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言情小说 - 致朝与暮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6

    “致一。”忽而一个熟悉的男声传来。与暮回头,就见穿着一身银灰色西装的叶凡正向这边走来,他手上拈着一杯红酒,不时冲迎面而来的女人露出迷人的微笑。

    那杯装有红色液体的高脚杯是被他拈着的,与暮没有看错,很符合他平日里的一贯漫不经心的作风。

    “你终于来了,我耳朵都快被那些老古董问出茧

    了。”一走过来,叶凡便抱怨,脸上却是懒散的笑容,“真该听小倩的话不要这么早一个人过来的。”

    小倩是与暮上次见到的那个要她陪傅致一去健身的女助理。

    从叶凡朝这边走来初始,与暮便觉得有哪个地方不对劲,此时一看,才知道在这些都携带女伴入场的大老板里,只有他是独身一人过来的。

    很早时,她跟李瑶还在念大学的时候,李瑶是偶像剧迷,有次指着电视上一个独身来参加宴会的男人说:“与暮,我告诉你,如果有一个男人,每次参加宴会都独身不带女伴的话,这说明在他心底一定隐藏了一个很深很深的爱人,是任何人都取代不了的。”

    后来,她每次都没陪谭勋去参加宴会的时候,总会在家里想,别人会不会也认为在他心底有一个很深很深的爱人?

    那叶凡呢?也是如此吗?

    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两个男人的话题已经转移到她身上来了。

    “小傅爷对这个新助理很满意吗?上班第二天就带人家来酒会了。”

    “满意?”傅致一挑眉,像听见什么笑话似的,道,“今天朝大小姐还把我最宝贵的相框打碎了,如果这也能算是满意的话。”

    原来他还挂记着这件事!与暮撇撇嘴巴,小声替自己辩解了句:“我又不是故意的,还有……我不是跟你道过歉了吗?”

    “你看看她……”傅致一笑了,“做错了事,还不让人说。”

    “与暮,你可知那相框里的人可是致一最重……”

    叶凡话没说完,便听见傅致一冷冷一句:“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叶凡一愣,随即笑出声:“好好,不说不说。既然你对我和与暮这么多抱怨,不然你把与暮借给我带带好了,这会场想跟你说几句话的人太多了,我怕你抽不出空来帮她介绍。”

    连他都知道,傅致一带与暮来的目的,让她学会在职场上最基本的人际交流。

    “不用了,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多话。”傅致一直截了当地说,“她待在我身边会更容易让别人看熟眼。”

    “你这不是变相说我的知名度没你高吗?”叶凡举了举酒杯,“好了,跟你开玩笑的,那你们慢慢应付,我看看有没有在会场上迷了路的小羔羊。”说完转身离开。

    “迷了路的小羔羊?”与暮疑惑。

    却见傅致一嘴角一勾:“这样的酒会,艳遇会很多。”

    与暮刚想说话,迎面就又来了几个老总,看样子早已经盯到这边了,叶凡一离开,他们便趁着空当走了过来。

    对于这样的应酬,与暮已经渐渐习惯,也能熟络地跟对方说上几句话,都是虚伪的赞扬之类的。

    以前的她因为很讨厌这种商场上的虚假,所以才不愿参加这样的酒会。现在体验多了,也觉得没什么,反正大家马屁拍来拍去,谁都不会当真,也没人怪你太假。

    在谈话的间隙,傅致一意外地在她耳

    边赞扬:“表现不错。”

    被人肯定的感觉真不错,何况对方还是大名鼎鼎的小傅爷。

    与暮心里扬起一股喜悦,嘴角也不经意地勾勒得更飞扬了。那笑意太过于明显,被傅致一看见,不禁失笑。

    与暮自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想自己的,趁着他和一个老总寒暄的时候,她嘴角保持微笑,眼睛却被一个忽然从眼前闪过的熟悉背影给吸引住。

    那女人穿了一件淡黄色的礼服,走到一个男人身边,亲昵地挽着他,男人低头,在她耳边低语。

    谭勋!是谭勋!

    与暮感觉自己的血液仿佛正在渐渐地凝固,握着杯子的手不禁颤抖起来。

    她脑海里不自觉地就浮现出以往她没有陪谭勋来参加宴会的时候,其实那时他身边的女伴一直都是沈书枝。

    他们两人之间的动作太自然了,并且跟别人交谈的时候,与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对谭勋身边的女伴并没有陌生的感觉,反而很熟络地就交谈了起来。

    大多时候是沈书枝在说,眉飞色舞的,想来早已经适合了这样的场所。

    “朝小姐,你怎么了?”

    一个声音将与暮的思绪打断,她回过神,那个胖胖的看起来很面善的拍卖行老总看着她,好心地询问。

    与暮回答:“没事,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先去趟洗手间。”

    说完,她朝傅致一笑了笑,便转身往会场外面走去。她想要消失,马上从这里消失,心里这般想着,脚步也像逃一

    样地离开。

    Part3

    幸好洗手间离会场比较远,她走进女厕,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色苍白如同鬼魅。

    与暮打开水龙头,将水往脸上泼,出来时,只觉脑袋晕沉沉的,在经过转角的时候,忽然顿住。

    转角处,谭勋倚靠在墙角看着她。

    与暮想装作看不见,从他身边走过。

    “与暮……”他叫住她,声音低哑。

    与暮知道,只有在他生病发烧的时候,喉咙才会因为咳嗽而哑掉。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就算是朋友,她也没有必要关心那么多。

    正发呆时,他已走到她面前,也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他的眼眶略深,眼睛很大,以前的与暮最喜欢这双眼睛,他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特别迷人。

    两人交往的初期,与暮甚至不敢与他对视,仿佛他眼底有什么会将她的魂都吸进去。

    他笑起来时,眼角微微上扬,温婉优雅。

    与暮最喜欢他放松大笑,像个大男孩。

    他怕痒,每次她挠他时,他都会忍不住大笑说:“与暮,别闹。”

    那样的场景,让她感觉在他身边,全世界都抛弃她也无所谓。

    可最后,世界没有抛弃她,先抛弃她的人是他。

    她回过神,发现路过这边的人见两个人怪异的举止都忍不住回头看,她笑笑:“谭律找我有事?”

    他嘴角扯出一抹嘲讽的笑:“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不然,还能怎样?”这话,是问他的,也是问给自己的。

    “也是

    。”他笑,“不过半个月,你就投入了别的男人的怀里。看样子,你对我的感情也不像你所说的那么深。”

    每次只要他生起气来的时候,说话总这么难听。

    就像最初两人在一起,他给予她的爱总是轻描淡写,爱里的失望比期望多得多。

    那时候她是微博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