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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里,说:你姑姑还挺我也不好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毕竟是别人的家事。她嘲讽地笑了笑,说:没什么,我不介意。那会儿我刚来美国的时候,她还假惺惺地发邮件过来问,我爸妈给的零用钱够不够呢,不够她给我打钱过来。现在我家有钱了来给我送钱,我家没钱的时候她连个人影都看不见。我早就对她失望了。她端着杯子在窗户前面站了好一会儿,金色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让她看上去像一个女神,如果只看她的脸的话。她说:那时候家里面没有钱,我连每次开学那天要交的学费都交不齐,都是开学后一个星期我爸妈东拼西凑才凑出来的。我妈没什么学问,白天在食堂工作,晚上又要去打一份临时工,我爸帮人开车,当司机,每天累死累活早出晚归,可是家里面依然没钱啊小学的时候我学了一个词,叫家徒四壁,用来形容我家那个时候真的还挺贴切的。直到后来,我爸跟人合伙开了一个酒厂,我爸合伙人负责出钱,我爸拉客户也得亏我爸帮人开车的那个老板是个大人物,间接着让我爸也认识了不少人,后来酒厂赚了钱,我爸分了钱之后离开酒厂自己成立了一个公司,慢慢运转,我家这才好起来。她忽然转过身,眼睛亮晶晶地望着我,问:其央,你爱过一个人吗?我本来从未打算在美国讲述我的过去的,可是今天,我看见她脸上柔软的温柔,心中忽然心防大开一般,只是怔了一怔,我就点点头,说:爱过不是爱过,我一直爱着他,现在也是。她坐在沙发上仔细听着我讲的故事,慢慢地,日落西山,夜幕坠下,窗外的繁华灯光似瀑布暴坠,惊起一片光影流彩。我们杯中的果汁也喝光了。我说:然后,我来了美国。她隔了半晌才淡淡地说:难怪当初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的脸上神情那么悲伤。我说:就这样了,我的故事说完了。我们决定出去吃饭,叶银城说她知道了一家很棒的韩国料理店,味道特别好。我总觉得两个中国人在美国吃韩国料理这件事听上去要多奇怪有多奇怪,所幸这里是在美国,再奇怪的事情也没有人认识你,更没有人会把这些事情大肆宣扬。来到洛杉矶,我喜欢的一点是,这里的人不会把你的特立独行当做是怪胎,而是以一种支持和尊重的态度看待一切。当然,我们两个去吃韩国料理并没有升华到这一高度。我们却没有想到会在韩国料理店遇见莫妮卡。如果我们提前知道了这个结果,绝对不会一时心血来潮来吃韩国料理的。果然,奇怪之事必有出乎意料的结果。作者有话要说: 这部每一天下午两点左右更新。每日一更。希望各位喜欢。也请各位看官多多评论和收藏!祝福各位!☆、女王驾到我想起叶银城和莫妮卡见面那天,两个人之间的磁场都产生了诡异的变化。当我看到莫妮卡的第一眼,下意识就是去看叶银城。果然,她的眼睛里熊熊燃起了一种名叫斗志的火焰。韩国料理店很受欢迎。外面有许多人拿了小票在外面的公共座椅上等候,大多数是一些青春靓丽的美国少女,边上跟着一个满脸无奈的似乎是男朋友的存在。我不禁咋舌,难道韩剧的风潮都在美国这个太平洋彼岸登陆了?OBA也是一种奇怪的物种。然而莫妮卡并没有排队,她一如既往干练的装扮,全身都是Dior、el之类高端大气白富美的名牌,精致的脸庞上架一副足有她半个脸庞大的Gucci墨镜。她只是从她的黑色小包里面随意掏出了一张卡,给守门的服务员看了看,那个一米八的服务员顿时把腰弯到一米六,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这个场面让我想到女王驾到四个字。我和叶银城乖乖地领了小票,跟着一群少男少女(也许我不该用这四个字来形容在美国低龄化的性生活中长大的青少年们)在外面排队。叶银城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对我说:该死的有钱人!我默默地看了一眼她脚上那双精致的鞋子,不记得是在哪个地方见过,但我清晰地记得它的价格:3600。单位是美元。我赞同地点点头,说:该死的有钱人!所以,千万不要说你自己是有钱人,因为永远有人比你更有钱。