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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把我送到校医处,脱下衣服,就能看到我满身的青紫淤痕,怎麽也瞒不了人的。那之後,萧烽就节制了些。但这也仅限於十次里减少个一两次而已,他开始要求我搬去跟他同住,却被我以种种理由回绝了。我不傻,眼下就因为搬不出来,所以不管他再怎麽折腾,到点总是要放人。如果真的住在一起,那我估计自己半条小命都要被送掉了。萧烽很不满,在床上变得越发凶狠起来,每做一次就跟野兽撕打一次似的,逼得我不得不开始厚著脸皮在他这儿蹭些好吃好喝的以增强营养。这样的生活又过了两年,到高三的时候,他终於要走了。对此,我一点也不意外。他本就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迟早总是要回去的。我没打听过他的背景,但相处两年多,我也多少知道了些他的事情。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就是那种所谓的高干子弟,还是一个相当恐怖的级别。至於他为什麽会跑到我们这个小城市来读书,好象是因为闯了点祸。数年之後,有一次他带我去赴某个饭局,当我独自在角落里吃东西时,不小心听人聊起这事。“他就是萧烽啊,当年宋家的那个小丫头就是为他跳的楼?”“少听人胡说!你看他身边带过女人没有?那是替人背了黑锅。否则他当年被踢到那种小地方,怎麽不到三年就给弄回来了?你细想去吧……”接下来的话,尽在不言中了。可这却是我怎麽也参不透也不愿费神去参的。只是那一次,我见到萧烽的家人。他的哥哥,一个白净面皮,斯文雍容的男人。他长得跟萧烽实在太不象了,两人连姓氏也不同,要不是萧烽介绍,外人绝看不出他们有兄弟关系。不过我对萧烽身边的人和事,一向见怪不怪。就算觉得他这个看起来和气的哥哥搞不好比一脸凶相的萧烽还要坏,也不会多说半个字。饭局快结束的时候,他哥又过来打招呼时,给了我一块手表。我看了一眼,等上了车就主动交给了萧烽。就算那个手表我没戴过,但那个牌子我好歹听说过。那是我奋斗一辈子,也未必买得起的东西。“给你你就拿著。”萧烽毫不在意的只瞟了一眼,就开起了车,“喜欢就自己戴,不喜欢送人也行。”拿这麽贵的手表送人?我可不觉得自己有可以送的对象。不过我也不舍得戴,只好收起来,不时拿出来擦一擦看一看,就跟守财奴一样。那时的我还是学生,正在读大三。而我的学制是七年,本硕连读。 萧烽那年要走时,我本来以为我们这就算分了。便打算把卡还给他,只留下最後一年的学费就好。可他却抢先一步说,“到时来我这儿念大学,我会跟你打电话。” 我没吭声,其实心里有点失望。萧烽这人不坏,但也绝不是好人。我怕他,我想离开他。我只好寄希望於他回去之後忘了我,可没想到,高考前夕,他把电话打到学校来,直接替我填报了志愿。那是一所著名的医科大学,而以我当时的几次摸底成绩,很够呛。可神奇的是,高考成绩出来後,明明还差四分的我,却被那所大学录取了。据说是给我加了一个足足有二十分的特长分,可我对自己有什麽特长都不知道。直到录取通知书送到手上,我都有些云里雾里。爷爷第一次对我露出了好脸色,因为通知书上写得清清楚楚,我被录取的是该校最好的专业之一,还是本硕连读。而让爷爷更加高兴的是,随信附上的还有一张全额奖学金的通知书。这七年的大学我不仅不用交学费,甚至都不用花家里一分钱了。平白捡了个未来的医生孙子,这让爷爷很是得意,四处跟邻里吹嘘。好象我能有今天,全是他的功劳。当然,这样的假话我也早已学会了附合。爷爷一高兴,给了我三百块钱,让我去买身新衣服。那就是我十二年来的第一身新衣服。奶奶说这是过世的爸爸在天上保佑我,姑姑说这是我自己争气,一向最不待见我的婶婶也开始拿我做榜样,教育小表弟。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这一切,跟爷爷无关,跟过世的爸爸无关,甚至跟我自己的努力也关系不大,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萧烽。是他,改写了我的命运。我欠他的。所以当我到大学报到不久,我就跟萧烽恢复了从前的那种关系。性关系。一年多不见,他又长高了,也更加强壮了,将近一米九的身高走到哪儿都得让人仰望。而我,不知道是少时营养不良,还是那两年被萧烽折腾得太狠,在勉强长到一七四时就再也长不高了。虽然也努力锻炼出了小肌rou,可在萧烽跟前,完全不够瞧。再没有了升学的顾虑,我也再没有借口拒绝他的求欢。他不是每天都会来找我,但每次来,一定会做。他给我配了一个手机,我24小时必须开著,等著他的召唤。有时候,我正上著课,他会打电话来。有时候,我睡到半夜,他会打电话来。哪怕是我正在考试,刚刚答了一道题,只要他打来电话,我就得立即交卷,出来回他的电话。当然,重要考试前,我就会提前跟他打个招呼。可能因为我一直挺懂规矩,所以他也还算通融。相处还算融洽。就这麽又过了三年,他带我见了他哥。再然後,他开始带我见他的一些朋友。有时是去打球,有时是去钓鱼,那些事情我一概不会,他也不会来教我。在他不找我的时候,我就静静的坐在一旁吃东西、发呆、或者睡觉。那句话是怎麽说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虽然这个江湖不是我有意闯进去的,但我毕竟进去了,就有人向我挥刀了。是真的动了刀子。我知道,萧烽的身边不只我一个男伴。以他那样可怕的欲望,要是只找我一个,我早不知死多少回了。可我真的没想著跟什麽人争,我已经尽量隐藏自己的存在了,可还是有人不肯放过我。我记得那是个很漂亮的小男孩,才十七八岁吧,前一秒还撅著嘴跟我抱怨,说今天的火龙果一点也不甜,下一秒,他就抓起锋利的水果刀,对著我狠狠刺了过来。我是学医的,所以一眼就看出,他想捅的地方,是我的肝脏。如果一旦被刺中,我生还的希望极低不说,还会死得极其缓慢而痛苦。我也不知道萧烽是从哪里冲出来的,我只是眼睁睁的看著他一脚就踢断了那男孩的手腕,并把他踹进了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