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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太惨不忍睹了……陈小娃现在看着都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陈志当时也不知道脑子里的哪根弦搭错了,就认准这个极其不正的直男色,直夸它特别耐看,事实是耐不耐看不知道,但是的确耐穿。然后也不等陈小娃反驳,毅然的对那个年过半百的卖货大姐露出电力十足的微笑,大姐最终因实在受不了陈志的糖衣炮弹,一双给他们便宜了十块钱。然后英俊的大傻子带着美貌的小傻子就一路穿着这双鞋走回来,一直走到现在。陈小娃打开自己的衣柜看了看,以求得视觉上的抚慰。而另一边的小区广场上,陈志再一次的融入到了老年太极队中。打头的张大爷年过八旬,身体极其硬朗,陈志以前出来买早餐的时候曾看见他老人家空手劈砖头,英姿勃发器宇轩昂,但是不幸的是他的骨质疏松,被随后赶来的男人强行带到医院包扎去了。出院后老人不得不接受自己已经年迈的事实,放弃了他一直以来追求的气功,改着能隔山打牛的太极了。张大爷看见陈志过来显得非常开心,“小伙子你来……”张大爷的眼神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花白的头发在朝阳的照耀下闪出金边,一个标准的马步扎起,就等着陈志上前。陈志:“……”看得出张大爷年轻时候也是个热心肠的人,他得知陈志有学太极的意向,连忙召唤出隐匿在小树林的里诸位老伙伴,而大爷大妈对于夕阳红队伍里意外跑来一匹黑马显得非常兴奋,围绕在他的身边评头品足,显示出了非常高雅的志趣。陈志:“……”陈小娃在家里慢腾腾的洗漱后随手拎了件大衣就走了下去,夏天天亮的早,隐匿的太阳从天的尽头迈越,带着一丝凉的风吹在他的脸旁。陈小娃有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适应这种光明正大的生活,这种无为的坦荡让他觉得惶恐,阳光和自由曾是他最期望的,而当有一天他真正拥有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没了接受它的能力。当然,陈志是不信邪的。陈志几乎是手把手教他怎么像个平凡而普通的正常人生活,他用着常人难以理解的耐心把他培养的举世无双,让他能肆意的活在这个曾经让他恨让他痛的世界。但是,很显然,陈志并没打算让他现在继续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默默伤感,尽管他很好看……陈小娃悠闲的走到小广场就看见一排排穿着白色练功服的大爷大妈微闭双眼,如得道高僧般的左推右怼,玄之又玄,而陈志,那个被众星捧月般的年轻人正被给予厚望的放在了队伍的正中间,他的那件衣服很明显的不合身,袖子跟个八分袖似的,领口的扣子根本扣不上,露着个黑色的打底衣,尤其是那条裤子,再往上点都能成运动短裤了……陈小娃愣神的看了半天,随后笑出声来,想也不想的按着手机就拍。这张照片握在手,陈志就得成为狗!陈志随着声音抬头,看见陈小娃衣冠整整,显得明媚又乖张,特别招人疼,他看他用手机拍下,正想借此机会逃出陈氏二十四式的牢笼,结果大爷大妈们动作更加迅速,眼光更加独到——他们纷纷觉得那个笑的很灿烂的年轻人越看越耐看,就是瘦了点,秉承了照顾年轻一代的一贯方针,他们大力邀请的将他拽到陈志旁边的队伍里……陈小娃:“……”这一回轮到陈志“哈哈”大笑。一个微胖的大妈主动的贡献出自己的另一套练功服,塞到陈小娃的怀里,期待他的换装。于是那个早晨,所以睡不着觉出来遛弯的、所有叼着包子上学上班的,甚至后来隔壁家那条叫“豆包”的愚蠢二哈都看见了……陈志和陈小娃,被气定神闲的大爷大妈环绕着,纷纷打出了“野马分鬃”。回来的时候陈小娃把胳膊搭在陈志的肩上,抿着唇揉着自己依旧发酸的腰,看着旁边额边冒汗的男人,问他:“好端端的怎么突然想起来练这个了?”陈志歪着头笑了笑,于风里慢慢想着,待到连陈小娃都快忘了的时候他才小声的回答他:“我想自己慢点老,这样我就能多陪你几年了……”陈小娃缓缓侧头看他,随后露出了一个笑来。那一天天气晴朗,惠风和畅,一片人间好时节。作者有话要说:哈哈,更了更了!能让辣么无法无天的陈志挤在一堆大爷大妈间也是不容易一想到他们两个跟个柱子似得笨笨磕磕打太极就觉得非常好笑这两人没准以后还得嫩家里互相切磋我国传统武术哈哈,朋友们,为我的脑洞干杯!第13章Chapter12陈志小的时候他爸曾领他去算过一次命,那个算命的老头得将近七十了,胡子白的厉害,看见他眼睛也不睁,听了他的八字就朝他脑门发狠的拍了两下,陈志被拍的晕头转向,刚想发火就听见老头故作神秘的声音。他说:“这孩子富贵命,一辈子不用愁吃穿。事业上有金山银山的家产,按理不会出什么大的问题,但是你看啊……”他把陈志的手掌扒开扯给陈父看,“他掌心纹路错杂,而且婚姻线不好,怕不是得因此折个跟头,若是破财也还好,就怕有血光之灾。”陈志别说现在不信,他那个时候也不信这些光怪陆离的东西,可他爸走到如今一直觉得是上天眷顾,一听见大师这话就问有没有什么破解之法。大师也不含糊,在收了几万块之后,只教陈父把人送走,离的越远越好,二十岁之前不要回家。也是因为如此,陈志被迫在国外生活多年。陈志不止一次的想,如果再见到那个装神弄鬼的老头,他非得好好打他一顿。但此时,他的心里却泛出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来,他感谢那个大师的道行不深,没如他所预测的最坏的结果那样,而是把这个孩子留给了他。陈志带着娃娃去了在二环的那套公寓,相比郊区的那个小别墅,陈志更愿意把这个刚刚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当成是自己的家。这是他二十二岁那年独立赚钱买来的,装修考究,里面的摆件比房子不知贵了多少倍,连陈父都觉得他脑子进水了,放着自己送给他的大别墅不住,偏偏来这儿吃苦。但陈志知道,他要的,从来就不只是钱而已。陈志在浴缸里放好了水,走到客厅里要带娃娃去洗澡。在此之前陈志从来没带人来过这儿,这是他的避风港,他所有的不能为人所说的故事都隐藏在这间屋子的一角一落,他不愿意让那些无关的人打扰他的回忆。但今天当他把娃娃抱进车里的时候,脑子里想的都是家里的一草一木,还有那个小孩坐在家里那个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