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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血,但杯子上早就涂着她费心寻来的狼人的毒素。 她倒是要看看,这个以自己纯正血统为骄傲的继承人,当得知自己的血液已经被污染了,会如何? 她要他也尝一尝,被人瞧不起甚至被踩在脚下是什么感受。 三言两句将纳伽什哄走,晏卿开始筹划自己的下一步,眼下在贫民窟,低阶层的吸血鬼因为嫉妒她和纳伽什的亲近而排斥她,而上流社会也从未真正接纳过混血血种的吸血鬼,那些种族平等话其实不过是拿来说说罢了,所以晏卿似乎在哪个地方都不能落脚。 最后,思考许久,她决定要先让自己变强大,这样才不会受人摆布。 晏卿独自来到荒地,这里是血族和狼族的交汇处,一个被称为战神家族的哈尼冈的血族家族住在这里,他们是出了名的骁勇善战,因为他们是奥古斯家族最忠实的仆从,所以对于晏卿也并无任何鄙视,反而教她如何捕杀狼人。 一开始,晏卿也会受伤,甚至几度在狼人的围攻下奄奄一息,但不知是不是体质原因,她总能死里逃生,而且她发现,每次当她接近死亡边缘,醒来之后,她整个人会脱胎换骨,就连翅膀也不再是一开始只剩下骨头的模样,而是开始长出了黑色羽毛。 无论晏卿在哪里,蓝斯那个小可爱总能找到她,她一点一滴的变化蓝斯也看在眼里,还有几次是蓝斯将她从狼人的爪下救了出来。 夜里晏卿坐在树上,穿着灯笼袖衬衣和马裤的蓝斯在她面前飞来飞去,翅膀扑哧扑哧地很欢乐,“你决定要和哈尼冈的人一起回神殿?” 晏卿被他飞的头晕,“我回去你就这么高兴?” “不,是想到贵族看到传闻中的女战神是你后的表情,我就很想笑。” “你就不会说一句我喜欢听的?”真是不讨人喜欢,晏卿都能看到蓝斯的未来可能永远都要做一只单身狗,哦不,是单身吸血鬼。 他终于停下翅膀,澄澈的眼睛盯着她,“比如?” “比如你变得很美啊,而且还这么英勇,我看了你都要忍不住心跳砰砰的之类。” 蓝斯一本正经的摇摇头,“我每天照镜子,早就已经对美免疫。而且,说起美,你的确是变得能看了许多,但和陛下还差得远。” 晏卿早就猜到他这张小嘴儿里吐不出什么好听的话,不过对于那位传说中的陛下,她也听得耳朵起茧子了,尤其在对奥古斯无比推崇的哈尼冈家族中,她每天听得最多的就是我们陛下如何高贵美艳神勇无敌,几乎全世界所有最美好的词都用来形容他了。 “真想见见你们口中的大美人是长成什么样子,能让你们念念不忘成这样。”晏卿双手向后舒展,撑在树枝上。 蓝斯又开始扑腾他漂亮的翅膀,小脸带着笑意,很是骄傲,“三天后你就能看到了,而且,肯定不会让你失望。” 看他得意的小样子,晏卿不禁莞尔,“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也像那些人一样,瞧不起我的血统。” 蓝斯马上摇晃着脑袋,急着辩解道,“不不,我……我父亲不是那样的人,他对待所有同类都一视同仁,而且,他很喜欢……有能力的女性族人,而非那些只懂得描眉画眼的草包。” “你的意思是你父亲会喜欢我?” 蓝斯愣了愣,近乎透明色的唇微张,可爱透顶。 “不、我的意思是喜、喜欢是那种喜欢,不是你说的那种喜欢。” 不知是不是急得,他整张小脸都涨得红红的,晏卿却越听越迷糊,他的喜欢是什么意思的喜欢? 他们两个是不是根本再说两件事? ☆、第52章 隐世吸血鬼的反攻(三) 蓝斯不知什么时候又不打招呼的离开了,不过这次落下了他的外套。 第三天夜里, 晏卿跟随着哈尼冈的血族离开了荒地, 朝着弥德维亚行进。到达城镇后, 晏卿告别了哈尼冈的人, 回到了贫民窟。血族的人习惯在夜里活动, 和贵族们的纸醉金迷不同,底层的吸血鬼需要去觅食,沿途晏卿看到许多身穿粗布斗篷的人在空中来回穿梭。 她的小屋还是一成不变的残破, 然而晏卿试图从窗口飞进去的时候却发现, 窗口的大小竟然已经无法容纳下她长长的翅膀, 晏卿动了动羽翼, 熟练地将翅膀收回, 同时轻轻一跃,跳进了房间。 又过了三天, 是她参拜的日子。 神殿依旧灯火辉煌,用金子打造的神殿华美闪耀, 这座盘踞在山上最耀眼的古希腊建筑的顶部没入薄薄的云霭, 晏卿拾阶而上,每抬头看一眼都觉得是在梦境, 殿堂内歌舞升平, 穿着宽大蓬裙的女士在男士们的带领下翩翩起舞, 这时哈尼冈的领主刚接受完加封,正是宴会最高/潮的阶段,然而晏卿的出现, 却让一切都停了下来。 跳舞的男男女女纷纷退到两旁,谨慎又戒备地盯着她那张陌生的面孔。 弹钢琴的人和乐队的人都站了起来,一时间,寂静万分。 晏卿却恍若未觉,一路朝着王座走去。 王座上此时坐着一个年轻男人,精致又白皙的面庞在背后那座镶满宝石的王座衬托下,丝毫没有逊色,甚至将他的脸显得更加熠熠生辉。他的短发静静垂落在额前,遮住了应该更加美好的眼睛,整个人都透着极为安详的寂静与沉默。 晏卿站定,右手按住胸口微微弯身行礼。 她今日穿了一身男装,利落的短发用油膏梳在后面,露出额头和整张脸,哈尼冈的领主再度站出来,将晏卿介绍给国王。 “真没想到荒地第一好战的女战神如此年轻。”随着这一道动听充满磁性的嗓音响起,坐在王座上的男人终于微微抬起了他的下巴。 晏卿抬头无意间撞进了他的眼底,那双眼睛有一道蓝色的光在流动,很快又变得黑黢黢,他轻挑着唇,美丽、高贵、气质、诱惑,这些词已不足以形容。 他摇晃了下酒杯中的液体,很快四周散发出诱人的血的气息,他慵懒道,“贵族们都养尊处优惯了,我已经记不清上一次有人主动去对抗狼人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为表示鼓励,我决定加封这位女士为伯爵,享有贵族的一切待遇。” “什么?”马上有人出来反对,“陛下,我们之前并没有这样的先例。” “是啊陛下,尤其她还是低等的混血。”久违的伊莎贝拉发出抗议,她站在距离王座最近的位置,从头到脚都经过细心的妆点,包括她那头波浪卷的长发每一个弧度都像是精心测量过。 男人剔透晶莹的手指捏住玻璃杯,轻轻摇动着手腕,依旧半垂着眼睛,“正是因为如此我才要打破传统,贵族和平民都是我们的同类,并无低等高等之分,只要是对血族有贡献,