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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定不要她儿子出事。 来一次不容易,好几个小时的车程很累不说,以后基本也没有再见姜建国的可能性了,程婧娆决定,当晚他们留宿在了淮城,明天上午再去看一次姜建国,下午再回留原市。 安蔷按照淮城这里一位客户提供的信息,入住了一家离淮城人民医院比较近的宾馆,开了一个三人大套间,姜民秀住单独的卧室,程婧娆和安蔷一个卧室。 放好物品,简短的收拾一下,程婧娆和安蔷带着小帅哥姜民秀去逛淮城,因为还在正月,淮城这种民风纯朴的小城里,处处都透露着过年的火热气息,好几家连着的羊rou馆子都挂着大红灯笼,用红纸写着春节大促的消息。 淮城不产羊rou,羊蝎子火锅却极其闻名,这个时节又是吃羊蝎子最好的季节,既来之则安之,这顿羊蝎子火锅是跑不了的了。 还是靠安蔷那个老客户给提供的消息,在淮城路找到那家叫‘老一锅’的饭店,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等位了,好在那位安蔷那位老客户是金卡会员,不需要排队就可以有包房服务,这才免了他们一个小时的等待。 热气腾腾的羊蝎子火锅端上来时,程婧娆已经给姜民秀套好一次性手套了,“我没要太辣的,借点味就好。”辣伤肾。 连着饮料都换下去了,换成了温开水。 安蔷瞄了一眼那壶大白水,觉得她自己的肾都跟着疼起来了,程婧娆这是现在开始草木皆兵了。 姜民秀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他一向对吃喝都是他妈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听mama的话,肯定没有错。 “今天一天累了吧?”程婧娆先给姜民秀盛了点汤,让他喝了压胃里的寒气。 姜民秀摇头,“还好,”撕了一小块羊rou喂旁边小椅子上眼巴巴望他的来福。 儿子在她面前一向不说累的,小小年纪就要求自己像男子汉一样,她觉得很欣慰,难免又想起姜家那倒霉的病,太阳xue都跟着跳了。 “他说他想吃汽水糖,让我们明天给他带一包,汽水糖是什么?” 姜民秀放下啃了一半儿的羊蝎子,想起他妈出去时,他爸和他提的这个要求。 那糖是二十年前的产物了,很廉价、做成汽车瓶似的小糖块,一咬开一股子糖汽水,专门放在学校门口卖给小孩子吃,当时是一分钱一个还是一毛钱五个来的,程婧娆不太爱吃糖,都不太记得了。 要是姜民秀都不知道什么是汽水糖,那估计在姜民秀上学的时候,学校门口就已经没有卖的了。 “还有卖的吗?” 程婧娆自言自语地说完,就看到她儿子正冲她摇头,她连忙温和地笑,“明天找家小学门口碰运气吧。” 正规超市和商场是绝不会有这种三无产品的。 这姜建国也是有意思,活了三十几岁,将死之时,忽然想起三岁时的东西了。 淮城人民医院特殊病房里,姜建国自程婧娆和姜民秀走后,一直没有睡,眼神专一地盯着头顶那面雪白的墙棚,时间过到吃晚饭,照顾他的那名狱友要给他喂饭,他才注意窗外的天,已经黑了。 “吃吧,今天的饭味道还不错,” 照顾姜建国的那名狱友姓尚,之前和姜建国同一寝室的,判的也是无期,坐了十几年的牢,最近几年表现得好,也获得了几次减刑的机会。 有狱警在的时候,老尚一般不和姜建国多说话的,他是守规矩的人,就等着再获得减刑机会,就有可能出去了。 晚饭时间,两名狱警都在门口吃饭,他这才借着喂饭的时候,悄声和姜建国说上几句。 “嗯,”姜建国勉强撑着精神,吃了两口饭,就不想再吃了。 老尚瞧着姜建国实在吃不下去,就放下饭碗,喂姜建国喝了口水,艳羡地说:“老姜,我都没想到,你儿子这么大了。” 他进来的时候,还没有娶妻,这一晃十多年过去了,二十多岁变成四十岁,不知道出去后还能不能有人看得上他,他还想给自家传宗接待,留脉香火呢。 “生得早,”姜建国挑挑唇,他也就这件事上,有点自傲的资本了,至少死后,膝下不荒凉。 “那位大美女是你前妻?” 这才是老尚最想问的,自那女人进了病房和姜建国说话开始,他就觉得眼前发生的是幻觉了。 “不算前妻,我们没有婚姻关系,”他和程婧娆在一起的那年,别说程婧娆不够法定年纪,就是他,也不够啊,“我们很小的时候,好过一段,生了民秀,就是我儿子。” 老尚小心措词地问着,“那……那老姜,你那时候一定混得挺好吧?”要不那大美女能跟他嘛。 “不,”姜建国冷哼一声,随后苦笑着说:“是她那时候比较眼瞎。” 要不能看上他这种街头小混混吗?哪怕事隔多年,姜建国反应过来,程婧娆对他或许只是一种空虚叛逆时的添补和利用,他也仍对当年那段时光甘之如蜜。如果一切可能重来,回到当初,他还是会走同样的路。 姜建国这种解释,老尚就比较容易接受了,肯定是那大美女瞎过一段时间,才会被姜建国骗的,要不依着姜建国这模样这德性,被彩票砸中一次,都不可能对那位大美女一亲芳泽的啊。 这真是人的命天注定啊,不管怎么样,姜建国捞到实惠了,还生了一个长相俊秀的大儿子,就算是时日无多,人家死后也是有儿子孝敬的啊,不像他,都四十岁一把年纪了,狗屁没有呢。 ——人比人,气死人啊!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九、查验和父子 程婧娆带着姜民秀去淮城人民医院看望姜建国的事,靳紫皇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在程婧婧、安蔷和姜民秀三人,吃完羊蝎子回到酒店没多久,靳紫皇就打来了慰问电话。 他对这件事,实在是太关心了。 这相当于他喜欢的女人、他的未婚妻,带着对他有抵触情绪的继子去见前夫啊,哪怕那个前夫马上就要去见阎罗王,他也十分不愿意的。 谁知道会不会因着那人人之将死,看着可怜,而发生那种狗血的旧情复燃,虽然这种可能性和火星撞地球一样的低,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该过问的,还是要过问的。 “需不需要我帮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