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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忍成金BY我不吃鱼第一章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床单上一片狼藉,下`身也十分黏腻,枕边却没有人。罗迅不会睡在我旁边,天亮后给我一个早安吻,对我微笑,我知道。至少现在不会了。我起床洗漱,冷水泼在脸上,人还是混混沌沌的醒不来。对着镜子望一望,里面一双绿色眼睛鬼火似的,死气沉沉,怪不得不招人喜欢。我其实也算是身份显赫的私生子,只不过因为这对非东方的绿眼珠,一眼就能看出并非方家名分上的妻子所生,带出去大家面上都不好看,因此没能被领回去认祖归宗。被带回去的是我双胞胎弟弟,除了他那一双黑眼睛,我们长的一模一样。长相虽然一样,却人各有命。他的命贵,我的命贱。这话母亲常对我讲,听得多了,就也信以为真。何况事到如今,我不得不认了,我是真的没那个命。记得五岁时父亲寻来,我蹲在厨房削土豆皮,弟弟坐在一边看童话书,忽然有高大阴影笼下来,我们一起抬头去看。父亲的面孔已经记不清楚了,只剩下模糊的感知,明白他很高、很冷,威严逼人,难以接近。他只把弟弟抱了起来,讲“你跟我回去,以后你就是方战之”,然后再看一看我,似乎是叹了一口气的,说“你…虽然不能回去,但总归是姓方的。你就叫做方忍之吧”。他实在有先见之明。忍之,忍之。这名字十足就是我的写照。或者多年前他给我取了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种诅咒。弟弟离开后,我与母亲相依为命。父亲留下一大笔钱,够她养我至成人,按理我们不至过的太差。可母亲生性嗜赌,很快将钱挥霍一空,还欠下债款。逼债的人见她有一副出奇艳丽的混血面孔,逼迫她做妓还钱。我十一岁时,她身体就已被摧残的很差,精神也出了问题。白日她躺在床上,瘦的如一具骷髅,疯子似的拉着我,讲些她与父亲的往事,有时柔情似水,有时咬牙切齿。偶尔她清醒一些,摸摸我的头,无可奈何讲“这就是命”。再过两年,她就去世了。她去世前,难得的清醒起来,握住我的手,望着我,似乎有很多话要讲,却又讲不出,眼中流下泪来。到最后,也不过无奈的、绝望的说一句,“我们的命不好”。我连墓地都买不起,茫茫然的从医院走出来,债主就站在外头等我,笑的十分不怀好意。他讲“你比你妈还漂亮点”,然后就把我卖给了罗迅。从幼年时,我便跟着母亲颠簸流离,长大一点,只过了几天稍宽裕一些的日子,紧接着就是整日打扫煮饭,照顾嗜赌的母亲。再后来一点,渐渐学会对家里进进出出的陌生男人视而不见,任何动静也听而不闻,只是肮脏床单每天只有我来欢喜,闻到那味道就要吐。到母亲去世时,整个人都傻住,可连缓冲的时间都没有,就被送到还在少年时期的罗迅的床上,被他cao的死去活来。命运待我如此苛刻,仿佛许许多多人的痛苦与不幸都由我一力承担。而我毫无他法,唯有忍之。我明白的第一个道理就是:活着是一件太辛苦、太麻烦的事情。穿好衣服,我下楼去厨房煲汤。自从出生,二十几年过去,做菜的手艺早成了本能,一样样材料切好放进砂锅,开火慢慢炖。另一边的水也烧开了,泡上茶,我端了送进罗迅书房。路上遇到打扫卫生的李婶,她与我打招呼:“小方早”,对我脖子望一望,“创可贴要不要?”“贴了好的更慢,”我对她笑,“你忙,有空帮我看下火,谢谢李婶。”我进书房的时候,罗迅在书桌前看文件。窗外阳光正好,天也蓝,树也绿,他坐在一片好风光前面,看起来居然有点温柔。不过也只是看起来。我放下茶,他淡淡的瞟我一眼。都不必讲话,我就明白他意思,立刻跪下去,除了他鞋袜给他捏脚。别的不提,我伺候人的本事绝对是真刀实枪练出来的,说万里无一都是谦虚。过一会儿,脖子上逐渐痛起来,我也不敢去摸。罗迅年少时性子十分暴虐,如今三十岁出头,脾气好一些了,可惜爱咬人的毛病还是没改。我没去摸,罗迅倒是发现了,伸手在我颈上摸了摸。他手指沾了血,再也没了好风光里的一点温柔。我心里觉得可惜,稍稍走神,连他递来的手帕都忘了接。罗迅大概以为我在闹脾气,于是说:“咬的狠了。”语气也不像在道歉。我拿出雷霆雨露皆是君恩的好态度回答:“没什么,谢谢罗爷。”他就摸摸我的头,像在摸一条狗,说:“出去,弄好了再过来。”我答应了,出了书房处理脖子上那一个深深的齿痕。李婶看见我,在楼下喊:“方,我把火关小了!”我应一声,转身回到书房,回到罗迅身边。午饭前罗迅接到一个电话,我在厨房盛汤,隐约听到他慢条斯理的哄着电话另一头的人,讲些“乖,你喜欢什么我都给你”的rou麻话。这话他也曾对我讲过千万遍,那时候我回答什么呢?“我不稀罕你的东西”,大概是这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