然而,没一会儿,我们就看见女王莫妮卡提着一个打包好的袋子踩着十二厘米的高跟鞋在一群人或惊叹(如我)或**(如那些小男朋友们)或嫉妒(如那些小女朋友们)或挑衅(如叶银城)的目光中,看都没有看我们一眼,消失在电梯下。叶银城轻轻哼一声,说:有什么了不起。她又翻了一个硕大的白眼。我狗腿地轻轻哼一声,说:有什么了不起。然后,我也翻了一个硕大的白眼。终于轮到我们的时候,已经将近晚上八点,我早已经肚子快要瘪得前肚贴后背了。叶银城点了一份泡菜汤,然后一份米饭,加一份酱制土豆。我因为第一次来,点了一份跟她一样的。她很鄙视地看了我一眼。我问她:难道你没有男朋友吗?我本来是想挤兑挤兑她的,没有想到她怔了怔,说:当然有。我八卦的心情一下子就如滔滔江水般泛滥起来,是谁?我怎么没有见过?她说:他不在洛杉矶。在国内?我问。她对我翻了个白眼,她今天白眼翻得真的挺多的,在纽约。行了,别问了,下次有机会我介绍你们认识。我见她不想谈这个话题,只好悻悻地点头说好。作者有话要说: 这部每一天下午两点左右更新。每日一更。希望各位喜欢。也请各位看官多多评论和收藏!祝福各位!☆、她在他眼前脱下了衣服周六,我还在睡梦中与白骨精大战三百回合的时候,闹铃响声如追魂夺命刀一样见缝插针地钻进我的梦里,生生将我逼醒。今天需要去快餐店工作。我蓬头垢面地枯坐在窗外,凝望窗外扑棱得欢快的鸟雀,从心底里感叹没钱人的命就是苦。我寥寥草草地洗漱穿整完毕之后,准备出门。没有想到在出门的时候碰到了齐晨光。他背上背了一个画板,手上拎着一个小型行李袋。我对他这样的装扮一时感到惊诧,问:你这是要去哪儿?他礼貌地对我笑了笑,说:我打算今天去找个地方写生。我问:你会画画吗?他说:会一点。我对他的敬仰顿时上升到了一种高度。与他告别之后,我风风火火地赶到快餐店,开始一天的辛苦工作。齐晨光与我告别之后,一个人慢慢往前走,搭上地铁,周围有几个女孩子大胆地朝他投来打探的目光。对于这样的目光,他从小就已经习惯了,并没有多么在意。等到了站,他走出地铁站,在附近的一个便利店里面买了一个面包和一盒牛奶,简单地当做早餐吃下去。他等了一会儿,很快,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他的身前,他打开车门走进去。轿车在马路上一马平川。红灯停,绿灯行。齐晨光靠在靠背上,说:你打电话来说,找我有事,是什么事?他望过去,望向坐在驾驶座上的女人。莫妮卡。车厢里面弥散着一股叫**(真的有这么一个牌子)的香水味儿。莫妮卡轻轻笑着说:别急,到了你就知道了,我说过,这一次找你是最后一次找你,你不用担心了。听到莫妮卡这样子说,其实,齐晨光想说,你也不用这么说,但最后还是咽了下来。当初的莫妮卡和现在的莫妮卡实在是两个样子,当然,还是认得出来,只是,谁也没有想到,当初在学校里面一个穿着打扮都特别土的女孩,出了校园,一年之后,竟然会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老实说,齐晨光现在并没有多么地讨厌她。毕竟她已经在他身边消失了差不多一年了,她对他造成的黑色记忆也渐渐褪了色,并且,她现在很漂亮。齐晨光心里面知道,后面这一点才是他现在不讨厌她最主要的原因。他们在一处公寓前停车。顿时,车厢里面弥漫着一股欲语还休的安静。隔了半晌,莫妮卡说:上去吧。齐晨光没有多问,打开车门走下去。两个人上楼,莫妮卡打开门,对齐晨光说:你在客厅里面坐一会儿。说完,她就走进卧室。齐晨光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见在一面墙上挂着一张莫妮卡巨大的照片,是一张她在人群中倨傲独行的照片。他还没有来得及细看,卧室的房门突然打开,齐晨光看见,莫妮卡□□着全身走出来。齐晨光很没有出息地咽了一口口水。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各位看官们多多评论和收藏啊!☆、行走江湖靠的就是两个字:仗义!下午两点,店里的人总算少了些,我可以偷空吃个午餐。在这方面就体现出一个人在快餐店工作的好处了。我开心地拿着一只鸡腿,一包薯条和一杯果汁到厨房里面大快朵颐。贾斯汀和克里斯汀都没有在。没有克里斯汀在我耳边像只从不停歇的苍蝇一般念念叨叨,我也乐得清静。吃完午餐,我洗了洗手,到餐厅里去收盘子。此时餐厅里面人很少,零零星星坐着几个人。我收了一叠盘子准备回厨房的时候,忽然一只手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