弄几次以后才知是男孩,到后来居然喜欢粘着他玩。

郑荣东也做正经生意,只是有些手段不能曝光。合作的公司正是季家,这一合作便是十多年,欢欢就叫了他十多年的大哥。

欢欢十六岁那年,萌动青春期的年纪,是他没有经历过得。放了学,晚饭之后神秘兮兮的跑来找他说有东西给他看,没想到看得是那种片子,并且是男人与男人的。这超过了他的思想范围,唇红齿白的少年靠着他的肩膀,脸上是神秘的潮红。

最后他用手帮少年解决了问题。

在躲避了欢欢半年之久以后,他终于明白了欢欢的心思。那时的自己只当欢欢是弟弟的,依旧以大哥的身份对欢欢好。

欢欢十八岁那年出国留学,两人一年的时间没有见面,他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想念他,才知道早已深陷不自知。

只要欢欢再开口一次,他一定给出一个满意的回应。但是欢欢十九岁回来那年,没有来向他告白。

扳倒郑荣东的计划筹备了十年。实行计划的前几天接到郑荣东的任务,要搞垮季家。郑荣东那样的人,在这个时间发出这样的任务,不知道是不是看自己与欢欢交好故意试探还是真的气愤季家害他损失重大。

只能照郑荣东的吩咐去做,十年的隐忍不可能白费。没预料到的是欢欢会突然回来,更没想到郑荣东会让他对欢欢下狠手。

为了复仇他做了一件后悔终生的事,不,用终生后悔也不够。

“大哥……大哥救我……”偌大的仓库因为太空旷,回荡着清秀漂亮的男孩满是哀求与恐惧的声音。欢欢泪眼汪汪的看着他,身体瑟瑟发着抖,眼里的恐惧在他心头被无限扩大。

“博呈,怎么还不动手。”坐在高处的郑荣东催促道,脸上是看小丑一般的玩味儿。

在男孩难以置信的目光下,他将人修长秀气的左手摊开按在冰冷的大理石桌面上,不需要用多大劲就能让他动弹不得。

“欢欢,对不起。”他在心里一遍又一遍重复着。

“大哥不要……”从小在温室里长大的少年鼻子因为恐惧哭得泛红,挣扎的力气小的可怜。

他凑近了男孩的耳边,用只有他俩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签了合同。”

男孩突然平静下来,身体不再颤抖,用发红的双眼看着他:“我不会签的,那是我的家。”

那只是一幢房子!董博呈在心里大吼,欢欢,签了吧,以后我给你一个家。

男孩没能感觉到他心里的话。

“博呈,你要是下不了手……”郑荣东的枪口已经指向了欢欢的眉心。

一声撕心裂肺的惊叫,血流如注,欢欢因恐惧而放大的瞳孔瞬间变得空洞,他的心也跟着空了。

这样纤细的男孩,他居然真的剁下了他的小指,逼迫他签了那些不平等的合同。

除了欢欢之外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警察及时到来,他趁乱割捆住欢欢的绳子,杀死了郑荣东。本该立刻送欢欢去医院做手术接起小指,却不见了人影。

跟警局打通了关系,他并没有立刻跟他们回警局,而是重返事发地寻找,地上太多血迹,他分不清哪个是欢欢的血,最后在转角处阴暗的角落里,他找到了一个精致的盒子,上面是全英文。那是欢欢的东西!欢欢在国外留学,帮里没有人会买这种东西。

二十八岁的大男人生平第一次有了恐惧,有了不确定,他颤抖的双手尝试了几次之后才打开了盒子。

男士戒指款式简单却不失档次,轻轻拿起大的那枚,内里刻着小小的花体英文字母“huan”,戒指尺寸看起来有点小,微微思考一下,慢慢套上了自己的小指,正好合适。

是一对尾戒,不出意外,另一个内部刻着“g”。双手颤抖的差点拿不住那枚小小的戒指,一阵天旋地转,他靠住墙壁才稳住了身体,那是男孩小指的尺寸,可是……他刚刚亲手剁下了男孩的小指。

戒指盒底部被什么东西顶起来了一点,将东西掏起来,是一张绿色的小纸条。最老土的告白方式,却也是最有用的。俊秀的小字人如其名,在纸上飞扬,闭上眼在脑海中想象人买戒指时的神情,写字时的神情,将纸条小心翼翼装进盒子的神情,他一定是微笑的,欣喜的,忐忑的……

董博呈,我喜欢你。

七个字,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